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进口“中央监护站等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进口“中央监护站等设备”招标公告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
“中央监护站等设备”的公示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中央监护站等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理由:

1

中央监护站

1

2

除颤仪

1

(1)为适应我院发展需要,保障医疗安全,提高诊疗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2)上述设备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得或同类国产设备的质量、整体性能和使用功能不能达到医院要求。
(3)上述大部分设备的起源来自国外,研发较早、技术成熟、性能稳定、故障率低,与国内同种设备相比诊断和治疗效果较好。
(4)我院之前所有除颤仪均为日本光电,便于维护和科室调配。ICU使用监护仪为美国太空品牌,故中央监护站需要与之匹配。
2.专家论证意见:(1)论证时间2014年3月28日
(2)论证意见:1、除颤仪:从整体性能,反应灵敏度及技术参数的稳定性考虑,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2、中央监护站:为了与原有设备配套、兼容,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3.论证专家组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学历

职称

1

刘武

普洱市中医院

本科

主任医师

2

尚明昆

普洱市环境监测站

本科

高级工程师

3

赵源丽

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

本科

律师

4

孔志勇

普洱市卫生局

本科

主任医师

5

许天德

普洱市卫生监督局

本科

主管技师


4.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1)行业主管部门:普洱市思茅区卫生局。(2)意见:同意购买。(3)出具意见时间:2014年4月10日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普洱市思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查。
(采购单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北路(思茅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770,189*****000 联系人:罗医生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
2014年 4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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