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炉招标公告

焚烧炉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城市管理局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焚烧炉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德政采(2014)035 号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
公告类型 邀请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4-15 11: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德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标书发售方式 招标文件自2014年4月15日09:30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供应商可登陆该网站自行下载获取。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4-04-15 11:30到2014-04-22 17:30
标书售价
标书发售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4年4月15日09:30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供应商可登陆该网站自行下载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04-25 15:00到2014-04-25 15:00
投标地点 德昌县政务服务中心(德昌县凤凰广场6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开标地点 德昌县政务服务中心(德昌县凤凰广场6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德昌县城管局 赵先生 139*****06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德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肖先生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德昌县城管局 赵先生 139*****066
备注

邀请招标文件采购编号:德政采(2014)035 号项目名称:德昌县城市管理局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焚烧炉采购项目采 购 人:德昌县城市管理局德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编制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章投标邀请德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德昌县城市管理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德昌县城市管理局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焚烧炉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德政采(2014)035号二、招标项目:德昌县城市管理局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焚烧炉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有相应资格的营业执照(含企业和个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承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3、具有省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丙级及以上,具有履行合同的 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5、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6、必须是最终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的法人。投标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7、必须以招标人指定的方式取得本招标文件,按照招标的规定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9、采用联合体方式应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人规定的上述资质要求。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招标文件自2014年4月15日09:30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供应商可登陆该网站自行下载获取。七、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4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在开标会开始时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德昌县政务服务中心(德昌县凤凰广场6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人:德昌县城管局 赵先生139*****0662. 德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肖先生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价格标的德昌县城市管理局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焚烧炉项目采购。2采购方式邀请招标3评标方法低价中标法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交付方式要求:开标时现场递交。5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二、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德昌县城市管理局。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德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简称“招标人”)。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获取招标文件后电话告知招标人进行登记备案。4.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5.2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六)评标办法;(七)合同主要条款。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8. 答疑会8.1本次采购不开答疑会,如投标商有招标或其它事宜需咨询的,可与赵先生联系(联系电话:139*****066)。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 联合体投标1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种、规格;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等);(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5)产品彩页资料;(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8)商务应答表;1.1.1注:将所有证书、证明材料以A4幅面复印、编制、装订,并加盖鲜章。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现金形式(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6.3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后全额退还。1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6.6中标服务费由德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的招标文件密封后于2014年4月25日下午15:00时在开标会开始时现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招标文件中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 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4.中标通知书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5. 签订合同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26. 合同分包26.1中标人不能采取分包、转包方式履行合同。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 履约保证金28.1 中标人投标保证转为履约保证金。29. 履行合同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9.3 供货时间与地点: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根据甲方需采购的焚烧炉,及时供应,按约定时间按时按要求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出具正规税务发票。30. 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1、根据甲方采购需求品规、数量及时提供产品。2、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货商配合进行:(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标准就高不就低);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 乙方所供货物如发现以次充好、偷梁换柱,取消中标资格。 七、投标纪律要求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八、支付货款32.支付货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货款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支付完毕。九、质疑和投诉33.