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消防宣传车招标公告

消防大队消防宣传车招标公告

庄河市消防大队消防宣传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的委托,对庄河市消防大队消防宣传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4-015-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消防宣传车 1台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本次招标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0万元整。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在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车辆生产厂家的有效经销授权书;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5:00北京时间)报名供应商须将下列资质证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songyc-00@163.com),并标明所参与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因投标人未标明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项目投标的,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签字);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人所提供车辆生产厂家的有效经销授权书原件。
7.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
8.售后服务机构委托协议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放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经报名登记后的投标人可直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前来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资质证件原件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5月14日14: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
联 系 人:胡文生
联系电话:138*****500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宋永成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songyc-00@163.com
七、监督部门:庄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庄河市消防大队消防宣传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H-2014-015-1)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 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附 件:1.投标人须知2.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说明: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政府采购公告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的委托,对庄河市消防大队消防宣传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4-015-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消防宣传车 1台(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备注:本次招标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0万元整。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在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关经营范围;(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车辆生产厂家的有效经销授权书;(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5:00北京时间)报名供应商须将下列资质证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songyc-00@163.com),并标明所参与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因投标人未标明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项目投标的,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签字);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投标人所提供车辆生产厂家的有效经销授权书原件。7.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8.售后服务机构委托协议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放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经报名登记后的投标人可直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人前来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资质证件原件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5月14日14: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联 系 人:胡文生联系电话:138*****500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项目联系人:宋永成 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songyc-00@163.com七、监督部门:庄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4年4月16日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庄河市消防大队消防宣传车采购项目。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政府采购公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详见政府采购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政府采购公告3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4样品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样品5★供货要求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80个日历日内2.供货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指定地点3.质量保证期:最低一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付款方式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证金,设备正常使用一十二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应提供的伴随服务1.提供货物的运输、装卸、验收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及售后服务的有关费用,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2.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及时免费予以现场维修或更换(投标时应进行响应)。3.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外,应及时提供终身的维护服务(投标时应进行响应)。采购人可选择质量保证期外的其他维修服务商。6★最高限价及投标保证金最高限价:60万元,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0.6万元。说明: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11:00时。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账户电汇方式交纳,且需在电汇凭证上标注“投标保证金(政采ZH-2014-015-1)”字样,其他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拒绝。收款单位: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银行账号:****************6789★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银行电汇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虽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银行电汇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友情提醒:请投标人同时携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银行电汇回执单复印件一份)7评标委员会人数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为技术、经济类专家。8★投标文件份数1.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正本(1份)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5份)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3.“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递交。9评标办法综合打分法。10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确认中标后,要向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其投标报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方式交纳,且需在电汇凭证上标注“履约保证金(政采ZH-2014-015-1)”字样,其他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拒绝。收款单位: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银行账号:****************6789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中标人提交的货物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无息返还。1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日。12资格后审本项目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资格后审13中标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37条14询问和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详见投标人须知39.询问和质疑。