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中央仓仓储及配送服务商服务采购

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中央仓仓储及配送服务商服务采购

********8">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中央仓仓储及配送服务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N314-FW619

********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中央仓仓储及配送服务商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非油品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中央仓仓储及配送服务商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

2.2.1、 仓储服务:根据中国石油四川销售非油品业务集采统配的业务规模,负责规划设置中央仓及分仓布局,负责提供相应的中央仓仓储及设备支持负责提供中央仓仓储管理、收货、分拣及其他配套作业服务,负责中央仓非油商品储存、保管、盘点等工作,负责中央仓商品的安全和数质量管理等。

2.2.2、 配送服务:负责组织中央仓商品的物流配送服务,负责配送方案、配送线路的规划,负责在指定时间内按照各二级分公司加油站需求将商品分拣配送到加油站便利店(含装卸操作),负责中央仓非油商品的退货回收及退回供应商等作业,负责配送商品的现场交接与数质量验收等作业等。具备建立直营仓直配C端的服务能力。拥有冷链仓储配送服务能力的优先。

2.2.3、 仓储物流信息系统服务:负责提供满足中石油非油品管理需要的自有仓储配送物流信息系统,提供信息系统服务支持,满足中石油加管系统业务拓展及外挂需求,提供非油品公司、中央仓、加油站、供货商订货、配送跟踪、销售分析、物流管理需要等服务,通过系统实现站、市、省三级对供应商、物流的考核、汇总、反馈、发布等功能,流程清晰,操作简便。通过系统实现分站点类型推荐订货商品目录及理论订货量。通过系统实现退货返仓商品的审批流程。根据中石油业务需求及时增加系统功能。

2.2.4、HSE安全与质量管理:按照中国石油HSE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负责提供中央仓安全管理及高效率运转的设施设备,负责相关设施设备和商品(包括中央仓仓储商品及配送过程中的商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及中石油质量管理要求。

2.2.5、全年仓储及配送费预计人民币 2200 万元/年 (365天);预计总计人民币 22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向招标人提供加油站非油商品仓储、物流配送及中央仓日常管理等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见下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1)A(中央仓每月仓储费平米单价),按平米单价包干,结算金额=投标单价A(中央仓每月仓储费平米单价)×实际仓储面积,按月结算。最高限价为:30元/平米/月(含税)投标报价必须取整数;预计仓储面积(中央仓+分仓)不低于 12000平米,租期 2 年。

(2)B(货物配送费率)按所配商品的采购总价值(含税)报固定费率包干。结算金额=投标费率B(货物配送费率)×实际配送商品的采购总价值(含税),按月结算。按实际一般商品配送费费率最高限价为:配送货值(含税)的7%,投标报价最多精确到0.1%,例报价货物配送费率6.5%、5%符合要求,报价货物配送费率6.52%、7.1%不符合要求;

(3)C(高价值商品按件配送单价),高价值商品按件包干,结算金额=投标单价C(高价值商品按件配送单价)×实际配送件数,按月结算。最高限价:8元/件,投标报价必须取整数;

(4)D(低价值重货商品配送费率)按配送低价值重货商品总价值(含税)报固定费率包干,结算金额=投标费率D(低价值重货商品配送费率)× 实际配送低价值重货商品的采购总价值,按月结算。最高限价:商品货值的10%,投标报价最多精确到0.1%,例报价货物配送费率6.5%、5%符合要求,报价货物配送费率6.52%、10.1%不符合要求。

(5) 甘、阿、凉三州地区线路较远、物流较为落后,将通过专车直配的形式配送。州内站点分布零散,站点间距较远,州内的配送费按整车计费。州内站点配送计划执行一月两次配送。(三州专车配送站点见附表1)

车型

行驶总里程(公里)

专车价格(元/车)

备注

4.2米

550-700

单车限毛重6吨,最高报价不超过5000元/车

6.8米

550-700

单车限毛重10吨,最高报价不超过5500元/车

4.2米

701-800

单车限毛重6吨,最高报价不超过5200元/车

6.8米

701-800

单车限毛重10吨,最高报价不超过5800元/车

4.2米

801-1000及以上

单车限毛重6吨,最高报价不超过6000元/车

6.8米

801-1000及以上

单车限毛重10吨,最高报价不超过7200元/车

投标人的各分项报价不能超过招标人给出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修正后)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仓储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配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2.5 服务地点:中央仓配送范围为全省21个地市、22个二级公司所属加油站便利店。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3. 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独立法人与其总公司不可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有连续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上仓储及配送经验。(2)投标人有与规模达500座以上连锁便利店的企业有仓储及配送合作经验。

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和对应企业盖章证明件。

备注:如单位自行配送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或单位所属车辆证明。

*4、仓储设施设备:

  1. 投标人在成都(距离招标人办公地点40公里内,以投标人在百度地图中输入仓库位置到招标人办公地点中最短距离作为判断依据,应附百度地图的导航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有10000平米以上的自有仓库或租赁期在3年以上的租赁仓库,能够满足日常作业及旺季临时业务量增长的面积需求,分拣配送设施设备齐全,可提供出入库扫码管理,仓储仓库具有消防单位验收合格证明。

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

(2)投标人在四川省内成都以外地区应至少有1个外围仓库(自有或租赁仓库,距离投标人在成都的仓库200公里以上,以投标人在百度地图中输入成都仓库到外围仓库中最短距离作为判断依据,应附百度地图的导航截图作为证明材料),能够满足日常作业及旺季临时业务量增长的面积需求,分拣配送设施设备齐全,可提供出入库扫码管理,仓储仓库具有消防单位验收合格证明。

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

*5、信息系统:

(1)投标人必须具备具有进、销、存、运输等一体化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可支持所有站点的库存管理、销售管理、以及自动补货管理等,同时支持中央仓商品的进、出、存管理和配送商品的自动分拣,支持多终端的商品销售,支持PC端收银、到点取货核销、门店自动补货、中央仓补货等。

(2)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能支持多维度的数据报表以及支持对应的数据分析,便于门店提高销售。

证明材料:需提供投标人信息系统具备以上能力的承诺书。

*6、资质要求: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丙二类及以上仓库资质。

*7、 财务状况:

(1)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完整的2020年的年度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签章页、资产负债表页、现金流量表页、利润表页、报表附注页),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2)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般纳税人应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三证合一”后的企业,可通过登陆当地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提供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记录作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8、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2018年1月1日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在存在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开标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处于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纳入交易黑名单,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发生因安全事故、工程质量问题而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终止合同的情形。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7">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售后不退。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日17:00:00 2021年12月10日17:00:00 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售价共为 300 元人民币。

4.2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通知→操作指南”处下载,地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XN314-FW619+标段号+标书费”。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qq.com),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PDF盖章版本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1-XN314-FW619+标段号+潜在投标人名称。

3)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潜在投标人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5.********8">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21 12 24 085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共计 5 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帐号后附)。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建议提前48小时转账。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 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以邮件格式发送至项目承办人员邮箱********@qq.com。
  2. 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所投招标项目编号和所投标段,如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保证金。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保证金退还信息表”的,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开标

7.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 年 12 24 日08时5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7.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0">8. 联系方式

********7">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非油品分公司

联 系 人: 温女士

电 话:136*****601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联 系 人:蒋先生 邮政编码:610017

电 话:***-********

邮箱:********@qq.com

标书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蒙女士 ***-********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12月3日

,四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仓储及配送 中国石油 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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