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城郊街道办事处:宁乡市城郊街道办事处机关综合劳务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市城郊街道办事处:宁乡市城郊街道办事处机关综合劳务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编外劳务服务人员管理工作,提升编外劳务服务人员管理水平,根据城郊街道办事处实际工作需要,拟需要劳务服务人员10人,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专业性强、服务意识好及服务质量高的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队伍,做好人员服务管理,协助配合采购人各职能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地???点:宁乡市城郊街道办事处。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服务标准

(1)、劳务服务的人数、人员基本要求等方面符合采购单位的政治条件、身体素质、年龄学历和适岗性要求。

(2)、劳务服务人员必须购买五项保险。

(3)、负责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4)、负责建立、管理、接转劳务服务人员档案;

(5)、负责处理退回或解聘的劳务服务人员后续工作,处置所有劳务纠纷。

(6)、劳务公司必须资质齐全,中标后在宁乡地区注册公司(或分公司)。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支付单位:宁乡市城郊街道办事处

2)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

3)根据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现代服务业企业注册登记及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16)7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算付款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当地税务部门开出的相应税票。

4)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本项目报价包含招标范围确定需要的人员工资、保险费、管理费等在内的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劳务服务人员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等)。

6)投标人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劳务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代办劳务服务人员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融事项,避免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或给采购人带来不利社会影响。7)中标人派驻的人员必须是与中标人签定劳动合同,有合法劳动关系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等五险,人员工资待遇在采购方约定的总额内由采购方考核后足额发放。保证所派人员的素质及派驻人员的思想稳定,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统一的管理;

8)为确保服务品质,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配备不少于招标要求的工作人员,且承诺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到达现场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街道办事处 劳务服务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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