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德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万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5、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德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期:三、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德昌县城市管理局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焚烧炉采购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投标单价(元)备注1234报价总价(元):大写: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产品名称容量品牌 数量 单价金额备注1报价合计(大写):注:1、报价时需在“品牌”栏内注明所报产品的品牌。 2、交货时间及地点:参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执行。 3、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供货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采购 单位审核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货款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支付完毕。4、产品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参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执行。5、报价包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五、商务应答表招标编号:DC2014 号序号包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11见:14.3商务部份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招标编号:DC2014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九、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正偏离/负偏离偏离对货物性能的影响1234……………………(格子不够自行添加)填写说明:1、投标人应当根据各项设备参数的内容填报“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的内容必须对其相对应的技术参数附件中的内容逐条予以填写(缺一不可),否则,该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拒绝接收。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设备要求的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投标设备实际参数等,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投标人对不能响应的技术参数,应如实的填写在响应及偏离栏目中,如果虚假响应,将承担被没收全额投标保证金或被暂停参加德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独立关税地位的地区)注册,有供货和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2、投标人必须具有供货、仓储、配送及其他等履行合同的能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或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一、 项目概述:德昌县城市管理局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焚烧炉采购项目二、 项目清单及要求:德昌县城市管理局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焚烧炉采购项目序号设备名称名称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备注1焚烧炉一、焚烧炉焚烧技术指标1、指标废物类型:医院临床废物2、焚烧炉温度(℃):≥8503、烟气停留时间(S):≥1.04、焚烧效率(%):≥99.95、焚毁去除率(%):≥99.996、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5二、焚烧炉烟气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名称计量单位GB18484-20011烟气黑度Mg/ m312烟尘Mg/ m31003一氧化碳(CO)Mg/ m31004二氧化硫(SO2)Mg/ m34005氟化氢(HF)Mg/ m39.06氯化氢(HCL)Mg/ m31007氮氧化物(NO2)Mg/ m3500三、其他参数要求1:日处理量:1T/工作日,200kg/小时。2:炉体外观样式:立式焚烧炉四、设备配置列表序号设备名称参数单位数量备注一焚烧系统1储油罐碳钢/0.5m3只1含:阀门、过滤器2点火燃烧机 0.15kw台2含:退出装置3一次燃烧室(炉本体)CD800A3钢、耐火材料座1含:温控、进料口、出灰口4二次燃烧室碳钢、耐火材料座15补氧风机2.2kw台1二尾气净化系统1冷热交换器内衬防腐材料座12布袋除尘器(低压脉冲)BLMG128-2000套1滤袋耐高温150℃3排风管碳钢管2m组14引风机11kw台15烟道碳钢组16烟囱碳钢管8m/5mm厚组17空压机4.5kw台18活性炭喷射装置CD800A3钢、套1含:料槽、喷射器9喷淋除酸塔CD800A3钢主体、不锈钢喷淋嘴套1含:碱液泵10重力除尘器CD800A3钢套111二恶英处理室套1四辅件1支撑及钢结构套12辅件\配件套1配套线材3控制柜Tsl50套11台三、相关要求:1.供货时间要求:本项目要求于2014年5月20前安装调试完毕。2. 质量标准和检验:2.1. 乙方提供的货物为生产的原装正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货型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和乙方报价文件承诺。2.2 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2.3. 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询价文件相关要求自行组织专业人员验收。2.4..其他需要给定的合同项目 :3、供货地点: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巴洞乡先锋垃圾填埋场。第六章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低价中标法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规定的价格标的;(2)投标产品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3)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4)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最低价法来确定中标方。4. 评标细则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评定:(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5、 废标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6、定标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按照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6.2.如出现价格相同,则采取“抓阄”方式确定中标人。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 月 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详见附件:采购清单)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交货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人民币¥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产品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2.产品供应商应对邀请文件规定的货物技术性能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3.焚烧炉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修。4.提供全套相关技术资料和技术与操作培训。5、供货方必须免费对用户进行使用技术培训。四、交货及验收、安装调试1.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2、交货地点:德昌县先锋垃圾场。3. 质量标准和检验:3.1. 乙方提供的货物为生产的原装正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货型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和乙方报价文件承诺。3.2 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3. 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询价文件相关要求自行组织专业人员验收。3.4..其他需要给定的合同项目 :4、履约验收:设备由供货方负责安装调式,完毕后,德昌县城管局邀请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人在10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五、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货款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支付完毕。六、售后服务1、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内响应到场,并无条件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更换,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能够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重新组织送货的,甲方应当允许乙方重新组织送货,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重新交货的,不视为违约,但应由乙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如超过约定的时间,则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并经乙方认可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德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