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医院电梯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以此份为准)

洛江区医院电梯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以此份为准)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洛江区医院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LJ*******R

二、项目名称:电梯及安装服务

三、货物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 2014年04月11日——2014年04月30日(北京时间),联系人:许琴花,联系电话:135*****969

五、投标资格要求:

1.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3.是投标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证书(指曳引式客梯、无机房客梯);

5. 投标供应商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供应商没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则可以与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电梯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的安装公司联合投标)的有效复印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预算审核价(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元(¥:*******元),超过预算审核价(招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4月11日起至2014年04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XSCGLJ*******R招标文件.doc,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5月0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4年05月0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与本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十一、招标文件如有变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通知,请各投标供应商关注。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三、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

十四、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十五、本次采购拒收进口产品(指产品整件进口)参加投标。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XSCGLJ*******R项目名称:电梯及安装服务采 购 人:洛江区医院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招标货物一览表5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6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一、概述121.适用范围122.定义12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124.废标与无效投标界定125.联合体136.投标费用及风险137.投标代表138.专利说明13二、招标文件说明139.招标文件构成14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14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411.要求14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513.投标文件的组成1514.投标文件格式1515.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51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1618.投标有效期17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21.递交投标文件1822.投标截止时间1823.迟交的投标文件18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五、开标1925.开标19六、评标1926.评标委员会1927.澄清有关问题2028.评标原则2029.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2130.中标原则21七、授予合同2232.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最终审查2233.合同授予标准2234.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2235.中标通知书2236.签定合同22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24第一章商务要求24第二章设备技术要求28第三章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32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3格式1 投 标书33格式2 开标一览表34格式3 投标报价表(一)35格式4 保修期满后常用易损件报价表38格式5 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39格式6 技术规格参数和商务偏离表40格式7 资格声明函41格式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3格式9 售后服务承诺44格式10质量保证承诺44格式1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5格式12项目管理班子45格式13技术商务应答书46格式14中标服务费缴交承诺书46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供参考)47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洛江区医院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XSCGLJ*******R二、项目名称:电梯及安装服务三、货物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四、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 2014年04月11日——2014年04月30日(北京时间),联系人:许琴花,联系电话:135*****969。五、投标资格要求:1.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3.是投标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4.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证书(指曳引式客梯、无机房客梯);5. 投标供应商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供应商没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则可以与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电梯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的安装公司联合投标)的有效复印件;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预算审核价(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元(¥:*******元),超过预算审核价(招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4月11日起至2014年04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5月0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开标时间:2014年05月0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十、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与本招标代理公司联系。十一、招标文件如有变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通知,请各投标供应商关注。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十三、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十四、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十五、本次采购拒收进口产品(指产品整件进口)参加投标。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四月十一日附:招标货物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载重量(KG)速度(m/s)停靠站数电梯编号井道尺寸(宽×深)提升高度(m)控制方式备注供货批次供货台数1医用电梯16001.7511YT-12300×285040.2联控兼消防梯第1批12医用电梯16001.7511YT-22300×285040.2联控兼消防梯第1批13医用电梯16001.7511YT-32300×285040.2独控兼污物梯第1批 14乘客电梯8001.003YT-42000×20009.30独控兼消防梯第1批1备注:1、表中所列的主要技术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充分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实质性不响应或重大负偏离;2、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 80个日历天内电梯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电梯安装地点;5、勘察事项:5.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详细勘察电梯安装现场的实际状况(含土建)是否符合电梯安装、使用的技术要求,并根据勘察结果作出合理判断,计算并承担现场整改所需的全部费用,本招标文件的电梯安装、使用的技术内容(含土建参数等)仅供投标供应商参考;5.2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勘察安装现场的费用和一切风险。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2.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电话:****-********传真:****-********;邮编:362000。2.2采购人:洛江区医院3.2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1条款规定的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特定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3.是投标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4.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证书(指曳引式客梯、无机房客梯);5. 投标供应商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供应商没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则可以与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电梯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的安装公司联合投标)的有效复印件。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预算审核价(招标最高限价)为壹佰叁拾玖万元(¥:*******元),超过预算审核价(招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5.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经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5、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6、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证书(指曳引式客梯、病床电梯)的有效复印件;7、投标供应商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供应商没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则可以与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电梯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的安装公司联合投标)的有效复印件。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如果投标供应商虚报上述证明文件骗取中标,其中标资格无效。17.1.4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14年04月30日17:30前以转帐、电汇等形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不接受现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玖佰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注明用途、招标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凭原交款凭证及投标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退还手续齐全者将按原路无息退还,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退还手续不齐全的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等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银行帐号名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银行 帐 号:***************开户 银 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17.2.1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单位提交按中标金额的10%做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和现金方式,银行保函和现金各为50%。现金由中标供应商采用转账形式转入采购人指定帐户,保函期限暂定为24个月;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全部无息退还、撤销银行保函。