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级]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98号海峡云谷科技园四栋5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14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C-********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812万元

最高限价:95.812万元(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工程费用暂按4621.55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高程调整系数1)

采购需求: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即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四控二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合同履行期限:7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2)总监资质: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032021年1210,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邮寄方式,供应商递交相关资料无误后,竞争性磋商文件将通过邮寄方式发出。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标书费汇款凭证、供应商资料领取一览表(只需word版本),134*****861@qq.com">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401037861@qq.com。

售价:贰佰元整/份(¥200/份),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名: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 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2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98号海峡云谷科技园四栋5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1214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98号海峡云谷科技园四栋5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或提供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4.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5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98号海峡云谷科技园四栋508室

联系方式:路工152*****229/3401037861@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工

电话:152*****2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管理 用房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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