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行政区域金凤区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3日21: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4日至2021年12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14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三楼)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89*****232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平湖巷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小红183*****989
代理机构名称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189*****232

项目概况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ZC2021第30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号及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2)、(3)、(4)条款供应商应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5)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网站查询为准);(6)供应商应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含以上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外省投标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4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方式:详见正文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投标供应商均应是中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方可投标。

2、各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间工作时间内,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写清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内容须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材料以及公司及个人证件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至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三楼307)进行报名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报名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平湖巷1号        

联系方式:徐小红183*****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三楼            

联系方式:李工189*****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89*****232

 

标签: 康复中心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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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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