中标单位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1)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2)不能按期交货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3)违反所承诺的生产厂家、货物报价和质量、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与性能、售后服务等行为;(4)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17.3.2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100以下1.5%100-500 1.1%1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80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9.1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伍份,报价部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不得出现其他与总报价有关的任何价格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2投标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应是投标代表。投标代表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材料的和与本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会场。28.6一、评标标准:价格分值50分,技术及商务分值50分。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若评标委员会由七位或以上组成的,则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含废标界定及无效投标界定),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确定进入评分程序的供应商,并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评分(投标价格、技术商务得分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一) 投标价格---满分50分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中,入围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者,其价格得分为最高(50分),其他入围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得分计算公式为:(最低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50。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元整(¥:*******元),若投标供应商总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二)商务考评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制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15分1、电梯制造商在中国的生产年限(以营业执照的注册时间为准)3分:达16年或以上得3分;达10年不到16年得1分;其它不得分;2、制造商的规模(1分):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金2.0亿元人民币或以上的得1分; 2亿元以下—1.5亿元人民币的得0.5分;低于1.5亿元的不得分。(如注册资金为美元的按市场汇率1:6.2换算)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则得0分。)3、投标产品制造商业绩(1分):2008年以来投标品牌电梯在医疗单位单份合同电梯数量为30台(含)以上的,得1分;单份合同电梯数量为25台(含)以上的,得0.5分;其它不得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网上链接及验收报告为考评依据,不提供不得分。)4、制造商的企业认证情况(满分5分)其中:(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病床电梯为B级或以上且V≤2.5m/s得1分,没有不得分。(2)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实验室的(1分),没有不得分。(3)近10年或以上连续被银行评为AAA级资信企业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获得国际节能环保(中国科技示范项目)奖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5)被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5、电梯制造商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均大于70亿元人民币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考评依据)6、电梯制造商在福建省内设立分公司达到15年且分公司安装资质为A级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营业执照及安装资质复印件为考评依据)7、售后服务机构在泉州地区且安装、维修资质为B级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营业执照及安装资质复印件为考评依据)(三)技术考评内容(35分):1.拖动系统(10分)。其中:a. 医用电梯的曳引机整机、无齿轮永磁同步电机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b.采用能源再生变频器的,并提供VDI节能监测报告,节能等级达到A级(3分),采用非能源再生变频器的(0.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VDI节能监测报告为考评依据)c.无机房电梯曳引绳采用钢带传动得(3分),采用其它形式得(0.5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型式试验的相关报告为考评依据)d. 医用电梯主机抱闸为双组叠式制动器、无机房客梯采用双制动抱闸系统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控制系统(10分)。其中:a.控制柜整机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为考评依据)b.控制系统采用CAN-BUS通讯技术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c.能源再生变频器采用32位cpu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d.主接触器采用国际品牌进口或进口品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e.能源反馈系统中配置滤波装置,反馈电能符合国家电能使用标准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3.门机系统(4分)。其中:a.门机整机与投标电梯品牌一致得(1分),否则不得分。b.光幕门保护使用欧美品牌进口(或进口品牌)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必须提供报关单为考评依据)c.门机配备专门的防扒开装置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e.门系统自带乘客防夹功能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4.安全保护装置(5分)。其中:a.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产品安全性能符合并高于国家标准的得2分;安全性能符合并国家标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上述需提供近两年有资质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b.无机房电梯的曳引系统具有“RBI钢带检测装置”得3分,否则不得分。5.称重装置(4分)。其中:a.采用电子连续称重装置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b.采用电子连续称重装置且主要元器件欧美品牌进口(或进口品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必须提供报关单为考评依据)6.各品牌电梯其他的质量及配置(2分)。其中:a.外招面板、轿内操纵箱面板、按钮不锈钢材质、地板材质、轿厢装饰及外观装修(含提供的轿厢图片资料等)轿内、厅外显示满足或高于招标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b.功能配置满足或高于招标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四)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1、采购项目中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双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注: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清单目录内产品的,必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予以无效投标处理。2、节能、减排及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此报价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此报价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若认定为不合理报价时,则不给予加分。),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规定,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时必须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打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额外加分得分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20%-50%(含50%)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50%以上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29.21、中标候选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只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供应商。2、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3、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30.1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合计得分时,报价低者为先,报价仍然相同时,技术商务考评中“ 乘客电梯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配置及质量、主要技术参数等”考评分高者为先,该考评分仍然相同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招标人将现场公布评委考评结果,宣布本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供应商不得干扰招标人的招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述中标候选供应商均由评委推荐产生。36.1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持《中标通知书》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概述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制以及对外公开,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取得采购资格、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2.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并获得资金/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或称买方、业主。2.3“投标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指定用户提供的粮食及包装物。2.5“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运输等自身承诺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3.1 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3.2本次政府采购规定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规定的特定条件(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3.3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的;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的。3.4投标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5投标代理人在用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4.废标与无效投标界定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采购应予废标: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2.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4.2.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字、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4.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2.4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4.2.5提交的是可选择性报价的;4.2.6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要求有不满足的;4.2.7干扰或试图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评标结果的决定进行影响;4.2.8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4.2.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2.10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2.11投标供应商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5.联合体5.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5.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部分第3.1条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5.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5.5 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6.投标费用及风险6.1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及风险。7.投标代表7.1投标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证明文件。8.专利说明8.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损失。