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夹层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夹层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夹层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验收决算后付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夹层改造工程项目 ;
2.2建设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业主指定地点);
2.3工程规模:夹层改造工程项目;
2.4 招标范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总务科、器械科办公室搬迁至5、3楼隔断改造工程项目及医院夹层(结构层)改造工程。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15个日内完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2.7本项目共计两个标段:一标段:总务科、器械科办公室搬迁至5、3楼隔断改造
二标段:医院夹层(结构层)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二标段)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
3.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系统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提供公司财务综合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持以下资料于2021年12月10日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报名并勘察现场及答疑,现场勘察联系人提供施工图纸及方案(勘察现场时带来即可)。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1.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1.4.企业资质副本复印件;
4.1.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1.6提供公司财务综合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2:00
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B区12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
踏勘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09:30
踏勘集中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四楼中厅集合
现场勘察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75*****205
招标联系人:于老师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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