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虚拟演播室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长春市

某部虚拟演播室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长春市

项目概况

某部虚拟演播室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07-W1002

项目名称:某部虚拟演播室改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部虚拟演播室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润天国际大厦5楼506室)邮箱发送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27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07-W1002

项目名称:某部虚拟演播室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摄像机、照相机、监视器、非线性编辑系统等;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预算金额:115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虚拟演播室、录播教室、智慧教室等相关经营范围);

2.2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3提供税务局开具的2020年完税证明;

2.4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名,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70702f626e6c">[emailprotected]),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提供税务局开具的2020年完税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2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227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8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1227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某部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3*****53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润天国际大厦5楼506

联系人:汤语嫣

联系电话:137*****960

邮箱:********">[emailprotected]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某部        

联系方式:刘先生173*****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润天国际大厦5楼506            

联系方式:汤语嫣****-********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语嫣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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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虚拟演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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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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