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海中心小学课桌椅及服务招标公告

安海中心小学课桌椅及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安海中心小学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JJ*******

二、项目名称:课桌椅及服务采购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课桌椅及服务采购,1批。

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2、泉州以外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泉州地区设有分公司或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泉州以外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分公司或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还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委托代理协议书和受委托提供售后服务企业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4月15日起至2014年05月05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XSCGJJ*******招标文件.doc,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5月 06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4年05月0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89*****801

十一、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十二、公告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 \晋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app.jinjiang.gov.cn/zfcg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

十三、本次采购拒收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十四、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财政局及其他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

十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及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XSCGJJ*******项目名称:课桌椅及服务采购采 购 人:晋江市安海中心小学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4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5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一、概述91.适用范围92.定义9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94.废标与无效投标界定95.联合体96.投标费用及风险107.投标代表108.专利说明10二、招标文件说明109.招标文件构成10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10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11.要求11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113.投标文件的组成1114.投标文件格式1115.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2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21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1218.投标有效期13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21.递交投标文件1422.投标截止时间1423.迟交的投标文件14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五、开标1425.开标14六、评标1526.评标委员会1527.澄清有关问题1528.评标原则1629.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1730.中标原则1731.保密17七、授予合同1732.中标通知书1733.签定合同17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18第一章 商务要求18一、应答要求18二、投标报价要求19三、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19四、货物验收19五、付款方式20六、结算办法20七、注意事项20八、知识产权21九、投标供应商应保证21第二章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22第三章 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24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5格式1投标书26格式2开标一览表27格式3投标价格表28格式4分项报价明细表29格式5 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31格式6 技术规格参数和商务偏离表32格式7 资格声明函33格式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5格式9 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36格式10 售后服务承诺37格式11质量保证承诺37格式12售后服务网点一览表38格式13类似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38格式14 技术商务应答书39格式15 其他需要提供和说明的材料39格式16中标服务费缴交承诺书40格式17质 疑 函41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供参考)4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安海中心小学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XSCGJJ*******二、项目名称:课桌椅及服务采购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课桌椅及服务采购,1批。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五、投标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2、泉州以外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泉州地区设有分公司或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泉州以外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分公司或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还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委托代理协议书和受委托提供售后服务企业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3、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4月 15日起至2014年05 月 05 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5月06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开标时间:2014年05月0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89*****801。十一、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十二、公告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 \晋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app.jinjiang.gov.cn/zfcg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十三、本次采购拒收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十四、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财政局及其他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十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及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四月十五日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采购人规格要求(允许在以下规格±5mm范围内偏差)(长×宽×高,每位规格/ mm)单位数量技术及服务要求1塑钢单人课桌晋江安海中心小学600 L×400 W×580 H(mm)张330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600 L×400 W×640 H(mm)660600 L×400 W×670 H(mm)680600 L×400 W×700 H(mm)330塑钢单人椅晋江安海中心小学380 L×400 W×320H(mm)330380 L×400 W×360H(mm)660380 L×400 W×380H(mm) 680380 L×400 W×400H(mm)330备注:1、本项目采购为一个完整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必须对该合同包内所有货物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采购项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节能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3、具体项目数量、规格以与采购人所需签订的合同为准,单价按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单价确定。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若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不能按中标合同交货期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损失,其损失费率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5、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安装地点。6、投标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如下样品:600L×400W×640H(mm)塑钢单人课桌1张、380L×400W×360H(mm)塑钢单人椅1张,小样需提供坐背板一套。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2.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电话:****-********传真:****-********;邮编:362000。2.2采购人:晋江市安海中心小学3.2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1条款规定的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特定条件: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2、泉州以外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泉州地区设有分公司或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泉州以外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分公司或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还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委托代理协议书和受委托提供售后服务企业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3、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采购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字、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5、提交的是可选择性报价的;6、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要求有不满足的;7、干扰或试图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评标结果的决定进行影响;8、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或联合体投标各方权利和义务规定不明确的;12、投标供应商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13、不提供样品、样品提供不全或样品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5.