15其它投标人在缔约过程中应依法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凡是已向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参与投标,领取采购文件后又不能参加此次采购项目的,至少应在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书面通知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若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后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参加投标,且未按规定书面通知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应属于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返还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列入《违反诚实信用供应商名单》中,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注: ★号项为投标人必须满足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1、总体要求:该车主要用于消防科普演练和宣传教育,具有功能完备、内容丰富、外形美观、特征鲜明,便于体验操作。2、底盘 ★2.1型号:采用最新型号成熟的底盘,国内有专驻售后服务维修站点。★2.2发动机:额定功率≥110千瓦。2.3 转向:左侧驾驶,动力助力转向。 2.4 制动:符合GB12676-99标准要求。 2.5 最高车速:≥90km/h。2.6 排放:不低于国Ⅳ标准。 2.7 车厢外形尺寸(长×宽×高)≥6.5×2.4×2.5米;2.8 最高车速:≥90公里/小时;2.9 其他设备:除安装所有标准仪表、指示灯、照明灯及开关等外,还有倒车告警音响、收音机、挡泥板、带拖挂环高强度保险杠、备胎、千斤顶、随车工具等。 ★2.10 底盘详细参数:投标时必须提供底盘经改装前、后的外形尺寸、接近离去角(度)、最大总质量(公斤)、最大装载质量(公斤)、轮胎规格等详细对比参数。 3、整车结构 3.1 驾驶室:平头,2门。 ★3.2 座位设置:不少于3人。 3.3 驾驶室:提供乘员极佳的视野,驾驶室完全隔音,防震及隔热,驾驶员座位前后、上下均可调节,副驾驶座位前后可调节。3.4 上装:上装为整体厢式结构,牢固地固定在底盘车架上。车身设计易通风、易排水、最大限度地方便维修。车顶为带花纹的防滑轻合金板。车身两侧根据空间,设置若干储物箱,用于存放各类消防宣传资料,储物箱应配有若干周转箱。 3.5 厢体外部:厢体外部设若干门,由轻合金带锁卷帘门或上翻门关闭,防水、防尘,门开关平滑,没有杂音,门开启后可取放或开启使用各类设备。 3.6 厢体内部:厢体内部设计合理,为随车设备安排足够的空间,设备放置牢固,符合使用、维护方便的需要。 4、消防科普演练功能模块 ★4.1消防知识综合查询系统:通过计算机系统采用 WEB 形式结合触摸屏技术实现人机界面交互,内容要包括消防基本知识、消防法律法规、重特大火灾案例等内容。系统应保持开放性,可根据需要增加更新内容。主要栏目应包括消防部队建设情况、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宣传车、消防灭火救援情况、消防警务公开、消防常识(消防自救、消防器材使用、消防知识问答、消防安全标志)等,通过图文和动画视屏等形式介绍。计算机性能不低于:Intel 酷睿 i3,2GB 内存,500GB 硬盘,DVD-ROM光驱,独立显卡,19 寸触摸液晶显示屏,音响。整机应有减震措施。 ★4.2大型舞台及真彩 LED 户外升降显示系统:采用 P6 室外真彩 LED 屏,面积不小于 3.8 平方米,安装于车身一侧,用于视频播放,可显示车载其他多媒体系统视频画面, LED 屏可以升高 1 米以上。配套大型舞台一个,面积不小于 9平方米,附带上下楼梯 2 套,配备不小于 150 瓦放大器及音箱。整机应有防水减震隔措施。显示屏幕采用液压下翻门,下翻门为钢质。舞台为铝板防华台面,舞台支座稳定可收折。可播放查询系统、等画面。 ★4.3消防逃生模拟体验系统:通过烟机模拟着火现场,并可通过广播模拟火灾现场的背景广播声音和燃烧着火声音,通过简易的逃生指示标志指引体验者找到正确的逃生路径和安全出口。配备高速风机 1 套、发烟机光能安全指示标牌 10 套、逃生知识漫画 1 套;遥控火场声光模拟报警器 1 只等。 ★4.4大功率发电机供配电系统:车载专用静音发电机,设计额定功率不小于 8.5 千瓦,全电脑控制,一键启动和停止,故障自动诊断报警。可输出 230 伏电压,满载时可持续供电7小时,3米处噪音不高于73分贝。4.5 外接电源系统:整车可通过外接 220V 交流电为车载设备提供电源。配备 220V 30 米接线盘 2 个,导线质量优良,电压降小于 5%。内部电源设备与外部电源连接接头应达到6 级防水标准,外电源接入开关盒应有漏电保护开关。 4.6 安全接地系统:配置一套安全接地系统,采用不低于 4 平方毫米的铜质软导线制作安全接地系统,接地针采用不锈钢制作,连接螺丝牢固可靠。 ★4.7 车前额高亮度LED显示屏:采用红色高亮度LED发光管制作,面积不小于1.3 平方米,升降距离大于600毫米,可以根据相应的环境自定义宣传标语。★4.8 油锅起火扑救演示:配置不锈钢灶1套、灭火器6具、小型煤气罐1个。★4.9 遥控燃气爆燃装置:配置不锈钢燃气爆燃箱1套,无线遥控点火控制装置1套。4.10水带箱:配备水龙带、水枪、水龙栓等设施。★4.11人字形展板:配备人字形展板10套,不少于20张图片。采用PVC材料加写真,铝合金包边,长不小于1200毫米,宽不小于900毫米。★4.12应急逃生救援包:配备逃生自救绳索、缓降器、防毒面具等器具。5、电气设备 5.1 信号装置:车顶前部设2组警灯,一个报警器.5.2车后顶部设有4组室外照明灯。 5.3车内装有照明灯,满足操作室的功能使用。5.4 车厢按规定安装示廓灯、侧标识灯。6、喷漆和标识 6.1 整车喷漆应采用优质烤漆。 6.2 上装整体与驾驶室外表采用消防红色。 ★6.3外观设计:车身外侧制作消防宣传图画,要求画面美观,色彩鲜艳,消防主题鲜明。车身应标示醒目的消防宣传标语、119 报警电话,消防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车头两侧车门居中位置应张贴“中国公安消防标志”徽章和“庄河消防”字样。 6.4 标识: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符合标准、规范的铭牌标志,显示值采用中国通有图标符号和计量标准,各类标牌要牢固、清晰,便于查看和清洗。 7、其他要求 7.1 整车性能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 7.2 整车外观须保持一定的平整度,具有一定的美观性,所有焊接须牢固,光洁,平整;所有缝隙须涂上硅胶。 7.3 整车性能必须与庄河市地理、气候条件相适用。 7.4 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人员进行培训,在投标文件中制定培训计划。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8、文件 8.1 交车时提供车辆上装和设备使用维护手册和光盘(中文)。 8.2 交车时提供车辆合格证、随车工具清单、跟踪服务卡各 1 份。 8.3 交车时提供整车和各类随车设备的合格证书及质量保修卡,底盘使用说明书和底盘维修手册 1 份,底盘号码拓印件和发动机号码拓印件。二、其他1.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号项为投标人必须满足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报价说明: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售后服务: 除参数中硬性要求外按国家及行业标准自行拟定。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项目项目及审核内容格式装订顺序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1-1投标文件的封皮21-2投标文件的目录31-3资格性证明材料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1经过上年度有效年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2-4政府采购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2-5投标人所提供车辆生产厂家的有效经销授权书原件。2-6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2-7售后服务机构委托协议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2-8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9投标产品的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产品样本或彩页、功能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之一,正本中提供原件)2-10其它: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属于节能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介绍)(如有,复印件)备注:(1)证明资料应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只有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才能获得该类产品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2-11符合性证明材料投标函53-1开标一览表63-2分项价格表73-3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83-4投标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93-5投标人自身情况声明103-6售后服务方案3-7其它3-8其它材料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且能证明响应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的其它资料4-1重要提示: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1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收件人: 投标文件(正本)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收件人:投标文件(副本)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收件人: 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收件人:投标产品光盘(U盘)(如果项目要求提供光盘或U盘)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月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格式2庄河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格式3投标文件目录一、资格性证明材料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在页码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1.3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所在页码……二、符合性证明材料2.1投标函………………………………………………………………所在页码2.2开标一览表…………………………………………………………所在页码2.3分项价格表…………………………………………………………所在页码2.4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在页码2.5项目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所在页码……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 共 页,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 格式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公司(或企业、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 (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就参加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的投标签署投标文件。特此证明。