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消防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四次)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消防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四次)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消防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四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项目编号 | **************** |
代理机构 |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39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方老师 |
采 购 人 | 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采购人地址 | 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北段397号锦云大厦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138*****599 |
采购人联系人 | 龙老师 |
项目联系人 | 龙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599 |
废标/流标日期 | 2021-12-06 11:30 |
废标、流标原因 | 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共有邻水县鹏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邻水县鑫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邻水县润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3家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经询价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性和实质性进行审查,3家供应商资格性和实质性审查都合格。2、由于邻水县鹏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邻水县鑫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家供应商提供的紧凑型SUV四驱汽车(核心产品),品牌均为星越汽车,根据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询价须知第二节总则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和其他实质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见询价,其他响应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3、据此,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 |
行业划分 | |
附件下载 | 附件 |
采购品目名称 | |
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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