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图像监控系统四期(第四批)招标公告

实时图像监控系统四期(第四批)招标公告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实时图像监控系统四期(第四批)投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实时图像监控系统四期(第四批)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实时图像监控系统四期(第四批)采购

2、招标编号:SHXM-16-********-****(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14-10845)

3、预算编号:16-14-1084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实时图像监控系统四期(第四批)设备一批,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等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日期:2014年10月31日前

6、交付地点: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指定的地点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具有《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证书(省级公安厅或上海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若是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需由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出具证明文件。
3)具有类似(公安图像监控系统)案例和成功经验。
4)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维护和维修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
5)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4-04-1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05-04,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申请。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证书、类似案例的合同、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的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网上投标操作培训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下午14:00时,培训地点为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蒙山北路99号三楼308会议室。

现场答疑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下午14:00时,现场答疑地点为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蒙山北路99号三楼308会议室。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4-04-11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05-06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99号308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99号308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六、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上海市金山区蒙源路110号 地 址: 金山区朱泾镇人民路39号
邮 编: 200540 邮 编: 200540
联 系 人: 曹建 联 系 人: 朱琳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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