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条件建设招标公告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条件建设招标公告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条件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条件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

1.5 项目业主: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条件建设项目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DFABZ02766/GN2021-06-5229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宿松路与观海路交口西北角,占地面积约68亩,总建筑面积约12.83万平方,地上五栋楼、最高17层,地下设一层地下室。土建工程及外装工程于2021年完工。本次设计为3、4、5号三栋楼及总体、景观、环境与配套设备设施。其中3号楼面积15435.8平方,4号楼31243.33平方,5号楼11936平方。三栋建筑共计58615.13平方,园区环境改造面积约20000平方米。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2.5亿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1)方案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符合地方政府相关审批要求;

2)初步设计:方案设计确认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并满足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同时做好各专题报告编制的配合工作。

3)施工图设计与各项专业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进行施工图报审。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9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含方案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相关设计文件、计算模型、和项目整个建设期间的技术服务。中标人后续必须与施工图审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顾问单位、监理单位、BIM设计单位等项目相关单位做好设计和技术方面的对接、解释、沟通,根据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完成设计调整工作(含出图、盖章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药物制剂)专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类似实验室设计服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类似实验室设计服务业绩指:含生物或医药或化工或农林或环保类实验室,且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联合体中满足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药物制剂)专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3)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4)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9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22日(系统自动设定截止时间为24: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 400-0099-55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12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

7.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

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刘志凌、魏思宇、张文奇(805室)

电 话:****-****************153*****256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电 话: ****-********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EF%BC%89%E5%BC%80%E5%B1%95%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F%BC%8C%E8%B0%A2%E8%B0%A2%E7%90%86%E8%A7%A3%E3%80%81%E6%94%AF%E6%8C%81%E3%80%82">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4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账号:************************0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账号:184*****3121

,合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设计 研究院 大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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