8.2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所有损失,且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二、招标文件说明9.招标文件构成9.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9.1.1目录;9.1.2投标邀请;9.1.3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9.1.4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1.5投标供应商须知;9.1.6投标文件格式;9.1.7政府采购合同(供参考)。9.2除非有特殊理由,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共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3投标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书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10.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口头提出的澄清要求也应予以答复,但答复内容均不能成为依据。1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om),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上述网站查阅澄清或修改的通知;否则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10.3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后的时间将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om),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上述网站查阅变更后的时间通知,否则将视为已知晓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0.4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要求11.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供应商承担。11.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其中技术响应文件,包括配置表等应由制造商确认),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弄虚作假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理。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文件及投标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形式书写;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应给予正确翻译成中文。12.2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3投标涉及到的价格、金额一律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13.1.2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3.1.3技术商务应答书;13.1.4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13.2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或资料清单”。14.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及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注明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见格式)。14.2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报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每个分项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14.3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格式的要求响应的文件,投标供应商可以自拟文件格式。15.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5.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是合法有效。15.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6.1投标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提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货物和服务符合性的证明应包括投标价格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16.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6.3.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配套设施建设的详细描述。16.3.2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6.3.3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商务偏离表》中。16.4投标供应商在阐述上述本须知第16.3.3条款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仅起参考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规格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17.1投标保证金17.1.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7.1.2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7.1.3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可以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17.1.4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提交本次招标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1.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1.6中标供应商应持与采购人签定的《政府采购合同》一份及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后,予以无息退还 (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除外)。17.1.7落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落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 (落标供应商应凭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7.1.8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1.8.1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7.1.8.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17.1.8.3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7.1.8.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17.1.8.5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中标服务费的;17.1.8.6在投标或评审过程中违法违规的。17.2履约保证金17.2.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单位提交按中标金额的10%做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和现金方式,银行保函和现金各为50%。现金由中标供应商采用转账形式转入采购人指定帐户,保函期限暂定为24个月;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全部无息退还、撤销银行保函。17.2.2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全部无息退还或撤销银行保函。若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经核查属实,情节严重的,将按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供应商一至三年内参与泉州市政府采购资格。17.3中标服务费17.3.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7.3.2中标服务费按标准和规定收取(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3.3中标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17.3.4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必须在收到中标服务费缴交通知书后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18.投标有效期18.1本次投标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7.1条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19.2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名,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3投标文件的文字除签字及与签字相关日期外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成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9.4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字和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盖合同专用章或其他内部章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5除投标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字迹模糊不清或改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若有修改或以补充形式说明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19.6以电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软盘,Word或PDF格式文档,并注明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及封袋上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0.2为了便于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0.3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得启封”的字样。20.4如果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0.1-20.3条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达投标指定地点。20.5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袋进行密封及应确保其投标文件能及时递交到项目联系人手中。20.5.1内层封袋的封装与标记同本须知第20.1-20.3条款规定。20.5.2外层封袋装入本须知第20.1条款及本须知第20.2条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同时应写明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20.6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20.1-20.5条款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其产生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任。21.递交投标文件21.1所有投标文件及样品(如果有)都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投标供应商代表送达。21.2投标供应商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凭下列证明办理投标登记手续。21.2.1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21.2.2若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银行单证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22.1根据本须知第23条款规定,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指定地点。22.2出现本须知第10.3条款规定因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3.迟交的投标文件23.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1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且该通知须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 投标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款规定编制、密封和发送,并在封面注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24.3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补充和修改。24.4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7.1.8条款的规定处理。五、开标25.开标25.1本次招标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开标,开标结束即进行评标。25.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另外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5.3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5.4开标时,先由投标代表、授权代表或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主要公开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公布的其他内容。25.5开标时未拆封、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将不予承认。25.6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启。25.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7.