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印刷招标公告

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印刷招标公告


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印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中心)对以下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印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TZC********(JT014)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需求说明见附件1,供下载。

  请供应商报名前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必须是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凭“会员证”参加采购活动。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供应商实行会员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会员颁发相应的会员证,会员证分三种:电子会员证、普通会员证、准入会员证。供应商在参与本中心任何项目前都必须注册成为会员。注册会员的程序步骤见“南通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栏目。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 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 中同时参加竞谈 ,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采购单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4、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度政府采购印刷准入供应商。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在南通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公开,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1年,本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项目预算、保证金:

   1、本项目预算95000元。

   2、本项目保证金为1800元。持有效期内的准入会员证和普通会员证的供应商,不再另行交纳。

3、持电子会员证的入围供应商在领取谈判文件前,请以汇票、

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领取谈判文件资格。

  外地供应商交保证金时尽可能不要使用支票(因大部分支票经银行扫描后传输不清晰作退票处理),也不要以现金交纳(见财政部令74号第14条),尽可能提前使用电汇和网上银行汇款方式。

  入围供应商出示江苏银行南通新城支行到账凭证后领取招标文件。

   4、保证金账户名:南通市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新城支行(联系电话:0513—********);账号:****************4;

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1楼。

   5、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后无故不参与竞谈的,采购中心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六、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采购中心发出的为谈判文件,供应商相应提交的为响应文件。

   1、对谈判文件的询问,请与江俞莉联系,****-********;对采购项目需求的询问,请与钱有成联系,****-*******

   2、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4年4月17日14:00时。

  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5楼第四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季蔚 ,****-********

  七、特别提醒:

   1、南通政府采购将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供应商在参与谈判过程中,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请各供应商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

   3、请供应商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严格遵守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4、谈判文件公告发出后,潜在供应商根据竞谈公告内容,在集中报名和领取谈判文件前,可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报名后,供应商未报名和未领取谈判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

  附件1:项目需求说明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9日

第二部分竞谈须知

  一、本谈判文件由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解释。

   1、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领取谈判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竞谈结束后针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中心对有 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按“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并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3、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应将正本和副本密封。

   2、竞谈报价表一份须单独密封,不得出现于正本或副本。

   3、密封后应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竞谈前不得启封。

  五、报价准备

   1、本次谈判,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2、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

   3、本次谈判将进行多次报价,供应商应预先准备多次报价的有关资料。最终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保证金退还

  采购中心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

  (五)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在谈判规定开始时间无故迟到的,采购中心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中心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注意事项:为及时退还保证金,请交纳项目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填写全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及其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单据(表式在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

  八、相关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一、有关要求说明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3、主要技术参数: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4、其他要求:

  响应文件中须对应每个项目作出响应,明确注明所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配件名称及数量,缺少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供应商标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 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

  二、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农民负担监督卡印刷要求:

1、数量:203万份

2、印刷要求:80克双胶电脑打印纸,单张14 ? 19双面黑白印刷,正面另套印绝色监制章,两端各打11个孔,每张之间压齿线为连续式折叠型。详见样品。

3、质量要求:印刷质量不得低于样品。样品存采购中心426

4、送货要求:农民负担监督卡按照分发数量与4月25日前送到各县(市)区指定地点。

5、交货进度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及型号

数量

交货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1

农民负担监督卡

28万份

4月25日

海安到农办

2

农民负担监督卡

33.5万份

4月25日

如皋市农办

3

农民负担监督卡

33.5万份

4月25日

如东县农办

4

农民负担监督卡

28.5万份

4月25日

通州区农办

5

农民负担监督卡

32万份

4月25日

海门市农办

6

农民负担监督卡

42.5万份

4月25日

启东市农办

7

农民负担监督卡

5万份

4月25日

三余镇农经站

第四部分 竞谈程序和内容

  一、采购中心组织竞谈

  1、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 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中心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职责:

   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中心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采购中心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竞谈会。

  三、谈判程序、内容

  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因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而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中心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谈判时间由谈判小组掌握。

  四、评定方法

   谈判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五、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采购人、采购中心按照规定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情形除外)。

  六、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南通政府采购网公示3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合同格式在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有关响应文件资料”下

载。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财政局采购处、采购中心各一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中心、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 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项目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款项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

格式请在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有关质疑资料”下载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竞谈活动的当事人。

   2、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部分“竞谈须知”中“第一款”“第1项”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谈判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谈判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谈判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中心。采购中心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竞谈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谈判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和采购中心。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和采购中心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单位、采购中心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谈判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中心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采购中心有权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三个月的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中心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中心有权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六个月的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中心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采购中心有权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一年的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谈判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采购中心有权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一年的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由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相应的会员供应商资格,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招标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招标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相应的会员供应商资格,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招标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请在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有关响应文件资料”下载

响应文件由竞谈报价表和商务技术部分组成

   竞谈报价表,一份单独密封,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部分

   1、竞谈报价总表;

   2、竞谈报价明细表。

   商务技术部分(不能出现报价)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 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会员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5 )服务承诺函

   6 )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7 )评分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可免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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