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网审计及视频会商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联网审计及视频会商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红桥区审计局联网审计及视频会商系统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404C********A0035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就红桥区审计局联网审计及视频会商系统设备项目(项目编号:HQZCZX2014-59)实施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 货物需求
第一包: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见附件)
第二包:服务器(见附件)
第三包:防火墙(见附件)
第四包:打印一体机(见附件)
第五包:拼接屏及其控制器(见附件)
注:a:以上所投产品需提供产品3C认证
b:天津市政府采购2014年度品牌入围供货商
c:提供厂家授权书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4、付款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合同总额的100%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5、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通过3C认证。
6、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报价,不得拆包分项报价,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二、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及厂家授权,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3、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及售后服务等。
4、报价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9∶00时前提交报价文件(密封)至本中心(报价文件须胶封正、副本各一份)。请供应商将装订好的报价文件放入文件袋内密封,标注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并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投标者,视为无效投标。
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提供报价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的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成交价不超出预算)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本采购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感谢合作,并期待着取得成功。
采购单位:天津市红桥区审计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育苗路行政许可中心五楼(财政局504)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侯女士
邮编:300131
2014年4月14日
附件1
报价书(格式)
一、 产品报价书
二、 企业资质文件(供应商提供)
三、 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提供)
产品报价书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基本配置 | 生产厂家 | 货物产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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