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原省道207线大修改造工程施工、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4年原省道207线大修改造工程施工、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内蒙古宁城县2014年原省道207线大修改造工程施工、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


招标人:宁城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内蒙古宁城县2014年原省道207线大修改造工程施工、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城县2014年原省道207线大修改造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元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于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城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宁城县2014年原省道207线大修改造工程,路线全长7.406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形式为4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桥梁设计荷载:利用桥涵荷载及洪水频率维持原设计标准。
   该项目包括主线和支线,其中:
   主线路线起点位于宁城县甸子镇孙营子村东S207线K47+350处,终点K54+180处,长6.83公里。K47+350-K49+050和K50+580-K54+180段路基宽12米,路面宽12米;K49+050至K50+580段路基宽14米,路面宽14米。
   支线在县道天旺线修建575.735米,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该工程为1个施工招标合同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及排水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施工监理招标全线共设置1个驻地办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2.3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14年5月,总工期65天,要求在2014年7月25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部或建设部建筑管理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注册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业绩:路基、路面工程(最近五年的一年中,曾在一个合同项下成功完成1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施工或在多个合同项下成功完成2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二级公路工程项目监理不少于2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或赤峰市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20日(双休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城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七楼0727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1)施工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还需要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监理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收取押金500.00元,投标时退回图纸,返还押金。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4年4月21日8:00,集中地点:宁城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七楼0727乡村公路管理站办公室。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4年4月21日16:00,地点:宁城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七楼0725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9日上午8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4年5月9日上午8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宁城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七楼0725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城县铁西长青街北段
   邮政编码:024200
   联 系 人:袁锦海 赵清华
   电 话:0476-******* *******
   传 真:0476-*******
                         2014年4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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