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内容一、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5.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2012年至今,投标人有完成过同类型博物馆展柜的生产或供货业绩。二、用户需求书:第一项 规格及数量序号名称规格(L*D*H)mm单位数量备注1独立展柜800*800*2000组5开门方式:展柜采用90°平开开启2通柜3740*800*2600组7开门方式:展柜采用外拉平移,间隔开门3通柜2770*800*2600组2开门方式:展柜采用外拉平移,间隔开门4通柜4900*800*2600组1开门方式:展柜采用外拉平移,间隔开门第二项 展柜及配套设备的技术标准(一)、展柜结构及内部材料1、框架结构:展示柜整体为金属结构,做防锈处理。主框架基座为钢结构,钢材料选用2.5mm厚度的方钢管及1.5mm及以上的冷轧钢板,设计有水平调节装置,外表面为钢的饰面板,颜色可选择。反光度不大于30°,材料必须符合 GB 13237-1991的规定,喷涂后长度与宽度允许偏差为±1mm;喷涂后对角线允许偏差为±0.7mm/m。基座承载能力≥150kg/m2。独立展示柜整体可移动、固定。配套设备提供安装空间。基座的出入口与展柜展陈部分的出入口分别控制,以保证展陈部分的安全性及密封性。基座的出入口的钥匙系统是区别于展陈部分的独立系统,以保证陈列与维修的分别管理,降低展品受损害的风险。展柜外饰部分保持原有风格不变。所用材料应提供材质单,质检报告。2、陈列部分玻璃:文物展示柜玻璃采用6 6mm、5 5mm夹胶防爆膜、防紫外线国产超白玻璃,原片透光率不低于91% 。玻璃外露边缘精抛光,不被看见的边缘不要求抛光,但须磨边。磨边规格为0.7mm×0.7mm。外露角必须倒为安全角。长度与宽度允许偏差为±1mm/3㎡。平面度允许偏差为±1mm/m。侧边弯曲度允许偏差为±1mm/m。方形度允许偏差为对角线每1m误差不能超过1mm。在距离玻璃1.0m处目测没有瑕疵。玻璃防盗、安全性能符合BS6206,6262,5544标准的规定,并且可以阻挡99%的紫外光(波长为320~380纳米)。具体展柜的具体要求详见展柜深化设计图纸要求。3、结构边框材料型材与玻璃连接部分的结构符合高性能展柜的要求,使用高性能牌号的铝合金型材(6063),时效状态为T5。韦氏硬度不小于8。表面经过静电喷涂处理,反光度不大于30°,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规定。4、玻璃与铝合金边框的粘接为不小于30mm的完全密封粘接,确保展柜玻璃板的牢固性,防撬性,密封性及防爆性。5、玻璃及结构框之间的粘接剂,粘接剂指标为7500~10000PS,凝固剂指标为2500~6000PS,熔点大于150℃。6、开启系统:根据不同柜型采用不同的科学合理的玻璃门开启方式,所有开启方式操作简便灵活,无明显噪音及运行不顺畅的现象。墙柜柜的开启—外拉平移 展柜开启示意图独立柜的开启—平开门开启,柜门开启角度≤90度; 展柜开启示意图7、密闭性:展示柜本身为整体密闭型结构,并采用专用密封型材和硅胶密封条,展示空间空气交换次数≤0.2-0.5次/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展柜密封条。常用材料为有机硅。表面要求光滑,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拉伸强度不小于7.0Mpa。断裂伸长率不小于300%。撕裂强度不小于15KN/M。永久变形率不大于8%。硬度HA为60±5。展柜展示部分与外界采用密闭措施顶部密闭方式 底部密闭方式 玻璃门密闭方式展板与金属的密闭方式8、展柜使用的所有材料是惰性的环保材料来降低潜在的污染风险,与陈列部分直接接触的板材,板材选择E0级,并且对其表面进行密封、防火及防有害气体处理。这样可以最小化甲醛、乙酸或醋酸气体对展品的破坏,尤其是敏感物品。纺织物必须是环保的100%纯棉纺织物并经过相关检测部门或实验室检测的,适合在博物馆使用的产品。采用无胶粘接的固定方式固定在板材上。展示空间中的甲醛含量≤0.05mg/m3,苯含量≤0.05mg/m3,TVOC含量≤0.5mg/m3。9、展柜的外围材料均为非燃烧性材料,保证展柜的防火性能。10、照明装置性能:展示柜的照明装置具有对展览品的保护功能,可以阻断紫外线和照明热,不开启展示柜门也能进行维修。根据不同规格,墙柜设定2套照明设备。第一套为防紫外线,灯头为较小体量的LED光源,是具有较高科技,其功能要求为独立灯头。第二套为荧光灯照明设备。以上的灯光照明设备的光照度不得低于350Lux,色温控制在2500K-3500K左右。LED照明参考效果 荧光灯照明参考效果(三)展柜外形尺寸展柜外形尺寸可根据设计规格约定合同的相关要求。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中规定。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尺寸范围长度、宽度或高度,L,单位(mm)对角线偏差L≤12001200<L<3000L≥300允许偏差 2-1 3-1 3.5-1不大于4.0(四)安全性能展示柜使用博物馆专用锁具,锁体及钥匙的材料为超硬度的耐磨、防锈材料,钥匙互换率应达15万次以上。项目要求机械装置隐藏式安全系统具备双重安全系统锁具隐蔽式。当门的宽度≥500mm时,门的上下部各配备2把锁;当门的宽度<500mm时,门的上下部各配备1把锁,也可各配备2把锁。门的开启度不小于60%,并可进行调节(五)湿度独立柜、墙柜预留恒湿接口,馆方日后可根据文物及资金情况配置。(六)维护管理性能展示柜按标准化技术进行设计、生产、组装,除恒湿和灯具检修外不需要其他维修,且恒湿和灯具安装都设有单独空间,恒湿和灯具检修时无需打开柜门,不会影响展示空间环境,便于维护。第三项 设计图纸平面图纸 效果图 墙柜结构示意图 独立柜结构示意图 第四项 样品要求:展柜样柜应当和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投标人应提供独立展柜的样柜,尺寸为:长800*宽800*高2000,数量一个,有关材质要求应满足本需求书的规定。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供货要求:2014年6月5日前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与用户需求书相矛盾的,以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为准)。2.经验要求:投标人企业在经营范围内投标,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没有违法记录。3.项目预算:详见投标邀请函。4.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的人民币含税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明细报价表进行明细报价。5.质保期(服务期):售后服务为生产厂家负责,保修期限不少于2年,并提供终身维护(与用户需求书相矛盾的,以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为准)。7.验收要求: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至能正常使用的一个月后,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并免费培训操作。8.售后服务: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9.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天后,投标人(乙方)凭开具的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甲方)申请预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0%。(2)合同设备全部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凭采购人(甲方)收货证明、投标人(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以及加盖采购人(甲方)公章的调试验收使用意见,由采购人(甲方)向投标人(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3)5%的合同余款作为质保金由采购人(甲方)在保质保用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额付给投标人(乙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2.2 “监管部门”是指: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2.5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3)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本项目类型为货物招标: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5
****-*******.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
****-*******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一次招标代理费最高限额人民币35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450万元例如:某设备招标代理项目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300-100)万元×1.1%=2.2万元合计收费=1.5 2.2=3.7(万元)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电汇方式缴纳,交费帐户为: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银行账号:
***************用途:“ (项目编号) ”中标费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函2) 采购项目内容3) 投标人须知4) 合同格式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设备参数及服务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7.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8.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0. 投标文件编制10.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及招标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0.3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 投标报价11.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11.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 投标报价应为货物运至用户指定地点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1.4 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 备选方案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3. 联合体投标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2 如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中所列要求。