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8开标时,设开标记录员一名,如实记录开标过程发生的事件及唱标主要内容,并存档备查。25.9开标时,由开标监督员和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监督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密封、盖章或签字,监督开标程序是否正确,唱标人是否如实公布投标文件主要内容。25.10澄清25.10.1唱标结束后,经开标会主持人同意,投标供应商代表可就错唱或漏唱的内容要求澄清。澄清要求以开标会现场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开标会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六、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6.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等),并作出评价。26.2.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26.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6.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6.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评标开始的当天从相应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与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评标专家不得进行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6.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7.澄清有关问题27.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7.2投标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澄清。27.3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答复的内容将成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评标原则28.1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的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供应商和投标货物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价、比较。28.2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8.2.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2价格修正将按本须知25.7.1条款方法更正。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8.2.3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8.2.4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非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8.2.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回不合要求的偏差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有出现本须知4.2条款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8.2.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3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以下因素:28.3.1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28.3.2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生产能力。28.3.3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28.3.4配套设备的齐全性。28.3.5投标供应商在采购人所在地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28.3.6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28.3.7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和维护费。28.3.8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费及其它有关服务的费用。28.3.9其它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环保等。28.3.10投标货物的业绩及投标供应商经营信誉。28.4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相同的标准。28.5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8.6具体评标标准方法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28.7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供应商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28.8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29.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29.1根据本须知第28条款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29.2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的办法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29.3采购代理机构不以最低报价为中标供应商。29.4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宣布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0.中标原则30.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30.2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31.1参加评标的相关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会影响评标工作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31.2投标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七、授予合同32.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最终审查32.1采购人将根据本须知第3、15、16条款列出的标准审查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的履行合同。32.2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32.3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授予合同,并对下一个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能否令人满意的履行合同作类似审查。32.4根据投标和开标情况,采购结果可能是一次定标,也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33.合同授予标准33.1除第35条款的规定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34.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34.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政府采购法》允许的范围内对“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35.中标通知书35.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评审结果依法予以公告。35.2定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确定,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供应商发出《落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5.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5《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6.签定合同36.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6.3合同签订后7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采购代理机构接到《合同》后,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36.4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6.5合同价格调整方式本合同价款采用包工包料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前应综合考虑日后政策性调整及各种材料设备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予调整,特殊情况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另行协商。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第一章商务要求一.工作范围1.1 投标供应商必须能提供《泉州市洛江区医院电梯及服务采购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配件、材料及工具。1.2 投标供应商拟提供货物须为所投品牌本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的合格产品。货物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按照《泉州市洛江区医院电梯及服务采购一览表》的内容要求,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1.3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其它伴随服务(或义务)1.3.1供货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货物、配件、材料、工具及各种技术资料,并负责所供货物、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和运输。1.3.2验收①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现行国家其它标准,若各标准存在不一致时,应服从高标准;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装安全规范;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②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为出厂检验、货到初步验收及最终正式验收三个阶段。③出厂检验:在货物出厂前,生产制造商应按应标的技术、参数、功能、配置生产,并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制造监检合格证和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含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中标供应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工厂对货物的生产过程及质量进行查验,查验中若发现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履约及维修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采购人自行承担在查验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④货到初步验收:货物送达约定的安装地点后,由采购单位会同电梯使用地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进口部件应提供海关报关单及制造厂的证明文件。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初步验收后货物仍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管。中标供应商对电梯安装调试(包括电梯钢牛腿的安装及整机性能试验等)过程,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过程必须联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安装监检。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及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检验记录须提供给采购单位。⑤最终正式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采购单位负责联系货物使用地监督管理部门,并会同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联合验收,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办理《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验收应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3.3安装①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对图纸进行核对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测量。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3个日历日内应提供货物安装现场的井道等安装施工图,安装施工图应送采购单位核审并送土建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签订合同。②中标供应商应配合土建工程主体及装修等建设进度,向采购单位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措施,并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在采购单位建设工地现场与采购单位共同验收到货设备,并派专人在现场与土建配合,及时与安装现场土建施工队配合做好货物管件的预埋工作。安装人员应有专职的安全员和质检员。货物安装所需的搬运费、起吊费、脚手架费及施工调试过程中的电线电缆、水电、安全防护措施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③中标供应商负责邀请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进行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调试人员应为厂方派出的高水平技术人员。④货物安装包含对井道、机房等土建尺寸的调整(含使用导轨、支架等材料费用),以确保货物能安全就位,调整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⑤为防止货物就位后土建单位进行二次装修时造成货物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对就位后的货物进行包装保护,预防货物就位后受到损坏。