浙江浙能嘉兴清洁油品生产储运项目汽车衡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嘉兴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浙能嘉兴清洁油品生产储运项目经嘉港区[2013]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嘉兴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标段内容:
浙江浙能嘉兴清洁油品生产储运项目汽车衡。
2、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2.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接受销售(代理)商投标;
2.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若为销售(代理)商,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且选用的汽车衡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须同时提供本单位及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6自2011年以来,投标人应具有汽车衡合同业绩10个及以上(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若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则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的汽车衡业绩)。
2.7投标人若为销售(代理)商,还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商证明;
2.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05月05日上午10:0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5、招标人将派人于2014年04月14日至2014年04月18日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在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5楼C座)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6、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出售联系人:陈微 罗永芬
电话:0571-
******** 传真:0571-
********业务联系人: 郑忆南/陈杨
电话:0571-
********/
******** 传真:0571-
********收款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西湖支行
帐号: 1202 0204 1990 0157 384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