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门县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其所需医疗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采购方式与内容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石门县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
1.2采 购 人:石门县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院
1.3采购编号:SM2014-G-010
1.4 委托代理编号:HNTJSM2014-024
1.5 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6 采购预算金额:59万元
1.7 采购内容: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全自动血沉仪、化学发光分析仪、宫颈液晶细胞检测仪各一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合格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本招标文件的其它相关规定: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企业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2.1.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1.5、产品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
2.1.6、产品须具有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2.1.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1.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经营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4月18日(北京时间每日9:00-11:30,15:00-17:00), 由法定代表人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和本人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依法纳税与购买社保资金的证明;以及本投标邀请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件或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以上证明文件均需验明原件并留存每页都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至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中心)三楼咨询或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0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概不接受其它的报名方式)。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2014 年5 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
4.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于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不得确定该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按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拆分转包给他人。
7、与本次招标采购有关的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7.1 采购人:石门县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院
地 址:石门县楚江镇
联系人:覃院长
电 话:139*****302
7.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石门县好望角大酒店18楼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
传 真:****-*******
7.3 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傅主任
电 话:****-*******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在本投标邀请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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