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经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代表未参加时);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5、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6、泉州分公司或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经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还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委托代理协议书和受委托提供售后服务企业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泉州市以外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如果投标供应商虚报上述证明文件骗取中标,其中标资格无效。17.1.4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14年05月05日17:30前以转帐、电汇等形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不接受现金)交纳为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注明用途、招标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凭原交款凭证及投标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退还手续齐全者将按原路无息退还,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退还手续不齐全的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等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银行帐号名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银行 帐 号:***************开户 银 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17.2.1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向采购人按中标总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全部供货且验收合格一年后,若无售后服务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17.3.2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1.1%;500万-1000万0.8%。18.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19.1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份正本一份、副本伍份,报价部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份正、副本中不得出现其他与总报价有关的任何价格内容(总报价为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分项价的总和,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单价中);投标文件必须采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投标。25.2投标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应是投标代表。投标代表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材料的和与本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会场。28.6一、评标标准分别为:价格分值45分,技术分值40分和商务分值15分。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若评标委员会由七位或以上组成的,则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含废标界定及无效投标界定),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确定进入评分程序的供应商,并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评分(投标价格、技术商务得分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一) 投标价格---满分45分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中,以最低有效报价=A;各有效报价得分=45×A÷该有效报价;若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控制价则为无效报价,其报价得0分,且不能成为中标侯选供应商。(二) 商务部分---满分15分1、产品质量保证(满分2分)本投标供应商的塑钢课桌椅有省级国家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提供CMA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的得(2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情况(满分2分)(1)本投标供应商在泉州地区自有或有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并能提供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的得1分。(2)投标供应商对货物质量保证期承诺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承诺课桌椅质量保证期为5年或以上时得1分。3、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满分2分):根据投标供应商的企业生产规模、经营状况等综合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酌情评分。4、企业知名度(市场占有率),认证,财务报表,近一年内已完成业绩情况(满分9分)(1)知名度分(满分1分):地区知名品牌得0.5分;中国著名品牌得1分。(均须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2)企业认证(满分4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十环认证的得1分,质量服务信誉3A企业的得1分,中国教育仪器设备会员单位的得1分。(以上须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3)2013年度正规财务审计报告(满分1分)(4)业绩分(满分3分):单份学生家具合同金额50万元(含)-99万元人民币得1分;单份学生家具合同金额100万(含)-199万元人民币得2分;单份学生家具合同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得3分。(以上须提供近一年内合同作为评标依据,需提供中标网页及合同复印件。) (三) 技术部分---满分40分(投标供应商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提供的样品中所反映的货物结构、外观、尺寸及工艺技术水平、材质、配置及质量等技术指标情况(30分)。(1)根据样品的结构、造型外观、工艺技术、规格尺寸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5分)(2)根据样品材质、内部基材、贴面材料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5分)(3)根据样品表面处理工艺水平(平整光滑、无挂流、起泡、皱皮、露底剥落、无伤痕)、部件紧密拼接、焊接牢固、封边细腻,线条均匀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5分)(4)根据样品整体五金配件、各类配件质量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5分)(5)根据样品油漆干燥情况、涂料气味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在0~4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4分)(6)根据样品摆放稳定无倾斜、摇晃、松动,各部位安装牢固可靠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在0~4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4分)(7)根据样品,是否依据人体工学原理设计,舒适度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2分)2、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总体优于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情况进行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3分)3、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样品的对外宣传彩页,根据提供彩页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投标方投标文件正本需提供原厂印制彩页,复印件无效。投标文件副本可用复印件)。彩页能完全清楚表明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的得2分;较能表明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的得0.5分;一般表明不得分。(满分2分)4、投标方案(含产品说明一览表、设计图、验收规范、生产进度计划、生产工艺及流程等说明材料)(0-5分)。29.2中标候选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只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供应商。30.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后,对各合格投标供应商进行量化打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出现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最终确定符合采购要求,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交由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33.1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持《中标通知书》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概述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制以及对外公开,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取得采购资格、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2.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3“投标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3.1 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3.2本次政府采购规定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规定的特定条件(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3.3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的;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的。3.4投标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5投标代理人在用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3.6 投标的全部货物如果为相同品牌相同型号,则视为一家并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进入评标程序。4.废标与无效投标界定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采购应予废标:具体条款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条款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联合体5.