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陈欠租金诉讼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陈欠租金诉讼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陈欠租金诉讼服务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0222FW******** |
服务内容: | 接受材料、制作起诉状、整理立案材料,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约5000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拖欠租金的立案工作;一审证据材料的整理、诉讼文书制作和庭审的全部工作;二审证据材料的整理、诉讼文书制作和庭审的全部工作;制作执行申请书、办理执行立案、申请法院采取有关的执行措施、协助法院进行判决的执行。 |
采 购 人: |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 | 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采购预算(元): | 1500元/件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1日 |
变更公告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4日 |
变更内容: |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变更为“2021年12月6日14:00” |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评审地点变更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 |
现对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做出上述变更,此变更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意向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 |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 | |
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陈欠租金诉讼服务项目(二次)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陈欠租金诉讼服务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0222FW********
1.3 采 购 人: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单价预算1500元/件,案件数量约5000件。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
(1)接受材料、制作起诉状、整理立案材料,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约5000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拖欠租金的立案工作;
(2)一审证据材料的整理、诉讼文书制作和庭审的全部工作;
(3)二审证据材料的整理、诉讼文书制作和庭审的全部工作;
(4)制作执行申请书、办理执行立案、申请法院采取有关的执行措施、协助法院进行判决的执行。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立案工作,其余服务期限按合同执行。
2.3 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2.4 付款方式:乙方完成立案工作后,甲方自法院出具立案环节接收诉状及诉讼材料的书面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被起诉的案件数乘以成交单价费用,支付70%的服务费;剩余30%服务费,在乙方完成服务事项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否则不予支付。
2.5其他:以下情形视为乙方完成服务事项
(1)一审胜诉并通过程序收回拖欠的租金或通过和解、调解方式收回拖欠的租金;
(2)一审取得胜诉判决后十五日内被告未上诉,又不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经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程序中案件执行程序终结或者是终结本次执行。因被执行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执行程序视为完成服务事项;
(3)二审胜诉并通过程序收回拖欠的租金或通过和解、调解方式收回拖欠的租金;
(4)二审取得胜诉判决后,承租人又不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经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程序中案件执行程序终结或者是终结本次执行。因被执行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执行程序视为完成服务事项。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拟派服务律师负责人具备律师执业证书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提供律师相关证书及2021年10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意向供应商拟派服务团队至少6名专职律师,具备律师执业证书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及2021年10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且近三年未受到客户有效投诉(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或截图加盖公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00至2021年12月3日16: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 采购保证金
5.1 采购保证金金额:112500元(大写:壹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5.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17:00前
5.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方式:邮寄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
6.3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4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 响应文件的审核
7.1 审核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
7.2 审核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柏小区118-1栋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赵先生、马女士
项目名称: |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陈欠租金诉讼服务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0222FW******** |
服务内容: | 接受材料、制作起诉状、整理立案材料,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约5000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拖欠租金的立案工作;一审证据材料的整理、诉讼文书制作和庭审的全部工作;二审证据材料的整理、诉讼文书制作和庭审的全部工作;制作执行申请书、办理执行立案、申请法院采取有关的执行措施、协助法院进行判决的执行。 |
采 购 人: |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 | 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采购预算(元): | 1500元/件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1日 |
变更公告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4日 |
变更内容: |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变更为“2021年12月6日14:00” |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评审地点变更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 |
现对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做出上述变更,此变更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意向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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