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社会化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社会化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概况:为提高望城城区除\"四害\"(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下同)质量,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委托中标人负责望城区辖区内指定区域的除\"四害\"(下称病媒生物防制)承包服务工作。
2、服务范围:
片区一:月亮岛街道辖区全境,服务面积约20平方公里,人口约20万人。
片区二:高塘岭街道和乌山街道辖区内的14个社区,具体包括:高塘岭社区、西塘街社区、高塘社区、白芙塘社区、莲湖社区、雷锋路社区、旺旺路社区、喻家坡社区、仁和社区、斑马湖社区、望府路社区、航运社区、中南社区、湘陵社区,服务面积约20平方公里,人口约15万人。
片区三:金山桥街道、黄金园街道和白沙洲街道辖区内的7个社区,具体包括:金沙社区、谷丰社区、观音湖社区、黄金社区、金联社区、同心圆社区、响塘湾社区,服务面积约16.3平方公里,人口约5万人。
3、服务内容:
(1)公共环境:包括服务范围内道路(含背街小巷)、广场、空旷地、绿地、农贸市场、河溪水域周边、公厕、下水道、垃圾站、车站等公共环境,以及无人管理的居民区(住户)、与村社区相邻的城郊公共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工作。
(2)根据长沙市卫健部门(爱卫部门)制定的毒饵盒参考标准,在片区一、片区二、片区三范围内每年布置不少于3000个毒饵盒;按照《GB/T 23796-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水平-蝇类》要求,配置200个以上捕蝇笼,毒饵盒和捕蝇笼在服务期内保持完好。
(3)负责指导服务范围内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五小行业”、招待所、超市、粮店、医院、学校、门店、有物业的居民区等单位的防制工作。

二、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1、药械种类:每年按照长沙市卫健部门(爱卫部门)用药要求,必须保证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所需药械在四个品种以上,服务期内所使用的药械种类、数量(最低限额)、主要成分、规格型号、使用要求见下表。因上级要求或因工作需要,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更换不同药效或者参数的其它药物时,中标人必须提供同等价值或同等数量的药物。
2、所使用的药品必须是经国家登记注册厂家生产的,投标书中明确的,符合长沙市爱卫办标准的病媒生物防制毒饵,不得使用国家禁用或伪劣的药物;所使用的药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其相关的检测报告书。所使用的药械情况(如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及图片等)均须在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明确。
3、中标人在实施集中防制时,还需为街道社区居民按需按量提供除四害药械,提供的药械量总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并登记、签名。
4、药械采购需求:必须使用国家登记注册厂家生产的除四害合格毒饵和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爱卫部门指定的药械,禁止使用急性剧毒药品。根据病媒生物防制“五统一”的要求,所采购的药械须经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健康局(下称区卫健局)和长沙市望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区疾控中心)共同验收后存放指定地点,仓库租赁及保管由中标人负责,仓库实行双锁;出库使用情况要有作业卡(作业时间、地点、人员、所用药械种类、数量),作业卡上须由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监督管理人员签名,作为年度付款依据之一。

病媒生物防制药械清单

名 称

数量

包 装 规 格

要求

每年

3年

老鼠防治药品

0.005%溴鼠灵(溴敌隆)毒饵

20000㎏

60000㎏

20kg/袋

4-11月每月不少于4次,其他月份每月不少于2次

0.005%溴鼠灵(溴敌隆)蜡块蜡丸

6000㎏

18000㎏

10kg/件

毒饵盒

4500个

长300mm,高128mm

宽138mm,内孔径80mm

40G粘鼠板

2500张

7500张

单面规格22cm*17cm/45g

蟑螂防治药品

0.05%氟虫氰杀蟑饵剂

1200支

3600支

10 g*100支/箱

4-11月每月不少于4次,其他月份每月不少于2次

0.05%氟虫氰方便贴

1500盒

4500盒

8粒/盒

0.05%氟虫氰杀蟑饵粒

25件

75件

5g*1000袋/件

杀虫气雾剂

14箱

42箱

10g*500袋/箱

2%残杀威+3%高效氯氰菊酯杀虫乳油

6箱

18箱

750ml/瓶×24瓶/箱

2.5%残杀威·氯氰菊酯杀虫热雾剂

140kg

420kg

1000ml×10瓶/件

蚊、蝇防治药品

4.5%高效氯氰菊酯可湿性粉剂

6件

18件

50g/包×100/件

4-11月每月不少于4次,其他月份每月不少于2次

4.5%高效氯氰菊酯微乳剂

3件

9件

500g×20瓶/件

粘蝇板

15件

45件

50张/包×20包/件

诱蝇笼

450个

直径25cm,高度40cm,椎体高35cm,进蝇口直径2.5cm

8%高氯·残杀威悬浮剂

7件

21件

1×20瓶×500ml/件

5%高效氯氟氰菊酯水乳剂

7件

21件

500ml*20瓶/件

10%右旋·氯菊微乳剂

8件

24件

1×20瓶×500ml/件

16.86%S—生物烯丙菊酯

3件

9件

500g×20瓶/件

5%倍硫磷杀虫颗粒剂

6件

18件

15g/包×1000包/件

80ITU/mg 球形芽孢杆菌悬浮剂

6件

18件

500ml*20瓶/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付款方式:服务费按年度结算支付,服务期内每年6月30日前向中标人支付当年度服务费总额的50%,每年12月25日前根据验收结果支付余款。中标人须出具收款人与中标人名称一致的发票。

2、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健康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3、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三年,合同一签三年。


