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文件解读

金寨县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文件解读


根据县政府和省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卫健委已完成《金寨县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的起草工作,并根据县政府会议要求,完成征求各乡镇政府相关意见及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规划背景及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4〕14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54号)、《安徽省医疗机构规划指导意见》(皖卫医〔2012〕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5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金政〔2021〕1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制定目标、意义及总体考虑

除遵循协调发展、优化配置、分级诊疗、公立主导、需求导向、统一规划原则外,从方便群众就医的方向出发,统筹考虑易地扶贫搬迁点、集镇人口就医15分钟服务圈等因素。

三、起草研判过程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人口、********-****3504.html">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306.html">总体规划;第八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提请县政府研究本规划方案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正式文件并贯彻执行。卫健委在征集公众意见后,报县政府审批后正式下发。

四、主要内容及创新举措

相较于“十三五”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置规划,截止2020年末,全县共撤销了35家,新增了22家,具体如下:

(一)撤销35家

1.县直2家,分别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产业园区综合性医院。2.村卫生室4家,包括沙河乡1家,为街道村卫生室;梅山镇3家,分别为江店村卫生室、江店街道卫生室、龙湾村卫生室。3.村卫生站19家,包括古碑镇9家,分别为响塘村卫生站、袁岭村卫生站、黄集村卫生站、王湾村卫生站、余岭村卫生站、黄尖村卫生站、留坪村卫生站、陈冲村卫生站、官池村卫生站;麻埠镇1家,为金庄村九湾卫生站;油坊店乡1家,为周院村卫生站 ;天堂寨镇1家,为马石村陈龙卫生站;吴家店镇1家,为西庄村夏坳卫生站;汤家汇镇3家,分别为豹迹岩村高山卫生站、街道卫生站、银山畈村彭冲卫生站;开发区1家,为三里井村卫生站;梅山镇2家,分别为南水村长田卫生站、清水村三元卫生站。4.社区卫生服务站8家,主要是梅山镇,分别为金湾和金江合并成潭湾社区卫生服务站、红村和和平合并成红村社区卫生服务站、阳光和青山合并成青山社区卫生服务站、梅园和新江合并成新河社区卫生服务站;撤金鑫国际、金江西苑、思源雅苑和中央城社区卫生服务站。5.门诊部2家,分别为梅山镇洪冲和徐冲门诊部。

(二)新增22家

1.县直1家,为县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2.乡镇卫生院1家,为经济开发区卫生院。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为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社区卫生服务站3家,分别为南溪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梅山镇江店社区卫生服务站、梅山镇上城社区卫生服务站。5.社会办医2家,分别为金寨县白云康复医院、金寨县看守所医务室。6.个体诊所,与“十三五”相比增加了14家。

五、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由于县城新城区区域规划未调整完善,新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暂且按现有区域名称确定,待新城区区域规划调整到位后,县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再与之对应修改。

联系科室:卫健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应松

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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