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新装用电工程
乐至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新装用电工程
项目概况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乐至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新装用电工程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30 | ||
最高限价 | *******.30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12月9日到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系统抽取的4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资阳市)系统免费获取。 | ||
方式: | 网上下载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乐至县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一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12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乐至县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项目编号:LZCGC[2021]018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要求: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原则上派1名人员到场。进入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时应当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原件和防疫健康码;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来乐人员或有确诊病例发生区(县)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防疫消毒等疫情防护检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未遵守上述要求的,将会拒绝进入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供应商代表应在本询价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到达对应地点,若因疫情防护检查措施造成时间延误或被拒绝进入交易场地的,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若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本询价文件不作另行更正。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第二人民医院 | ||
地址: | 乐至县童家镇会龙街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7*****63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资阳市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14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老师 | ||
电话: | |||
项目概况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乐至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新装用电工程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30 | ||
最高限价 | *******.30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12月9日到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系统抽取的4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资阳市)系统免费获取。 | ||
方式: | 网上下载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乐至县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一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12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乐至县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项目编号:LZCGC[2021]018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要求: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原则上派1名人员到场。进入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时应当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原件和防疫健康码;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来乐人员或有确诊病例发生区(县)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防疫消毒等疫情防护检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未遵守上述要求的,将会拒绝进入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供应商代表应在本询价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到达对应地点,若因疫情防护检查措施造成时间延误或被拒绝进入交易场地的,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若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本询价文件不作另行更正。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第二人民医院 | ||
地址: | 乐至县童家镇会龙街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7*****63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资阳市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14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老师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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