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削坡建房高风险和极高风险点综合整治第一片区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和平县削坡建房高风险和极高风险点综合整治第一片区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和平县削坡建房高风险和极高风险点综合整治第一片区整治工程公告1. 招标条件

和平县削坡建房高风险和极高风险点综合整治第一片区整治工程,已在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资金由和平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长宏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和平县削坡建房高风险和极高风险点综合整治第一片区整治工程

2. 2 项目编码:2107-440000-04-01-531541

2.3建设地点:大坝镇、浰源镇、青州镇、热水镇、下车镇、阳明镇、优胜镇、长塘镇。

2.4 工程概况:对大坝镇、浰源镇、青州镇、热水镇、下车镇、阳明镇、优胜镇、长塘镇共61户极高、高风险点进行工程治理,人工修坡2790立方米,挖一般土方45000立方米,新建混凝土挡土墙281.25立方米,排水沟600米,截水沟3050米等相关工程建设。

2.5 招标控制价为:¥*******.00元。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7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及保修。

2.8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或自然资源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属广东省内企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若属广东省外企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或具有岩土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地质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 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河源)”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以网上截图为准,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②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信息查询中没有黑名单记录(以网上截图为准,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6 若为广东省外投标单位,还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所有投入本项目的技术管理人员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录入相关信息并通数据规范检查,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 拟派本工程的所有项目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3.9 《投标申请人声明》按内容填写并由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3.10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对公账户复印件及保证金转帐凭证。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登记

4.1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来参加报名。报名地点:河源市长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9层905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交资料如下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企业资质证书》或自然资源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属广东省内企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若属广东省外企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或具有岩土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地质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拟派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如派委托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以上证书及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注:报名资料原件在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核查,未能出具原件核查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的不接受报名。潜在投标人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对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购买招标文件的初步要求。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5.投标人须知

5.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3投标人必须提交1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为:2021年 12月6日9:00至2021年12月24 日16:00前,没有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由投标人转账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河源市长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405 0174 8626 0000 1808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建设大道支行

备注:“项目名称(如过长可简称),投标保证金”

财务联系电话:****-*******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5.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通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15:00分,地点为河源市长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9层905)。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修改的内容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和平县

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0762--*******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长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9层905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综合整治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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