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检院食堂更新改造部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特检院食堂更新改造部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福建省特检院食堂部分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采购需求,现对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一)本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附表1、附表2;

(二)招标控制价:9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及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涵盖酒店设备、酒店用品、饮食用具等;

(三)所开具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对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确认。

(五)投标人可通过现场送达投标文件方式或采用快递送达方式进行投标。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密封处应注明“于2021年12月10日上午10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投标人联系方式。采用档案袋的投标人请注意:档案袋的开口和底口必须密封完整并加盖公章。

采用快递寄送标书的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三、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采购项目报价单(附表1、附表2)、本采购项目现场勘察确认表(附表3)组成。

四、报价要求及评标方式

(一)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项目所涉及的有关一切费用进行报价,包括: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所有设备采购、运输、检验、安装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二)以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供应商。

五、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签订合同;

(二)付款方式:中标人在通过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出具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7%;项目验收通过12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

六、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须符合国家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所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

(二)采购标的材质必须与本次采购要求一致,否则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三)中标人应做好现场安装安全管理工作,对项目安装过程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如若发生责任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且中标人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对原建筑及设备(完好的设备)造成损坏需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

七、领取报价单方式

上福建特检网下载文后附表

八、现场勘察

(一)投标人现场勘察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9:00-11:00之间。

(二)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食堂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一)标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二)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1201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接受。

联系人:林晓联系电话:****-********

林雨晨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邮编:350008



附件1 省特检院食堂更新部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报价表.xls

附件2 省特检院食堂改造部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报价表.xls

附件3 省特检院食堂更新改造部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现场勘察确认表.docx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更新改造 特检院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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