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5.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部分第3.1条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5.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5.5 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6.投标费用及风险6.1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及风险。7.投标代表7.1投标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证明文件。8.专利说明8.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损失。8.2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所有损失,且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二、招标文件说明9.招标文件构成9.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9.1.1目录;9.1.2投标邀请;9.1.3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9.1.4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1.5投标供应商须知;9.1.6投标文件格式;9.1.7政府采购合同(供参考)。9.2除非有特殊理由,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共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3投标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义,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必须为原件并由法人代表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逾期或不按规定提交资料的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10.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口头提出的澄清要求也应予以答复,但答复内容均不能成为依据。1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晋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app.jinjiang.gov.cn/zfcg)、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上述网站查阅澄清或修改的通知;否则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10.3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后的时间将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晋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app.jinjiang.gov.cn/zfcg)、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上述网站查阅变更后的时间通知,否则将视为已知晓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0.4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要求11.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供应商承担。11.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其中技术响应文件,包括配置表等应由制造商确认),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弄虚作假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理。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文件及投标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形式书写;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应给予正确翻译成中文。12.2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3投标涉及到的价格、金额一律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13.1.2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3.1.3技术商务应答书;13.1.4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13.2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或资料清单”。14.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及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注明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见格式)。14.2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报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每个分项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14.3投标供应商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或从国外进口的货物的报价,其货物的交货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4.3.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14.3.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14.3.3配套设备或设施的数量和费用;14.3.4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它税。14.4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格式的要求响应的文件,投标供应商可以自拟文件格式。15.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5.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是合法有效。15.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6.1投标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提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货物和服务符合性的证明应包括投标价格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16.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6.3.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配套设施建设的详细描述。16.3.2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6.3.3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商务偏离表》中。16.4投标供应商在阐述上述本须知第16.3.3条款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仅起参考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规格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17.1投标保证金17.1.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7.1.2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7.1.3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可以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现金等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17.1.4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提交本次招标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1.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1.6中标供应商应持与采购人签定的《政府采购合同》一份及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后,予以无息退还 (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除外)。17.1.7落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落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 (落标供应商应凭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7.1.8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1.8.1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7.1.8.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17.1.8.3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7.1.8.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17.1.8.5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中标服务费的;17.1.8.6在投标或评审过程中违法违规的。17.2履约保证金17.2.1中标供应商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向采购人或有关部门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2.2若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经核查属实,情节严重的,将按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没收其履约保证金。17.3中标服务费17.3.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7.3.2中标服务费按标准和规定收取(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3.3中标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17.3.4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必须在收到中标服务费缴交通知书后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18.投标有效期18.1本次投标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7.1条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9.2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名,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3投标文件的文字除签字及与签字相关日期外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成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9.4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字和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盖合同专用章或其他内部章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5除投标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字迹模糊不清或改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若有修改或以补充形式说明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19.6以电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软盘,Word或PDF格式文档,并注明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及封袋上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0.2为了便于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0.3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得启封”的字样。