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堂服务人员劳务派遣单位招标公告

腾冲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堂服务人员劳务派遣单位招标公告


腾冲县教育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腾冲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堂服务人员劳务派遣单位采购”的公示

腾冲县教育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腾冲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派遣单位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采购项目名称:腾冲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派遣单位采购

2、采购内容及要求:腾冲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拟需派遣服务人员约626人,每年度按10个月计算。拟派人员必须系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协议或合同的工作技术人员,并到腾冲县卫生防疫站取得从业人员职业健康证,劳务过程中实行持证上岗。

3、采购劳务派遣费用为(即为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含保险费):

626人×80元/人/月×10个月=500800.00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的用工范围系腾冲县教育局所属的292所校园,由于学校分散,交通不宜,人数较多,为保证各学校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安全就餐,确保无意外事故发生。派驻的服务人员需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并有一定的烹饪技能。腾冲县教育局通过市场调查,苏州天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被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为城镇和农村劳动力重点转行移企业,拥有云南保山天祺培训学校的独立经营管理权和生源基地,已培训和培养生源约10000余人,被苏州华硕集团、上海达丰、青岛海尔集团、富士康集团定为员工培训基地,人才服务于云南、山东、广东、上海等省市,该公司的实力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的各项要求。

因此,申请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苏州天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四、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即2014年4月15日--2014年4月21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腾冲县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三楼办公室,由腾冲县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答复。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腾冲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腾冲县教育局,地址:云南省腾冲县腾越镇,联系人:杨林庄,联系电话:139*****948

采购代理机构:腾冲县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腾冲县腾越镇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4号,联系人:陈辉昌,联系电话:****-*******(传真)、134*****699

监管部门:腾冲县财政局,地址:腾冲县腾越镇山源社区范家坡小区8号,联系人:许洪铭、潘正仰、尹乙琼,联系电话:****-*******

腾冲县教育局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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