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部分涉税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名录招标公告
地方税务局部分涉税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名录招标公告
标号:坛政采2014-B1006(公)-009号
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委托就部分涉税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部分涉税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名录
招标编号:坛政采2014-B1006(公)-00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部分涉税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名录”中的部分涉税项目是指,中等风险应对、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建筑项目清算、企业注销清算、存量房评估项目。
为保证税务机关部分涉税项目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减少人为因素,提高业务执行质量,防范执法风险。根据相关文件及规定的要求,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拟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地税机关中等风险应对、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建筑项目清算、企业注销清算、存量房评估项目实施名录,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批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入选“名录”。今后,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委托的部分涉税项目业务实施,将从“名录”中摇号随机确定中介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对税务事务所的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江苏省注册税务师中心备案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投标单位投标前在金坛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提供金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对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业三年以上,常州市内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常州市以外单位必须具有一级以上资质且在江苏设立办事处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投标单位投标前在金坛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提供金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证件(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供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4月15日—2014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税政法规科(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5号301室)。
五、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4年5月6日上午9:00 -9:3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5月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五楼会议室,投标文件接收人:严先生。
六、开标时间:2014年5月6日上午9:30,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五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519—********。
邮政编码:213200
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
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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