20.4如果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0.1-20.3条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达投标指定地点。20.5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袋进行密封及应确保其投标文件能及时递交到项目联系人手中。20.5.1内层封袋的封装与标记同本须知第20.1-20.3条款规定。20.5.2外层封袋装入本须知第20.1条款及本须知第20.2条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同时应写明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20.6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20.1-20.5条款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其产生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任。21.递交投标文件21.1所有投标文件及样品(如果有)都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投标供应商代表送达。21.2投标供应商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凭下列证明办理投标登记手续。21.2.1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21.2.2若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银行单证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22.1根据本须知第23条款规定,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指定地点。22.2出现本须知第10.3条款规定因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3.迟交的投标文件23.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1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且该通知须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 投标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款规定编制、密封和发送,并在封面注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4.3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补充和修改。24.4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7.1.8条款的规定处理。五、开标25.开标25.1本次招标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开标,开标结束即进行评标。25.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另外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25.3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5.4开标时,先由投标代表、授权代表或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主要公开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公布的其他内容。25.5开标时未拆封、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将不予承认。25.6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启。25.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7.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8开标时,设开标记录员一名,如实记录开标过程发生的事件及唱标主要内容,并存档备查。25.9开标时,由开标监督员和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监督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密封、盖章或签字,监督开标程序是否正确,唱标人是否如实公布投标文件主要内容。25.10澄清25.10.1唱标结束后,经开标会主持人同意,投标供应商代表可就错唱或漏唱的内容要求澄清。澄清要求以开标会现场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开标会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六、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6.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等),并作出评价。26.2.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26.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6.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6.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评标开始的当天从相应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与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评标专家不得进行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6.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7.澄清有关问题27.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7.2投标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澄清。27.3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答复的内容将成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评标原则28.1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的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供应商和投标货物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价、比较。28.2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8.2.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2价格修正将按本须知25.7.1条款方法更正。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8.2.3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8.2.4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非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8.2.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回不合要求的偏差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有出现本须知4.2条款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8.2.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3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以下因素:28.3.1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28.3.2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生产能力。28.3.3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28.3.4配套设备的齐全性。28.3.5投标供应商在采购人所在地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28.3.6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28.3.7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和维护费。28.3.8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费及其它有关服务的费用。28.3.9其它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环保等。28.3.10投标货物的业绩及投标供应商经营信誉。28.4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相同的标准。28.5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8.6具体评标标准方法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28.7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供应商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28.8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29.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29.1根据本须知第28条款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29.2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的办法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29.3采购代理机构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可以中标。29.4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宣布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0.中标原则30.1 中标原则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31.保密31.1参加评标的相关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会影响评标工作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31.2投标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七、授予合同32.中标通知书32.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评审结果依法予以公告。32.2定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确定,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供应商发出《落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2.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5《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签定合同33.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3合同签订后7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采购代理机构接到《合同》后,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33.4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第一章 商务要求一、应答要求1、本招标项目是一个整体,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本招标项目整体响应,不得拆分报价;报价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项目报价,并列出项目(含货物的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和产地等)的每个设备及附件的单价及投标总价,以便于评审和比较。2、投标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品牌和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品牌和报价。