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县公安局玉环县社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等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县公安局玉环县社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等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玉环县公安局委托,就玉环县社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H-ZFCG-2007-20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摄像机等设备,具体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供应商注册资金(含)500万人民币以上;
2、供应商及拟投标产品近二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3、在浙江省设有售后服务站,有能力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7年11月9日至2007年11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霞湾巷路杭办大厦1号楼16H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1月30日 9:0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凤起路435号杭州锦麟宾馆阳光厅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07年11月30日 9:0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凤起路435号杭州锦麟宾馆阳光厅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携带核查)
2、供应商企业简介;
3、拟投标产品的技术资料
4、供应商及拟投标产品2005年以来类似的业绩证明复印件(以验收报告或销售合同为准);
5、供应商距离采购人最近的售后服务点等方面的介绍。
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霞湾巷路杭办大厦1号楼16H
联系人:王小姐,唐小姐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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