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栋、87栋公寓房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86栋、87栋公寓房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2021-JKHYYQ-G1101
2、工程特征:86栋、87栋公寓房节能改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距酒泉市160km处。
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86栋、87栋公寓房节能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4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8月31日
总工期:153日历天。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7、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
2、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近6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5、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6、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为废标处理并收缴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甘肃经济信息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49.4.13.167/TPBidder/memberLogin)上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回执码”在投标人登记成功后自行打印。
2、投标人在登记成功后,将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2021年12月8日下午17时00分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统一收取,逾期不候。
七、现场踏勘(标前预备会)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造价人员到场,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本项目通过“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投标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进“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内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6
2、网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09时00分;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09时00分;
4、开标系统网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5、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纸质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九、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开标时投标人资质原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2、开标时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开标结束后资质原件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反映。
3、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十、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元)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部
帐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工程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1、银行电汇
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工程担保形式
投标人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注意事项: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工程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投标人提供工程保函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下午17:00时前。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
十一、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日内全员进场,并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六大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至招标人处,直至本工程完工后退还,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施工全过程在职在岗,招标人实行定期抽查制度,有人证不一或脱岗,招标人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本级监督单位电话:****-*******
上级监督部门电话:****-*******
建设单位:某单位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6*****159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575
代理机构: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兴彦联系电话:189*****168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宏兴家园门点9-1-6号
2021年12月3日
标签: 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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