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是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投标供应商也可提供同档次或优于技术参数及要求的设备。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若出现重大负偏离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清单(需提供主要生产加工设备、产地、数量、价值)。5、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量管理、技术力量说明(主要生产技术骨干、质管人员的数量和职称)。6、投标供应商提供货物的生产标准、安装标准、验收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7、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原产、正宗品牌货物,不得用伪劣货物替代;如出现上述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退货;如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货物投标价格的2倍价值赔偿给采购人。同时投标供应商应承诺中标后提供货物生产厂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给采购人。8、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货物的实物图、效果图、生产分解图、货物选用材料的说明文件。示意图所指货物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图纸(图纸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到现场进行勘察、测量。9、投标供应商需将以上货物的参考指标与所投货物的技术指标、参数,在投标文件中分别列出,一一对应。10、样品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招标货物一览表”中600L×400W×640H(mm)塑钢单人课桌1张、380L×400W×360H(mm)塑钢单人椅1张、小样需提供坐背板一套的样品;样品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上班时间),送至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厦九楼);不提供样品、样品提供不全或样品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2)上述样品应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可提供更优更好的产品,并能清晰反映货物各组成部分的结构、材质及材料的横断面情况,样品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样品上应有标签标明品目号、名称,样品中的公司名称应密封(可用不透明的材料)。(3)中标供应商的样品须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且按合同规定进行索赔;或采购人将暂时使用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直至中标供应商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为止。11、投标供应商提供公司的基本情况、业绩、主要技术人员及资信证明。1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投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等(材质构成、内外部结构、五金配件、制造工艺、生产流程、加工设备及其它)。13、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及需采购人配合的事宜。14、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参数及商务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5、在生产过程及验收过程中发现中标供应商对中标货物进行分包、转包,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拒付全部货款。16、货物安装所需的配件或附加件,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供应商提交具体清单给采购人确认。17、中标供应商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装、调试,性能指标经验收合格后(附验收报告),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签署货物验收合格证书。二、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安装调试、税收、装卸及搬运、保险、运行维护、验收、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以及中标服务费等费用。2、按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和自身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投标总报价和单价不做调整。3、本项目如要变更,需经采购人同意,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4、除由于采购人需求变更外,中标供应商应承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5、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三、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1、本次采购货物均为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投标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组装标准及技术标准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部颁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质保期:课桌椅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或以上(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课桌椅经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课桌椅出现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维修人员在12个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为不影响用户的正常工作,中标供应商应负责使用替代课桌椅。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4、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所供产品进行测试、组装。5、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长期供应合格的原厂生产的配件。6、如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使得货物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应无条件予以更换货物。7、本次投标采用一次性包干的方式中标。合同期内属政策性调整或市场价格浮动等因素造成造价变动,不予调整。属采购单位的合理更改造成工程量的增减,则按实际调整,供方不能因此拖延工期。四、货物验收1、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规格质量及其它要求,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课桌椅验收单》。2、投标供应商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学生课桌椅、配件、材料及工具,并负责所供学生课桌椅、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运输及安装。学生课桌椅安装结束后,双方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3、验收规范: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国家现行规范;当地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全规范;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4、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货到初步验收、安装调试验收三个阶段。5、出厂检验:中标供应商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供应商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6、货到初步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7、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进行产品安装、调试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包括破坏性实验)。抽检样品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产品合格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合格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凡未达到质量要求,作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8、验收标准:8.1摆放后不准有影响外观和使用性能的永久变形。8.2各部位的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允许有松动、倾斜、摇晃现象。8.3表面喷塑后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不允许有流挂、起粘、露底现象,不允许有剥落、伤痕。凡焊接部位表面波纹均匀、平整、冲压件表面不允许有裂痕、毛刺、伤痕。8.4投标供应商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中标产品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及时换货或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8.5课桌椅安装完毕,采购人根据需要聘请相关机构对课桌椅的环保指数进行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暂缓支付货款,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治,直至达标为止(10天内)。9、货物的安装:货物由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场安装,并由中标供应商派专人在现场做好学生课桌椅的安装调试工作。产品验收时,如出现产品缺陷或与合同中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应在板面拼装前及油漆(贴面)前三天通知采购单位到现场确认,并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组织人员或邀请第三方公正检验机构对生产过程(包括进料、开胚、贴板、上漆、成型等)进行监造。采购人对生产现场进行核查的所有费用均由采购人负责。若现场核查的情况与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承诺情况有不符之处,则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具体数量、地点及时间运送到安装现场进行安装,并负责课桌椅的安装调试工作,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五、付款方式1、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无出现任何故障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2、如果国家规定必须强制检定的,需等到检定合格后才支付该笔货款。六、结算办法货款支付时必须备齐以下资料:1、晋江市政府采购验收结算书2、发票原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员签字)3、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4、采购合同正本5、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七、注意事项1、投标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不得串通报价;中标供应商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还应具有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能力、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具有良好的信誉,有正常、顺畅的供货渠道和生产能力,有能力保证所承诺的售后服务及时到位。