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竞价销售承储企业代储优质小麦项目(1号标的)交易公告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竞价销售承储企业代储优质小麦项目(1号标的)交易公告
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司”)拟通过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组织开展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竞价销售承储企业代储优质小麦项目(1号标的)竞价交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网上竞价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8日09时30分至09时35分。
三、竞价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多次报价方式,每次报价幅度为¥10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请各位竞价人务必在报名参加竞价项目前,登录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多次报价指引(试行)》(网址:http://liangshi.gzaee.cn/fwzn/19778.jhtml,熟悉相关的操作流程。)
四、品种及数量
本次计划销售优质小麦5000吨,标的详见公告附件《标的情况》。
五、挂牌价格(含税)
¥2900元(销售价格)(转让底价¥2900元为优质小麦每吨单价,此标的销售总量为5000吨。)
六、竞价方资格条件
(1)竞价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体工商户。
(2)竞价方需在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
七、竞价方需提交的材料
竞价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粮食(物资)竞价销售交易系统”上报名登记。竞价方需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资料,确保于公告截止日17时之前(以系统时间为准)提交报名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竞价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提交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
竞价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须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
(2)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八、保证金设置与处置
(一)保证金金额:¥110元/吨,共¥550,000元。
(二)交纳时间:在2021年12月7日17时前交纳。
(三)交纳形式:银行转账(原则上交易保证金不能代付)。
(四)保证金监管账户信息:
户 名: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五)保证内容:
1.竞价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的约定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的承储企业广州市番禺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签署《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在竞价结束后应按照约定向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交付货物等义务。
(六)处置方法:
1.若竞价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司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若竞价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由本司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本司收到委托方与成交方签订的《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及《交割确认书》后,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3.竞价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司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九、特别声明
1.成交方须承诺按照委托方提供的《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签署。
2.实际结算数量按仓库清堆出库实付数量为准。
3.缴纳保证金、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17时前(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
4.网上竞价时间:
1号标的:2021年12月8日09时30分至2021年12月8日09时35分。
5.成交方按成交总金额的0.3%支付交易服务费。
6.本项目转让标的是广州市南沙区本级储备粮,所有权属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承储企业广州市番禺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代储小麦销售,竞价活动结束后由广州市番禺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作为转让方与成交方签署《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小姐 彭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E-mail:liangshi@email.gemas.com.cn
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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