包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3.4培训中标供应商应结合货物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采购单位派出的管理、维护人员进行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技术监督局和厂方针对性的培训)以保证货物的良好运行。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1.3.5文本资料(需移交给采购人的资料和在初验过程中需提供的核对资料)-----技术说明书(含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主要部件的技术文件等);-----原产地证明(含提供本批货物进口主、部件的报关单及制造厂产地证明及中文翻译文本);-----每一单台货物详细的安装手册﹑调试手册和使用保养维修手册;-----安装图纸(含机房井道图、部件安装图、电气安装图等);-----安装完毕后立即进行的验收试验程序说明;-----出厂货物明细表(含包装和装箱的详细情况说明等);-----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含送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的内业资料等)。1.3.6保修期及售后服务①投标供应商承诺须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在泉州地区内设立货物维修站;货物维修站必须是具备国家认可的符合本项目货物维修保养资质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派出机构,该维修站应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品、配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对货物进行终生维护和修理。②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各种资料移交清楚后12个月。在保修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投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投标供应商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并能在1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应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家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采购人在本建筑物内有重要活动,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派出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全天候服务保障。若投标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约定及自身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投标供应商愿意由采购人每次从中标供应商履约及维护保证金中扣减作为补偿采购人的费用。③免费质量保修期结束后,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由中标供应商进行维保,如采购人指定中标供应商承接维保,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且维保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中标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承诺。1.3.7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时对12个月的质量保修期满后三年内货物的维护保养费进行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对此报价承担履约责任,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其报价的情况选择是否由其继续进行维保服务。1.3.8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时对12个月的质量保修期满后三年内货物所需的主要备品配件、易耗品等进行报价以供采购单位参考。1.3.9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时提供所投标货物品牌机型[包括:电梯的面板、轿厢(含装修、轿门、轿顶)、厅门]的参考设计样式图(两套或以上设计方案),中标后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需要确定相应的样式。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样式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二.供货范围2.1 投标供应商必须能按照《泉州市洛江区医院电梯及服务采购一览表》所报货物的内容提供必需的所有货物、备品配件、材料、附件及专用工具。2.2专用工具: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货物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并在投标时列出清单。2.3备品配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货物正常运行24个月所需的备品配件。投标时应另列出12个月的免费保修期满后货物常用易损件的清单,清单应详细说明常用易损件的规格型号及单价。三.报价要求3.1 本次采购的货物为1个合同号。3.2 根据投标报价表的内容,有设备组件或零部件的货物要求报出各组件或零部件的单价;详细说明常用易损件的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及单价。3.3货物总价和以上说明的安装、调试、培训、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其它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需在投标报价表中详细标明。3.4电梯的报价还应包括电梯的整机价格、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包括起吊、脚手架、水电及电缆电线等)、整改费用(含钢牛腿材料及安装费、井道、门洞、导轨及导轨调整与安装费、起吊分层就位、机房承重钢梁等)、井道永久照明、设备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电梯维护费用、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检验(包括海关、技术监督局的电梯检测费等)、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投标供应商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质量监督部门的电梯监检费用也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不包括电梯土建配合及二次装修费用。3.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详细勘察货物安装现场的实际状况,设计图纸、文件是否符合货物安装、使用的技术要求,并根据勘察结果及图纸要求作出合理判断,计算并承担现场整改所需的全部费用,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内容(含土建参数等)仅供投标供应商参考。四.交货、安装期限、交货地点4.1交货安装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80个日历天内电梯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4.2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电梯安装地点。五.付款方式5.1支付货款时应提供的资料:5.1.2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单及合同的原件;5.1.3税务发票和政府采购计划表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5.2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5.2.1 正式签订供货合同后采购单位收到中标供应商的正式税务发票后10个日历日内预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货款作为合同定金。5.2.2 货物到达工地并安装后经初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后,采购单位收到中标供应商的正式税务发票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50%的货款; 5.2.3电梯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有关部门联合检验合格并取得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采购单位收到收款凭证后10天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20%货款。5.2.4电梯安全运行6个月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采购单位收到中标供应商的正式税务发票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货款;六.履约保证金6.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单位提交按中标金额的10%做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和现金方式,银行保函和现金各为50%。现金由中标供应商采用转账形式转入采购人指定帐户,保函期限暂定为24个月;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全部无息退还、撤销银行保函。七.应充分响应的商务条款7.1本章节所提出的付款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保修期限等重要商务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充分响应。第二章设备技术要求一、本项目为泉州市洛江区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1.招标货物基本要求:1.1梯速度均为:见招标项目一览表。1.2井道净尺寸:见招标项目一览表。1.3提升高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1.4底坑深度:直梯为1600。1.5本次采购的所有的电梯均采用同一品牌且必须为国际知名电梯原品牌或国际知名品牌的国内合资品牌,否则不能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表一:使用类型医用电梯 (招标货物一览表序号1-3)数量3台额定载重量1600KG 额定速度1.75m/s电源要求交流三相380V、50HZ; 交流单相220V、50HZ;电压允许波动范围±10%停站数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驱动方式无齿轮变频驱动控制方式全集选 32位CPU控制曵引比2:1拖动系统矢量型变频变压调速拖动系统(VVVF)井道尺寸详见采购一览表轿厢尺寸轿厢净宽度≥1500mm,轿厢净深度≥2300mm,电梯操作区宽度≥250mm,轿厢高度≥2395 mm顶层高度详见图纸提升高度详见图纸底坑深度详见图纸各层层高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开门尺寸1200mm*2100mm土建门洞根据安装现场确定门机采用微机变频变压门机控制(VVVF),无连杆、由齿带传动、无微动开关门套、地坎全部采用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厅门各层全部采用发纹不锈钢材料。轿厢形式装饰轿壁装潢:发纹不锈钢,其中无障碍配置无障碍操纵箱盲纹按钮、后壁配扶手、半壁镜;轿厢门:采用发纹不锈钢板装修,厚度≥1.2mm,材质:445#。轿厢天花板采用发纹不锈钢吊顶,LED照明,轿厢顶设有滚动式换气扇、单冷空调,风口为隐藏式。轿厢地面采用硬质PVC或更优质材料地板,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轿厢两侧均应安装扁型发纹不锈钢材质扶手。轿厢天花板、轿厢地面及其他装饰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两种装饰款式供采购人选择。平层精确度±5mm噪声运行中轿厢内噪声≤55dB(A);开关门噪声≤60dB(A);机房噪声:≤80dB(A)安全系统电梯具有完整的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避免各种危险和伤害的发生开门方式采用旁开门轿厢信号装置布置方式按照厂家设计,设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上下运行方向指示箭头及其他必要的(超载、检修)显示 ,显示应采用彩色大于25万色素的液晶显示器(尺寸不小于7英寸)。操纵箱为一体式,面板采用不锈钢板,不锈钢微触按钮应备有呼唤灯,设有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电梯位置显示。设有(自动、司机)转换钥匙、紧急呼叫按钮和通话对讲机(隐蔽式)。层门信号装置每部乘客电梯要求每层均设有数字楼层显示器和运行方向指示器,(采用无底盒外召)其面板采用不锈钢板,不锈钢微触按钮,厅外显示应采用彩色大于25万色素的液晶显示器(尺寸不小于4英寸)。功能详见“第二章设备技术要求 三、垂直电梯应具备的功能”。表二:使用类型乘客电梯(招标货物一览表序号4)数量1台额定载重量800KG 额定速度1.0m/s电源要求交流三相380V、50HZ; 交流单相220V、50HZ;电压允许波动范围±10%停站数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驱动方式无齿轮变频驱动控制方式全集选 32位CPU控制曵引比2:1拖动系统矢量型变频变压调速拖动系统(VVVF)井道尺寸详见采购一览表轿厢尺寸轿厢净宽度≥1300mm,轿厢净深度≥1450mm;电梯操作区宽度≥250mm,轿厢高度≥2395 mm顶层高度详见图纸提升高度详见图纸底坑深度详见图纸各层层高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开门尺寸800*2100土建门洞根据安装现场确定门机采用微机变频变压门机控制(VVVF),无连杆、由齿带传动、无微动开关门套、地坎全部采用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厅门各层全部采用发纹不锈钢材料。轿厢形式装饰轿厢壁和轿门: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厚度≥1.2mm,材质:445#。 轿厢天花板:采用豪华装修,LED照明。轿厢地面:采用PVC地板。平层精确度±5mm噪声运行中轿厢内噪声≤55dB(A);开关门噪声≤60dB(A);机房噪声:≤80dB(A)安全系统电梯具有完整的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避免各种危险和伤害的发生开门方式中分门轿厢信号装置布置方式按照厂家设计,设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上下运行方向指示箭头及其他必要的(超载、检修)显示 ,显示应采用彩色大于25万色素的液晶显示器(尺寸不小于7英寸)。操纵箱为一体式,面板采用不锈钢板,不锈钢微触按钮应备有呼唤灯,设有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电梯位置显示。设有(自动、司机)转换钥匙、紧急呼叫按钮和通话对讲机(隐蔽式)。层门信号装置每部乘客电梯要求每层均设有数字楼层显示器和运行方向指示器,(采用无底盒外召)其面板采用不锈钢板,不锈钢微触按钮,厅外显示应采用彩色大于25万色素的液晶显示器(尺寸不小于4英寸)。功能详见“第二章设备技术要求 二、垂直电梯应具备的功能”。二、垂直电梯应具备的功能: 2.1 全集选:系统对来自各候梯大厅的召唤信号和轿内指令以及各种专用信号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将自动优选最适合的电梯应答。