2、中标供应商应认真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否则采购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货物如遇升级,经采购单位同意后,中标供应商可按升级后的货物供货,但价格不变。4、投标文件一旦递交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5、本次招标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7、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招标人及采购单位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八、知识产权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时不受任何专利或版权等方面的侵权困扰,如出现类似纠纷,中标供应商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单位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九、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自身合法生产的或通过正常合法来源获得的全新的产品,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就其所提供的货物(包括设计、及相关软件)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等知识产权或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之异议。就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担保物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章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技术规格与要求:1、技术要求及数量:序号货物名称每位规格(mm)(长×宽×高)(允许在以下规格±5mm范围内偏差)备注1塑钢单人课桌600 L×400 W×580 H(mm)330张高中低等四种规格600 L×400 W×640 H(mm)660张600 L×400 W×670 H(mm)680张600 L×400 W×700 H(mm)330张2塑钢单人椅380 L×400 W×320 H(mm)330张高中低等四种规格380 L×400 W×360 H(mm)660张380 L×400 W×380 H(mm) 680张380 L×400 W×400 H(mm)330张 材质要求:1、钢件:桌脚用:40*20*1.5mm厚椭圆钢管;书包架U框40*20*1.5mm厚椭圆钢管;椅脚用40*20*1.5mm厚椭圆钢管;坐板架30*15*1.5mm厚椭圆钢管;网斗用∮6实心铁线,网斗高≥13cm。全部钢管都要求液压一次抽芯弯成型,富有流线感。桌前部焊有一铁片,可钢印上学校标识。钢管焊接处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接工艺,焊接表面波纹均匀,焊接处无夹渣、气孔、焊瘤,无焊丝咬边和飞溅,无脱焊、虚焊和焊空的现象。各钢件表面采用静电喷塑,颜色银灰色,与桌面色板色彩搭配协调美观。表面光亮平整、无颗粒渣点、颜色均匀。2、桌面板:用高密度板贴双面三聚氢胺面,18mm厚, 注塑一次成型封边,带笔槽笔槽椭圆型尺寸225*27*10mm,笔槽下板要镂空注塑,永久牢固,面板上底部全包高面板,流线美观;注塑包高高处为22mm 3、椅背面板:用模具,选用优等pp材料,用吹塑模具在进口吹塑机上中空吹塑一次成型,表面有防滑设计,造型符合人体工程学,坐靠舒适。使用增强塑料,耐寒耐磨,经久耐用.背板有扶手口,易于搬动,坐板重量不能轻于1030克,背板重量不能轻于730克。4、桌椅脚套使用增强塑料,耐寒耐磨,桌椅的各俩前脚套需带调节螺丝,使其不平时调节。5、产品包装:包装要规范,标识要齐全,说明要详细。6、产品质量:所有金属件应符合国家标准GB708-65《轧制薄壁钢板标准》。7、颜色由投标供应商提供,采购人确定。注:所有课桌椅规格偏差范围不得超过±5mm。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的技术及质量,应达到或者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以上所列指标是最低要求,选择其它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必须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二、其它要求:1、尺寸偏差要符合QB/T3916-1999要求。2、形位偏差符合QB/T3916要求。3、所有五金配件应采用优质名牌五金件(需提供省级或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优产品的证明资料),导轨为三节导轨,所有紧固件应加设弹簧垫片。4、产品内部和隐蔽处的粗糙度应为细光。5、产品的所有内、外表面不得有锐角,毛、尖刺,用于产品固定、安装的标准件须选用平头或圆头螺丝钉和螺母,且安装时应尽量埋入被安装件内。6、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原辅材料。7、桌椅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醇释放限量》和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限量》的规定。8、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8.1其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自身合法生产的或通过正当合法来源获得的全新的产品,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8.2投标供应商应担保提供的货物上(包括设计及相关技术)不存在订立合同时不为我方所知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等;8.3投标供应商应向我方担保第三者对其提交的货物不得以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类似理由提出合法要求;8.4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和设计中若有专利权存在的情形,需在投标文件中告知招标人。若对其货物所涉及的技术方案或设计未提出专利说明的,招标人可以视为该方案中不存在专利,从而拥有即使在投标供应商未中标时,也可对该技术进行适当采用的权利。对此,投标供应商在事后不得提出索赔要求。第三章 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要求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要求,对照下列技术、商务应答条款应答,并保证应答内容真实、可信。如果出现应答内容与事实不符情况,采购人将拒绝投标供应商的商务请求。一、技术应答内容1、拟供家具(课桌椅)的品牌、材质、结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配置、产地及制造商名称,原材料及主要配件的品牌、产地、性能指标,及其他技术说明和供货清单。2、拟供家具(课桌椅)的投标技术方案(含设计效果图、平面图、结构图、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进度计划等说明材料)。3、本次货物依据以上家具(课桌椅)的布置状况,数量或规格上可略有增减变化。4、要求提供的测验报告。5、提供《货物规格参数偏离表》。二、服务质量保证1、服务、质量保证条款。 2、货物的售后服务承诺书。3、货物售后服务的收费标准及易损件的价格。4、提供《商务条款偏离表》。三、其他要求1、提供可以证明企业资质、企业综合技术实力、企业履约能力、企业近年财务资信及信誉的材料。2、投标供应商签订且已完成的业绩情况(以提供合同书复印件及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并提供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等。3、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样品。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政 府 采 购 项 目投标文件(报价部份)项 目 名 称:招 标 编 号:合 同 包 号:(编制提示:文件装订、密封、标识请注意按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应要求进行,以避免带来不良后果。)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 格式1投标书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投标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全称、地址)提交以下文件:(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等;(2) 资格证明文件;(3) 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必要文件;(5)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文件;(6) 以 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 据此函,投标供应商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1、所附“开标一览表”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即大写       。2、投标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相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次投标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6、投标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逾期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格式2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项目名称制造商数量单价小计交付期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备注: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如果该表格不够填写,请按同样格式增加一行或一页表格。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格式3投标价格表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1投标货物序号2货物名称3原产地4数量5主机和标准附件单价6备品备件价7易损件价8专用工具价9技术服务费10安装费11运输(至目的港或目的地)12保险13其它14投标报价备注: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第1栏投标货物序号系指“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该货物的序号。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4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子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及制造商数量单价小计(元)本项目合计总价:注:1、请按照主要货物、其他货物、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分别列出清单报价。 2、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代表签字:日期:政 府 采 购 项 目投标文件(技术与商务部份)项 目 名 称:招 标 编 号:合 同 包 号:(编制提示:注意本册内容不得体现报价内容,以免带来不良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日期: 格式5 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数量备注注:按主要货物分别填写投标代表签字:日期: 格式6 技术规格参数和商务偏离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规格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注: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供应商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格式7 资格声明函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所提供的资格文件和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可靠的和准确无误的。我方对可能要求提供的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贵方的要求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附后:1、公司简介2、资格证明文件(均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经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代表未参加时);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5)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6)泉州分公司或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经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还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委托代理协议书和受委托提供售后服务企业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泉州市以外投标供应商须提供);7)其他……3、类似业绩表(格式自拟)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概况名称: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邮编: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实收资本: 最近资产平衡表(到时为止)。