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 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和时间:(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900.00元(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2)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帐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或转帐附言标注本次项目编号,同时详细填写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附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中,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递交,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3)保证金以到达上述保证金账户为准,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4)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随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递交。16.3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7. 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2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五 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 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见附件)。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18.4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所有文件用WORD或EXCEL格式处理(资质文件及证书等可扫描以图片格式提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9.1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9.2 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具体格式如下:投标文件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9.4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与授标21. 开标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1.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2.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3. 投标文件的初审23.1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要求。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3.3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3.4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初审的过程中,对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人代表,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但不得通过补充文件改变其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的结果。24. 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的印章)的书面形式做出。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 投标的比较和评价25.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6. 授标26.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质疑及投诉27. 质疑及投诉2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质疑受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8楼质疑受理联系人:周先生质疑受理机构传真:
***-********-***质疑受理机构传真:
***-********27.2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8. 合同的订立28.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由招标采购单位报同级的财政监督部门批准后,招标采购单位可顺序选择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29. 合同的履行29.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9.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规定备案。八、适用法律30. 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技术、商务和价格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得分占50分,商务得分占15分,价格得分占35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32.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序号内容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投标保证金2①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②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③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是唯一确定的3准入条件:(1)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2)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5)招标文件要求采购本国产品时,不得以进口产品投标;(6)对所投标货物出具制造产商的有效授权文件(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7)2012年至今,投标人有完成过同类型博物馆展柜的生产或供货业绩;(8)售后服务承诺书。4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6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7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不产生偏离(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采购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8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二)比较与评价1.技术评价:评审项目评议内容分值评分细则技术产品技术响应、主要参数和其他重要性能指标20根据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及横向比较评审,优得20-15分,良得15-8分,一般得8-0分。样柜23对各投标样柜作横向比较评审,优得23-16分,良得16-8分,一般得8-1分,没有提供样柜为0分。产品主材检测情况3主要材料含玻璃、板材、钢材的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提供齐全且有效的,得2分;不齐全或不合理的,得1-0分)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4优得4-3分,良得3-2分,一般得2-0分。2.商务评价:序号评议内容分值评分细则1企业实力5根据投标人企业资质、生产经营规模、信誉等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评审,优得5-4分,良得4-2分,一般得2-0分。2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分。3交货期(按各投标交货期的长短进行对比)2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分。4资信状况(守合同重信用证书)2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分。5商务偏离2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分。6ISO认证证书2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只通过其中两项认证的得1分,其它情况得0分。3.价格评价: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下列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投标人情况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10%评标价格=(总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6%)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不再享受联合体的价格折扣)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3%评标价格=评标总报价×(1-2%)注意:(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3)属于中、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项目分值评分细则价格35价格分是以经评委会审核,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标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示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4.综合比较与评价: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W=[Cmin/C]×35 + T + M 其中:W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C 某个投标人的实际投标价格;Cmi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T 某个投标人的技术评审得分;M 某个投标人的商务评审得分;注:T、M均为去掉所有评委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