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头镇农副产品自产自销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岩头镇农副产品自产自销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岩头镇农副产品自产自销服务中心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岩头镇农副产品自产自销服务中心工程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岩头农村集体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简况:本招标项目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招标范围为营业房、附属用房、自产自销区域、道路及停车场等工程。本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约2638.08㎡,营业房及附房建筑面积为996.6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文件所涵盖的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等房建常规项目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通用安装工程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2建设地点:浦江县岩头镇飞轮村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183.0万元。
3、投标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浦江行政区域内注册,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确认参与投标和下载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6日16时00分2021年12月08日 16时00分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提供下载服务。
4.2招标人将于2021年12月07日16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3未取得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需自行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投标单位登录”按钮,申请企业账号并上传企业资料后,携带所需资料前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事宜详见《关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领域交易主体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
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址
5.1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8日16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浦江县岩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江岩头农村集体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岩头镇飞轮村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150*****801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3070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电话:********3151
2021年12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农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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