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债务:流动债务:净值:主要负责人姓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关于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他情况:工厂名称和厂址正在生产的货物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 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历(包括:年限、项目所有人、额定能力、商业营运起始日期等)。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年 度国内出口总额所属财团(如有的话):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电话: 日期:    格式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兹有 (投标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招标编号)的投标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仅对该项目有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职务: 投标单位详细地址: 邮编:E-mail: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请附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身份证有效双面复印件)格式9 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投标供应商为非制造商时)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供应商地址)的(投标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招标编号)投标邀请关于 (项目名称)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义务。(3)我方兹授予(投标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供应商名称)于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投标供应商名称: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加盖公章):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职务和部门:注:投标供应商与制造商的经销代理协议,符合法律手续,在其有效期内可代替此授权函。格式10 售后服务承诺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1质量保证承诺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2售后服务网点一览表(投标供应商根据货物的售后服务网点做详细说明)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3类似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投标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列成表格,格式自拟,并附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4 技术商务应答书(投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商务要求做详细回答)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5 其他需要提供和说明的材料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如投标供应商银行资信、国家级节能证书、环保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供应商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格式16中标服务费缴交承诺书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做出如下承诺:1、若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方认可的方式,向贵司交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服务费。2、如违约,我方愿凭贵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投标保证金或采购人支付的中标款项中扣缴。特此承诺! 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格式17质 疑 函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购买/参加)贵方在 年月 日(发布/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招标文件/投标),现提出如下质疑:一、质疑内容:二、事实依据和理由:三、提供相关证据:投标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地址: 邮编: 电 话/ 传 真: 日期:年月 日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注:质疑供应商须按以上格式和以下规定进行质疑,否则不予接受。1、按该表格填写,一式两份,并将该函和相关证据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送达采购人和代理机构。2、非法定代表人送达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3、提供质疑供应商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涉及投标供应商资质的需同时提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盖公章。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供参考)注释:《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采购结果,乙方为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第一条签订合同文件的依据1. 编号 《招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补充文件;2.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说明;3. 履约保证金;4. 《中标通知书》。第二条货物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如下:采购货物清单序号项目名称中标产品规格参数及技术参数中标产品品牌和型号中标单价(元)数量中标总价(元)备注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最终数量按实结算,结算按以上单价。第三条货物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现货、原厂原装、全新,符合本合同及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乙方对货物提供年的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四条服务1. 乙方交货后,保证对保质期内的货物质量的技术支持和维护。2. 保质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予更换。3. 乙方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在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4. 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提供质量问题解决方案,保证货物正常工作。5. 货物到场后,乙方应派相关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技术培训及安装,详见售后服务说明。第五条合同金额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 ( 小写元)。2. 本合同总金额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培训、税收、装卸及搬运、保险、运行维护、售后服务以及中标服务费等费用。3. 当遇到甲方需求变更等原因,使合同货物的规格、数量改变时,以实际供货的规格、数量核算总金额。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1. 交货时间:于 年月日之前。2. 具体货物:见采购货物清单。3. 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 乙方应随货物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质保书。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中标供应商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向采购人或有关部门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2.若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经核查属实,情节严重的,将按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供应商一至三年内参与本地区政府采购资格。第八条验收1. 乙方到货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2. 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检验,若发现所验与合同约定的货物不符或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3. 乙方所供货货物如在使用时出现非甲方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也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九条付款方式1.具体付款方式见招标文件。第十条违约责任1. 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付清。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该批货物价款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3. 合同约定货物的型号、数量有变更时,甲方至少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4.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4.1 所提供的货物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的;4.2 不能按期交货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的;4.3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产地、报价、质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的;4.4 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的。5. 乙方逾期三十日不能交货的,视为不能履约, 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6. 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7. 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采购办协调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请裁决。第十二条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 本合同履行中若出现货物数量的增减,则以实际数量结算。3. 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4.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5.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办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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