五、服务标准

1、服务标准
(1)、认真贯彻实施《长沙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和新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GB/T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GB/T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GB/T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GB/T27773-2011),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群结合的原则,确保服务范围内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上述国家标准C级以上。参照长沙市卫健委(或其委托机构)的定期监测评估结果,每一项次不合格扣当年服务费的1%。
(2)、在服务期内长期保持长效除害措施,定期向服务范围内相关区域投放毒饵,投放药械应按照“五统一”(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供药、统一时间、统一检查)、“三饱和”(时间饱和、空间饱和、药量饱和)的原则进行。投放的药械未达到规定数量的,按平均单项权重的药械比例折扣当年服务费。
(3)、投放药物的最低频率:灭鼠、灭蟑、灭蚊、灭蝇高峰季节(4-11月)每月服务频率不少于4次,其他月份不得少于2次;服务区域内下水道热烟雾熏杀蟑螂年度内夏、秋季各不少于1次。重点地段和部位的灭鼠药物长期保留率达95%,灭蟑药物(喷杀及饺饵)覆盖率达98%,并根据药物消耗情况及时补充。投放药物未达到规定频次的,按平均单项权重折扣当年服务费。
(4)、负责在服务范围内承建灭鼠毒饵盒和诱蝇笼不少于规定数量,具体位置由中标人统一规划,报采购人审定后实施。灭鼠毒饵盒要求牢固耐用,达到市、区爱卫办毒饵盒的建造标准,并负责及时修复破损的毒饵盒,及时补充破损的诱蝇笼。
(5)、在服务范围内因不规范用药或安全防范措施不力造成人畜伤亡事件、环境污染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6)、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性意见,并将处理结果报采购人。处理群众投诉必须在3天内完成,每超期一天扣当年服务费5000元,以此类推。同时,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7)、自觉接受本区和省、市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测、检查和考核,保证防治效果和工作要求,出现重大问题被通报批评的,扣当年服务费的5%,服务期内出现2次同类情况的,可提前终止合同。在省、市、区卫健部门(爱卫部门)的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如下标准扣除服务费:
灭鼠:在外环境发现一个鼠洞扣服务费200元,发现新鲜活动鼠迹每处扣服务费200元,发现活鼠每只扣服务费500元,大规模鼠药投放期间,检查一处灭鼠毒饵站内无投放鼠药扣服务费200元。
灭蟑:在农贸市场及门店发现活蟑每处扣服务费200元,发现一个蟑螂卵鞘扣服务费200元,药物投放不到位每检查一处扣服务费200元。
灭蚊:在城区公共区域发现蚊幼每处扣服务费200元。
灭蝇:在农贸市场、垃圾站点、公厕及外环境一个视野内有5只以上苍蝇每处扣服务费200元。
省、市卫健部门(爱卫部门)当季工作检查情况通报中存在不合格的本底单位,按每个本底单位出现两处(含两处)以上不合格的扣服务费2000元。
(8)、根据省、市爱卫工作专项检查的文件通报,在内六区排名前三名(不含并列第三名),按合同价全额支付服务费,排名第四名的扣当年服务费总额的3%,排名第五名的扣当年服务费总额的4%,排名第六名的扣当年服务费总额的5%。
(9)、未及时处理影响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病媒生物异常情况,每次不合格情况扣除金额2000元。
(10)、在发生相关疫情或上级要求需要在服务范围内开展应急消杀时,应无条件服从调度,并按要求安排人员和药械参与消杀。在本服务范围以外需要支援开展应急消杀时,应服从本区安排,抽调一定数量人员、药械参加。
(11)、定期开展四害密度监测,按要求做好监测记录,并依此科学制定年度、季度除四害工作计划、技术方案和用药计划等。
(12)、在服务期内做好工作记录和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并按区疾控中心的要求备存。
(13)、中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拒付合同款。
(14)、根据前期考察情况和病媒生物防制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科学的技术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投标时提供文本)。
(15)、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并处理群众投诉和免费技术支持。工作日响应时间为1小时,2小时内到达现场;非工作日响应时间为2小时, 4小时内到达现场。
2、服务机构及人员要求
(1)、应组建具有合格资质技术人员的综合防制队伍,常驻工作人员不少于12人、突击期不少于20人(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件复印件)。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的服务人员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中标人必须接受,并承担相关费用。
(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人身意外保险等,并承担相应一切法律责任。

六、验收标准

项目年度验收由区卫健局爱卫办和区疾控中心共同负责,对照服务质量要求落实情况和上级监测评估结果综合评定,报区卫健局。下列因素均纳入考核验收范围:
1、群众监督:设立群众投诉热线,接受群众监督,考核听取群众的评议,将群众满意度及投诉情况列为考核范围。
2、采购人、街道、社区的监督:对中标人的操作规程和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情况,以及药械使用、资料收集整理等情况列为考核范围。
3、国家、省、市、区有关单位的监督:对望城区进行与病媒生物防制相关的任何检查、考核、审计、验收等结果列为考核范围。
4、长沙市卫健委(爱卫办)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列为考核范围。

七、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服务费按年度结算支付,服务期内每年6月30日前向中标人支付当年度服务费总额的50%,每年12月25日前根据验收结果支付余款。中标人须出具收款人与中标人名称一致的发票。
2、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健康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3、如财政预算发生变化,由采购人与中标人进行协商。
4、本项目预算为所有服务的总承包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药械、人工、保险、管理、税费、风险、突发事件及纠纷处置等在服务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包勘察、设计、施工、药具材料采购及运输储存、工期、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验收合格达标。
5、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区域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周密勘察和研究,提交服务范围内“四害”孳生地调查资料、密度监测资料、抗药性实验及技术资料等(提供文本)。中标后在实施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增加服务费或索赔等要求。
6、投标人在现场勘察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其他意外事件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病媒生物防制 卫生健康局 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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