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退休档案库房场地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退休档案库房场地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退休档案库房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心(长春市退休人员托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6日09: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30
开标地点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开标室。
预算金额¥4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心(长春市退休人员托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30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谷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 ****-********

项目概况

2022年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退休档案库房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1-146

项目名称:2022年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退休档案库房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依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解决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档案库房问题的意见》长财社[2020]1670号(长春市人民政府文件承办单********44号)的意见,长春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心计划通过公开招标租赁档案库房场地,以解决约7万盒退休档案存储的问题。

此项目需提供约7万盒(规格为:31*22*6.5cm)退休人员档案的安全保管场地、扫描场地以及调阅场地,同时提供档案搬迁运输、档案数据传输、长春市内指定地点送递服务、补充档案材料、补充材料的扫描等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档案存储或库房租赁。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需具有档案库房租赁及存储服务业绩。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2018年-2020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1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人(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一个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方式: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2)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原件),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3)企业开户许可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4)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的期间);(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页加盖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心(长春市退休人员托管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3088号        

联系方式:谷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方式:张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

 

标签: 租赁服务 档案库房 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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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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