2.2 紧急照明灯:有自动充电紧急供电装置,停电时照明装置将会自动启动。2.3 开门按钮:轿厢操作盘上的开门按钮可控制开启或再开启自动门并在持续按压下轿门保持开启状态。2.4 关门按钮:轿厢操作盘上的关门按钮在轿门没有完全关闭时,按动按钮轿厢门非闭合状态时间就会被取消,门会立刻关好,门完全关闭才发出启动信号。2.5 方向指标灯:轿厢和层站均有方向指标,能根据登记指令上升或下降,只要最初指令存在,无论多久,都会与第一个登记指令的指示方向显示相一致。2.6 位置显示器:在轿厢和层站(层站位置显示应安装在门洞的上方中央)均可显示电梯所在位置,上行或下行显示,超载或负载信号,停梯及紧急信息显示。2.7光幕保护装置:在电控自动门上,安装有电子红外线装置。如果其中任何一个光束被遮挡,正在关闭的门将会停止关闭并重新打开。在有司机操作、火灾运行管理、消防员操作及独立服务等状态下,此功能将不起作用。中分门须另加安全触板保护。2.8 轿厢警铃:轿厢操作盘上装紧急按钮,当电梯发生故障时,轿厢里内持续按压警铃按钮,报警铃将持续鸣响。2.9五方通话:轿厢、机房、控制中心、轿顶和底坑五方的对讲,可以实现乘客、机房、轿顶、底坑和监控人员通话。2.10轿厢到站钟:当轿厢在层站停层时,电子钟将开始鸣响,通知等候的乘客电梯已到站。2.11 指令登记:层站和轿厢操作盘上的指示灯可显示和确认所登记的指令信号。2.12 开、关门时间保护操作:当轿门在确定的时间段内没能完全打开或关闭时,可使用轿门定时打开或关闭操作功能。2.13消防返回基站、消防功能及消防服务:发生火警时,各电梯轿厢将立即返回基站,开门疏散乘客。消防电梯自动转入消防员专业状态。各电梯提供消防控制中心接口。2.14满载直驶:当轿厢的实际负载达到额定负载的预定值时,电梯将不再应答厅外呼梯信号而直接响应轿内信号直达指定层站。2.15 超载不启动:当轿内乘客或货物总量过额定载重量的1.1倍时,超载蜂鸣器会提示超载,电梯不关门、不启动。2.16 重复开关门:当电梯受到阻碍或干扰,电梯门未能关闭,电梯门就会重复打开、关闭,直到阻碍被清除。2.17 司机服务:可通过轿厢内的开关,使电梯操作方式由正常的自动操作改为司机操作。2.18 无载延时自动关门、灯、扇: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召唤信号登记,轿厢内的灯、扇及门会自动关闭,以节约能源。2.19 驻停开关:为设置再指定楼层的钥匙开关,主要用于停止电梯服务。2.20 故障就近层停靠:当电梯在运行过程中,遇上非安全回路故障(电源停电除外),控制系统可以保证就近楼层缓慢依靠并开门疏散乘客。2.21门负载检测:如果门由于过载导致不能完全打开或关闭,电梯门将会反方向动作。2.22轿内反向指令消除:当电梯沿途响应完轿内最后一个指令后,系统自动检查并消除余下的轿内指令。2.23自动再平层:当由于进出乘客等原因引起负载变化使轿厢地坎与厅门地坎的误差超过一定值时,电梯将自动执行再平层,使轿厢回到准确平层位置。2.24称重启动:电梯根据轿厢内的负载,调整启动力矩,以使电梯启动平稳。2.25机房紧急电动运行:电梯机房控制柜设有紧急电动操作装置,可用紧急情况时救援。2.26监控管理:在轿厢内应留有安装监控装置的孔洞和位置,以便控制室可以对轿厢进行时时监控。其中监控管线应接至机房外的合适位置以便土建单位对接。2.27并联功能:2部或多台并联为一组。2.28独立服务功能:启用该功能时,电梯只接受轿厢内的指令,轿厢外门厅的指令无效。2.29 EPS装置:医用电梯应配置EPS后备电源装置,使之能在断电或故障时就近平层开门。2.30轿厢空调:医用电梯配备轿厢专用空调(单冷型)。2.31语音报站:医用电梯具有语音报站功能(中文)。2.32 电梯受阻失速保护:曳引钢丝绳打滑达到计时器设定的时间时,电梯停止运行。2.33 次层停靠:电梯到达目的层后,若轿厢不能完全开启,则关门前行到下一站,直到门能完全开启后,恢复正常运行。2.34具有温升、短路、过载、缺相、相序的保护;三级安全保护;限速保护;断绳保护;门联锁保护;紧急开门保护;紧急停车保护;起动补偿等功能。 2.35其他各品牌机型标配功能(上述未列出的标配功能,应在技术应答中分别列出)。上述电梯功能为基本功能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充分响应。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供更优的功能配置。第三章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按此顺序详细应答)根据电梯技术与规格的需要,要求投标供应商按照投标电梯的规格型号,对照下列技术、商务应答条款以及对商务要求中的内容应答,并保证应答内容真实、可信。如果出现应答内容与事实不符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供应商的商务请求。1.电梯的品牌、机型及产地(应尽量祥细)情况。2.电梯的拖动系统。包含:曵引机、调速控制系统等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及配置情况。3.控制系统。包含:微机控制系统的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及配置情况;电梯的功能控制及配置情况。4.门机系统。包含:门机、门锁机构、光幕保护等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及配置情况。5.安全保护装置。包含: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及配置情况。6.轿厢称重装置。包含:各部件等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及配置情况。7.各品牌电梯其他的质量及配置。包含:外招面板、轿内操纵箱面板、按钮不锈钢材质、地板材质、轿厢装饰及外观装修(含提供的轿厢图片资料等)、楼层显示等情况。注:上述的电梯各系统、配置、主部配件应详细标明产地(含进口产品或配件的应标明国别;国产产品或配件的应标明省份、城市)、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及主要技术指标。8.在满足文件要求的基本使用功能前提下,能提供更优的电梯的使用功能情况等。9.电梯的安装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进度控制措施等实施方案。10.服务、质量保证条款。 11.电梯的售后服务承诺书。12. 12个月的免费保修期满后三年的易损件的价格(附清单)及维修收费标准。13.随机配置的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清单(附明细表)。14.其他售后服务承诺。15.提供可以证明企业资信、企业综合技术实力、企业履约能力、企业近财务状况及企业信誉的材料。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1 投 标书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投标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并代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全称、地址)提交以下文件:(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等;(2) 资格证明文件;(3) 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必要文件;(5)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文件;(6) 以 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 据此函,投标供应商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1、所附“开标一览表”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即大写       。2、投标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相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次投标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6、投标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逾期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格式2 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项目名称制造商数量单价小计交付期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备注: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如果该表格不够填写,请按同样格式增加一行或一页表格。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格式3投标报价表(一)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价格组成投标分项价格数量(台)主机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运费保 险 费其它(含税金)投标报价 (投标分项价格合计)备注: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报价表(二)(备品配件)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备品备件名称数量单位投标单价金额说明12 3 45678n投标分项价格备注: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报价表(三)(专用工具)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专用工具名称数量单位投标单价金额说明12 3 45678n投标分项价格备注: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4保修期满后常用易损件报价表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常用易损件名称数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单价说明12345678n投标代表签字:日期:格式5 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数量备注注:按主要货物分别填写投标代表签字:日期: 格式6 技术规格参数和商务偏离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规格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注: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供应商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格式7资格声明函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所提供的资格文件和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可靠的和准确无误的。我方对可能要求提供的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贵方的要求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附后:1、公司简介2、资格证明文件(均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经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5)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6)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证书(指曳引式客梯、病床电梯)的有效复印件;7)投标供应商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供应商没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则可以与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电梯安装、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的安装公司联合投标)的有效复印件;8)其他……3、类似业绩表(格式自拟)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概况名称: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邮编: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实收资本: 最近资产平衡表(到时为止)。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债务:流动债务:净值:主要负责人姓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关于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他情况:工厂名称和厂址正在生产的货物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 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历(包括:年限、项目所有人、额定能力、商业营运起始日期等)。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年 度国内出口总额所属财团(如有的话):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电话: 日期:    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兹有 (投标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招标编号)的投标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仅对该项目有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职务: 投标单位详细地址: 邮编:E-mail: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9 售后服务承诺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0 质量保证承诺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 格式12项目管理班子(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3技术商务应答书(投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商务要求做详细回答)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4中标服务费缴交承诺书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做出如下承诺:1、若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方认可的方式,向贵司交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服务费。2、如违约,我方愿凭贵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投标保证金或采购人支付的中标款项中扣缴。特此承诺! 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供参考)注释:《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泉州市洛江区医院电梯采购及服务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编号:甲方(买受人)泉州市洛江区医院乙方(出卖人)经公开招标,乙方为电梯中标供应商,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备注:其中安装费总价¥元;运输费总价¥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电梯采购及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签订合同文件的依据1、合同签订后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甲方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3.乙方所有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4.