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12甬金高速(宁波段)事故、故障车辆清障施救服务已列入公司年度采购计划,项目招标人为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G1512甬金高速(宁波段)全长42.25km,起点(K0+000)至终点(K42+250),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为100km/h,路基宽24.5米和26米,最高限速为100km/h。至2020年底,日均车流量为2.7万辆次。
2.2采购内容
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的通知》(浙公运〔2020〕34号)做好甬金高速(宁波段)需要清障、施救的车辆(包括故障、事故车辆等)现场驳货、维修或拖离高速公路服务及驻地停车场的管理等工作;同时根据《甬金高速宁波段联勤工作方案》《甬金高速宁波段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道路拥堵处置应急预案》等规定,完成路面联勤巡查、定点值守、安全示警、应急救助及封道等工作;配合高速交警、宁波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等政府部门完成道路抢险救援等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招标控制价:总价人民币441.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根据委托管理单位划分的区域各1名)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6日9:00至2021年12月10日23时59分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300元人民币(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5.3缴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idding.gov.cn/)、宁兴(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shhk.com)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必红
联系电话:138*****048
联系地址:宁波市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35楼
招标代理人: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池芳、方路吉、梅伟丹、王哲东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27号BOBO国际B座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