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福建省第五批药品招标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关于退还福建省第五批药品招标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各有关中标人:
福建省县以上医疗机构第五批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买卖合同已签订,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投标保证金退还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现向中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根据中标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数量,除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外,现有19家投标人(具体见附件)的投标保证金可予以退还。
请以上有关中标人注意:以现金缴款的,凭收款收据来我司办理退还手续;以银行方式缴款的,应提交申请报告原件(需通过银行方式退还的应在报告中提供账号和开户行,报告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我司办理退还手续。办理现金退还的截止日期为: 2007年11月23日。
附件1:可退还的第五批投标保证金表格
福建庄讯药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八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