成交通知书;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合同附件:含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设备要求及配置清单等。第二条货物1.设备内容:合同号1梯号 品牌:机型 数量: 详细配置:(见另附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乙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2.制造商名称:3.设备生产地址: 第三条质量保证 1.乙方对设备包装:1.1设备应密封包装。包装适应长途运输 ,能防潮、防震、防锈、防磁等。1.2每件包装上应用不褪色油墨清晰标明件号、长宽高尺寸、毛重、净重、起吊位置、及“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2.设备质量:2.1 乙方电梯根据“GB-7588-2003” 、根据 “GB-16899-1997”进行制造。2.2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梯设备。2.3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修期自货物安装完毕经国家电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后的12个月内。若产品分批验收,质量保修期按产品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分批计算。2.4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单位提交按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方式,保函期限暂定为24个月;2.5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全部无息退还或撤销银行保函。第四条合同金额1、1. 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一]梯号型号技 术 规 格设 备 单 价(元/台)台量设备价小计(元)合同编号速度:米/秒载重:公斤层/站/门://提升高度:米速度:米/秒倾斜角度:°梯级宽度:毫米提升高度:米合计设备价合计(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设备单价及总价确认: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注:1)、本合同设备总价已包括电梯设备销售额及其应交纳的各种税费。2)、每台电梯对应一个电梯编号,若同规格电梯有n台,梯名可用XX—XX表示。3)、设备发票类别: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4)、本合同设备单价及总价,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2、设备合同价款包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包括电梯的整机价格、机房承重钢梁、井道永久照明、税费。3、乙方在投标前已详细勘察货物安装现场的实际状况,设计图纸、文件是否符合货物安装、使用的技术要求,并根据勘察结果及图纸要求做出合理判断,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内容(含土建参数等)仅供乙方参考。4、设备合同总价款在项目有调整时,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实际数量与投标单价计算确定。5、设备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在本合同执行期內,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发生调整,合同价格均不作调整第五条 货款结算(若设备供货商与安装或配套非同一家时,则合同可分开签订,货款可分开支付)5.1支付货款时应提供的资料:5.1.2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单及合同的原件;5.1.3税务发票和政府采购计划表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5.2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5.2.1 正式签订供货合同后采购单位收到中标供应商的正式税务发票后10个日历日内预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货款作为合同定金。5.2.2 货物到达工地并安装后经初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后,采购单位收到中标供应商的正式税务发票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50%的货款; 5.2.3电梯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有关部门联合检验合格并取得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采购单位收到收款凭证后10天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20%货款。5.2.4电梯安全运行6个月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采购单位收到中标供应商的正式税务发票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货款;第六条交用时间、地点和方式1.设备交货期限:甲方定金交付之日起35天后提货。2.交货方式:按甲方要求交货。3.交货地点:由承运单位运至泉州市洛江区医院电梯安装地点。第七条货物起运货物装车起运时,乙方应立即将合同编号、货物名称、货物件数电告甲方。第八条验收、安装及培训1.乙方到货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2. 验收标准:①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现行国家其它标准,若各标准存在不一致时,应服从高标准;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装安全规范;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②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为出厂检验、货到初步验收及最终正式验收三个阶段。③出厂检验:在货物出厂前,生产制造商应按应标的技术、参数、功能、配置生产,并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制造监检合格证和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含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中标供应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工厂对货物的生产过程及质量进行查验,查验中若发现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履约及维修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采购人自行承担在查验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④货到初步验收:货物送达约定的安装地点后,由采购单位会同电梯使用地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进口部件应提供海关报关单及制造厂的证明文件。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初步验收后货物仍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管。中标供应商对电梯安装调试(包括电梯钢牛腿的安装及整机性能试验等)过程,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过程必须联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安装监检。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及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检验记录须提供给采购单位。⑤最终正式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采购单位负责联系货物使用地监督管理部门,并会同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联合验收,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办理《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验收应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安装①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对图纸进行核对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测量。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3个日历日内应提供货物安装现场的井道等安装施工图,安装施工图应送采购单位核审并送土建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签订合同。②中标供应商应配合土建工程主体及装修等建设进度,向采购单位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措施,并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在采购单位建设工地现场与采购单位共同验收到货设备,并派专人在现场与土建配合,及时与安装现场土建施工队配合做好货物管件的预埋工作。安装人员应有专职的安全员和质检员。货物安装所需的搬运费、起吊费、脚手架费及施工调试过程中的电线电缆、水电、安全防护措施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③中标供应商负责邀请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进行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调试人员应为厂方派出的高水平技术人员。④货物安装包含对井道、机房等土建尺寸的调整(含使用导轨、支架等材料费用),以确保货物能安全就位,调整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⑤为防止货物就位后土建单位进行二次装修时造成货物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对就位后的货物进行包装保护,预防货物就位后受到损坏。包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培训中标供应商应结合货物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采购单位派出的管理、维护人员进行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技术监督局和厂方针对性的培训)以保证货物的良好运行。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5.文本资料(需移交给采购人的资料和在初验过程中需提供的核对资料)-----技术说明书(含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主要部件的技术文件等);-----原产地证明(含提供本批货物进口主、部件的报关单及制造厂产地证明及中文翻译文本);-----每一单台货物详细的安装手册﹑调试手册和使用保养维修手册;-----安装图纸(含机房井道图、部件安装图、电气安装图等);-----安装完毕后立即进行的验收试验程序说明;-----出厂货物明细表(含包装和装箱的详细情况说明等);-----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含送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的内业资料等)。第九条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须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在泉州地区内设立货物维修站;货物维修站必须是具备国家认可的符合本项目货物维修保养资质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派出机构,该维修站应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品、配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对货物进行终生维护和修理。2.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各种资料移交清楚后12个月。在保修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乙方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并能在1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应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家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甲方在本建筑物内有重要活动,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派出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全天候服务保障。若乙方未按照上述约定及自身承诺提供售后服务,乙方愿意由甲方每次从乙方履约及维护保证金中扣减作为补偿甲方的费用。3.免费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由乙方进行维保,如甲方指定乙方承接维保,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维保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第十条双方责任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內付清。 2.合同生效后,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取消甲方支付的合同总价10%的合同定金;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总价10%的合同定金。3.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3.1 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不相符的;3.2 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的,造成合同工期延误,延误在三个月以内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甲方延期违约金。若乙方无理由延期交货达三个月或以上的,除继续计算上述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3.3 乙方货物不能达到国家或国际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3.4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的(产品零部件的品牌、产地、型号等因非常特殊的原因造成与合同的约定、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而未降低质量标准时乙方已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的除外);3.5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3.6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4.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6.甲方未按期支付款项及提供施工条件, 乙方有权顺延工期。