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法律尽职调查招标公告

股权投资法律尽职调查招标公告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法律尽职调查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法律尽职调查项目已由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 R自筹 £国拨+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对中核(浙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2、出具《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对中核(浙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股权投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对中核(浙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股权投资法律意见书》、《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对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对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法律意见书》;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5个月,合同签订40个工作日递交初稿;
2.3 服务地点:北京市、西安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提交的法律服务方案中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应对被投资方【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证照、各种资质、现有股权结构及历史沿革、经营管理及风险情况、近三年财务情况(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行政处罚及诉讼违约情况、税务及财政补贴、安全生产与环保、劳动人事争议、信用情况等,以及投后持股比例、收益分配、董事席位、各项费用等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报告的深度和广度要能够满足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的投资决策需求。
法律意见书应内容充实、结构完整、逻辑严密,能够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多维度充分揭示项目存在的优势和风险,结论应清晰明确,能够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投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外聘律所应是中核集团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内律所且与本项目没有利益冲突的律师事务所。投标人应为入选《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3.2 外聘律所委派律师应具备股权投资并购(股权投资项目指国有企业混改、改制、重组项目)经验。
3.3外聘律所注册执业律师应当不少于100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签署合同)参与并完成至少三项股权投资服务项目或不低于5个股权股资(含股权转让、增资等投资并购项目)。
3.4外聘律所委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5年以上执业经验,具备独立负责项目的经验和能力。项目组成员执业经验5年以上且具备相应的项目经验与能力。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信用报告截图);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其他:(视项目要求添加)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投标廉洁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用请扫码支付(扫码支付后会自动开设电子版发票,收款和开票二维码见附件)。
支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后,请自行扫码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时,请备注采购项目经理姓名和汇款时间。经我司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时所填邮箱。
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在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将下列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 (wangl01@mails.cneic.com.cn) :
采购文件购买记录表(详见附件1,签字或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各一份)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为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戊1号(月坛大厦北门对面胡同内约50米),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办公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谈判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采购人会提前电话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9号
联系人:万广龙
电 话:***-********
电子邮件:wangl01@mails.cneic.com.cn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6日

,浙江,西安市,北京市,西城区,西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尽职 原子能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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