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滨河路经开段(团结路-格桑路)项目监理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堆龙德庆区滨河路经开段(团结路-格桑路)项目监理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17: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堆龙德庆区滨河路经开段(团结路-格桑路)项目监理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XF-XZ-********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堆龙德庆区滨河路经开段(团结路-格桑路)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堆发改项字[2021]1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堆龙德庆区龙腾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已经拉萨市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LS*******。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堆龙德庆区滨河路经开段(团结路-格桑路)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沥青混凝土车行道35624平方米、人行道9255.15平方米、公交站台4座、下穿隧道555米、立缘石8702米、电力管沟1474米、路灯46盏、燃气改迁2115米、通信工程1472米、给水管道2284米、排水管道7526米、绿化工程1项(含种植土换填、移栽乔木、种植灌木、成活养护)一体化泵站1套、400KVA成套箱式变压器1台、成套柴油发电机1套、隧道照明工程1项、弱电工程1项、交安工程1项(含标志牌204套、标志标线4937.75平方米)等工程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堆龙新城范围内;
2.6监理工作内容: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2.7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开始到质量保修期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是具备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施工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配备3名监理员,监理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 06日至2021年12月10日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监理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拉萨日报》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
7.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并出示身份证件,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未到场或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7.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
7.3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
7.4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招〔2017〕256号)和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2018〕161号)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堆龙德庆区龙腾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镇东嘎东路14号
联 系 人:巴桑桑珠
电 话:139*****270
办 公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天城一栋二单元702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102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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