第十一条索赔办法如果出现设备供货内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违约责任。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顺序与方式理赔:1.调换有质量问题的部件,换件必须全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乙方并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执行。乙方供应设备的任何部件在到货后任何时候发现与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合同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不一致时除甲方同意(性能、质量比投标有提高)的外,乙方必须无条件调换到与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合同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一致,并按所调换部件货款两倍的金额赔偿给甲方。因设件调换期间影响甲方使用或经营的,将视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2.按照货物的质量差别程度、损坏范围及甲方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3.同意甲方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不少于合同价款的20%)。4.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的数额。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十条的规定,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合同履约及维护保证金或已支付的款项,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延期付款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无法避免的事件,但不包括任何一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损方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因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第十三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四条其他1.合同双方可以就本合同主要内容以外的事项进行协商。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3.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4.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5.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泉州市洛江区政府采购办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公章):泉州市洛江区医院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经营地址:经营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日泉州市洛江区医院电梯安装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编号:甲方(买受人)乙方(出卖人)经公开招标,乙方为电梯中标供应商,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备注:其中安装费总价¥元;运输费总价¥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电梯安装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签订安装合同文件的依据1、合同签订后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甲方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3.乙方所有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4.成交通知书;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合同附件:含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设备要求及配置清单等。第二条安装服务合同金额1.安装服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备注:其中安装费总价¥元;运输费总价¥元)。2.安装服务合同价款包含: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泉州市洛江区医院具体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包括起吊、脚手架、水电及电缆电线等)、整改费用(含钢牛腿材料及安装费、井道、门洞、导轨及导轨调整与安装费、起吊分层就位、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电梯维护费用、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检验(包括海关、技术监督局的电梯检测费、电梯监检费等)、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乙方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五方对讲中其中一方机房到消控中心的电缆与线槽由甲方负责。3.乙方在投标前已详细勘察货物安装现场的实际状况,设计图纸、文件是否符合货物安装、使用的技术要求,并根据勘察结果及图纸要求做出合理判断,计算并承担现场整改所需的全部费用,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内容(含土建参数等)仅供乙方参考。4.安装施工与检查: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安装施工管理规章,承担安装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管理,承担货物的运输、装卸、安装及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对货物的运输、装卸、安装、防火、防爆、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承担安装施工全过程(包括运输、装卸等各种环节)的安全责任,若发生事故应全部承担事故的责任和费用。5.本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在本合同执行期內,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发生调整,合同价格均不作调整。第三条 安装服务款结算5.1支付安装款时应提供的资料:5.1.1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单及合同的原件;5.1.2税务发票和政府采购计划表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5.2安装和配套费用支付方式(本款均指应支付给电梯安装公司和中标供商的安装费和配套费):电梯安装公司和中标供应商进场施工后10日内提供收款凭证,采购单位支付该批次安装费和配套费的20%,电梯安装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并收到正式税务发票后10日内支付剩余80%的该批次安装费和配套费。第四条交用时间1.交货安装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80 个日历天内电梯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其中签订合同之日起 50 个日历天内电梯全部到达安装现场、30个日历天内电梯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第五条验收、安装及培训1.乙方到货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2. 验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当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装安全规范;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3.验收程序:货到初步验收及最终正式验收两个阶段。3.1货到初步验收:货物送达约定的安装地点后,由甲方会同监理方等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进口部件应提供海关单及制造厂的证明文件。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初步验收后货物仍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对货物安装调试(包括电梯钢牛腿的安装及整机性能试验等)过程,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及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检验记录须提供给甲方。3.2最终正式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甲方负责联系电梯使用地监督管理部门,并会同监理机构、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乙方应负责办理《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验收应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投标承诺及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3.3安装①合同签订后设备生产前乙方应及时对图纸进行核对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测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3个日历日内提供货物安装现场的井道等安装施工图,安装施工图送甲方核审并送土建设计单位确认后作为乙方生产设备、安装维修及甲方土建的基本依据。②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成立安装及服务管理技术班子,并将班子名单(包括姓名、年龄、专业职称、从事本专业时间)送甲方备案,并配合甲方土建工程主体及装修等建设进度,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措施(此计划及措施需在开始安装前15天提供),并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乙方应负责在甲方建设工地现场与甲方共同验收到货设备,并派专人在现场与土建配合,及时与安装现场土建施工队配合做好电梯管件的预埋工作。安装人员应有专职的安全员和质检员。货物安装的搬运费、起吊费、脚手架费及施工调试过程中的电线电缆、水电、安全防护措施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③乙方应派技术人员进行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调试人员应为乙方派出的高水平技术人员。④货物安装包含对井道、机房等土建尺寸的调整(含导轨、支架等材料费用),应确保货物安全就位,调整费用均由乙方承担。⑤乙方安装的全过程应自觉接受甲方及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如违章操作、不遵守安装工地规章制度及不听从甲方和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和劝告,甲方有权做出警告、要求整改直至适当的经济处罚。⑥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交叉事项的协调工作。⑦为避免货物就位后因土建单位进行二次装修遭受损坏,乙方应对就位后的货物进行包装保护,防护费用由供应商承担。⑧电梯安装施工人员应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件,并按照相关安装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以确保电梯的安装质量。3.6培训乙方应结合货物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甲方派出的管理、维护人员进行电梯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技术监督部门和乙方针对性的培训)以保证电梯的良好运行。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第六条售后服务 1、中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在泉州地区内设立货物维修站,该维修站应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品、配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对货物进行终生维护和修理。2、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且各种资料移交齐全后12个月,在质量保修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中标供应商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并能在1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应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家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采购单位在本建筑物内有重要活动,中标单位必须按照采购单位通知的时间派出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全天候服务保障。第七条双方责任1.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2.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3.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4.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安装施工管理规章,承担安装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管理,承担货物的运输、装卸、安装及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对货物的运输、装卸、安装、防火、防爆、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承担安装施工全过程(包括运输、装卸等各种环节)的安全责任,若发生事故应全部承担事故的责任和费用。5.甲方未按期支付款项及提供施工条件, 乙方有权顺延工期。第八条安装服务合同纠纷的解决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九条其他1.安装服务合同双方可以就本合同主要内容以外的事项进行协商。2. 安装服务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3. 安装服务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4. 安装服务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5. 安装服务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泉州市洛江区政府采购办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经营地址:经营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日 年月 日

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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