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关于泰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设计服务的采购公告
泰州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关于泰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设计服务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州市生态环境“十四五”信息化规划。
项目预算:15万元。
二、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建设目标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苏省“十四五”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要求,加快推进泰州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促进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现开展泰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方案进行规划设计工作。
(二)项目内容
完善生态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业务协同模式构建、开展生态环境数据智慧创新应用、提高电子政务信息服务能力、夯实生态环境信息化基础支撑保障。具体需建设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可追溯系统、网格化监督执法系统、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污染源全景数据系统、生态环境数据综合展示分析模块及综合指挥中心建设。
(1)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可追溯系统
以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为核心,接入全市重点产废企业、运输单位、危废经营企业安装的智能地磅、智能电子秤、重点位置视频、电子液位计等物联监控设备,融合视频监控、电子标签、GIS、GPS等技术,全面记录每一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利用的过程信息和状态信息,让企业主动申报、系统自动校验,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危废可视化监控网络,确保申报数量和质量,便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掌握底数、预测趋势。同时建立信息预警闭环机制,由应对问题的被动式管理,向避免问题的主动性管理转变,提高区域危废监管效率。
(2)网格化监督执法系统
需整合当前泰州市舆情系统、信访系统、移动执法系统、行政处罚与自由裁量系统,以网格化巡查、环境舆情信访、预警推送(在线监控、视频分析、物联分析等)、专项任务行动等作为问题线索来源,形成基于“网格化”的事件调度和业务流转体系。
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可按照权限设置和有关规定接收各类执法任务,实现任务来源、网格化执法检查、立案、处罚流转、自由裁量、后督察全流程闭环贯通,打造智能化任务与预警处置中心,实现案件审批、信息采集、法规适用、预警提醒、文书制作智能化,执法规制化、工作标准化、办案流程化、重要节点可控化,做到监督执法过程可查、可看、可管。
(3)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建设面向泰州市各类企业开放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应支持各类政策咨询、企业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工程、排污检测、项目验收、事故应急、环责险办理等社会服务,归并审批申报、材料备案、信访投诉等政务服务,形成以政策为主线、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为监督的新型服务模式,提升了企业环境管理意识,科学规范地解决各类环境问题。
(4)污染源全景数据系统
基于现有泰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智慧环保一企一档数据,建立固定污染源特征污染物排放名录,结合企业用水用电监控、危废物联网监控、遥感遥测监控、智能视频影像,智能关联企业生产行为,与企业废水、废气的排放情况作筛选对比,计算企业排污对区域特征污染物贡献情况,形成企业全景分析画像,精准定位超标、超量、违规排放。结合企业自查自检数据、历史信访投诉、执法处罚结果,分析企业违规原因,关联企业征信库,影响企业环责险、绿色信贷办理。
(5)生态环境数据综合展示分析
按照监管对象、环境业务、环境评价、生态规划等4个维度构建基础分析功能;围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数据、污染源监控数据构建多联分析功能;融合信访舆情、污染源、网格、执法、处罚等构建综合分析功能;基于化工园区、危险废物、专项任务、健康长江等多个专题构建场景分析功能。
结合地图直观展示各类环境要素的时空分布关系,同时塑造实际业务场景,对生态环境管理的业务形态联合地理信息进行呈现,为泰州市生态环境综合管理提供一站式、可视化研判服务。
(5)综合指挥中心建设
在系统整体建设和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基础上,将预接警信息、信息动态展示、综合预测分析,融合指挥调度,利用大屏设备承载电子地图进行模拟显示,为应急监测、处置、领导决策等提供直观科学的依据。
指挥中心可通过调取现场实时监控视频、无人机航拍视频等获取现场实时视频图像发送到指挥中心,及时了解现场真实状况,实现特殊任务信息一键式触发,多级、多部门联动,物资、人员、工作方案、现场设备等全方位指挥调度。
(三)响应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材料
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同未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询价期间携带备查);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当非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时提供,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货物清单及报价明细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本项目的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传真;
(5)资质要求中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0 月 11 日 14:00
投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永辉路18号
联系人:刘良均 联系电话:138*****409
四、评分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总分 | 评价内容及说明 | 得分 |
供应商名称 | ||||
1 | 方案报价 | 1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 10 | |
2 | 环境相关专业人员配备及人员素质 | 10 | 根据供应商在环境领域人才储备和参与人员综合素质评判。 | |
3 | 生态环境信息化领域引领性 | 20 | 根据供应商对生态环境部的政策要求和信息化建设指导要求的熟悉程度、掌握度,是否能为本项目建设提供经验借鉴和指导意义综合评判 | |
4 | 江苏省生态环境信息化熟悉程度 | 20 | 根据供应商对江苏省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信息化现状和特色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息化经验丰富程度综合评判 | |
5 | 规划设计方案与业务需求贴合度 | 20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建设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与业务需求的贴合度综合评判 | |
6 | 项目整体方案设计完整性、先进性 | 20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思路合理性、方案完整性、先进性综合评判 | |
合计得分: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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