(※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格式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签字: )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受委托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地: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手机 现委托 (受委托人)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你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委托代理权限如下:代为参加并签署(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文件;代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相关事宜;代为承认与我公司签署、实施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采购活动及行为。本授权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此处请粘贴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年 月日格式5投标函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有关活动,并对此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序号投标价(人民币 万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小写大写一、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90日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二、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不予返还。如果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不予返还。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招标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四、我方保证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完全理解本招标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五、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八、我方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附件二“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遵守全部内容。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5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格式6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序号产品名称投标报价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备注12…………投标报价总计(大写)填表说明:1.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2.投标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对于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开标时不予唱标,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中标的条件。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投标报价总计”应同格式7 “分项价格表”中“总价金额”相一致。6.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6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格式7分项价格表 单位:元(人民币)分 项 项 目金额(元)产品价国内运保费税费其 它总价金额填表说明:1.“产品价”应同“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相一致。2. “其它”的内容包括检测等费用,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填报。★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7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格式8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 单位:元(人民币)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制造厂商名称产地单价报价……报价合计填表说明:表中的序号、设备名称应与“投标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的相应内容一致。★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8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格式9投标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运行性能和响应程度说明表序号设备名称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投标产品响应程度(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说明1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9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格式10投标人自身情况声明1.名称及其它情况:(1)制造厂家或经销商名称: (2)地址: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主管部门: (5)企业性质: (6)职员人数: 一般工人: 技术人员: (7)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a)固定资产:原值:净值:(b)流动资金:(c)长期负债:(d)短期负债:(e)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f)资金类型:生产资金:非生产资金:2.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4.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出口销售额:5.近3年的年营业额:年份国内 出口 总额6.易损件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部件名称 投标人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8.其它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日期:年 月 日制造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职务电话号:公章: 传真号:第四章 评标方法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见附件。二、评标原则及程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一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三、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附件: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序号项目评分因素评分细则标准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投标报价50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为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2技术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程度40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满分时为止。投标人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5分,减完为止。3商务售后服务方案1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定。售后服务方案明显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或明显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优秀标准: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性强,售后服务系统完善、科学、合理、周到、服务响应时间短,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2)良好标准:售后服务方案良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分;(3)一般标准:售后服务方案一般,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6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合格的中标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售后服务承诺优的。4、保密要求(1)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除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外,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投标人不得就有关投标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联系。(3)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在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三、有关说明以上所有证件均须以原件或副本原件为证明支持(投标文件中放入复印件),但不保证查看所有投标人的所有原件。 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人须知一、 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定义:2.1 “集中采购机构”:指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资源交易中心。2.2 “采购人”指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2.3 “投标人”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的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2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3.2.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在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关经营范围;3.2.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车辆生产厂家的有效经销授权书;3.2.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付款方式、货物及伴随服务4.1付款方式: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证金,设备正常使用一十二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4.2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采购人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采购人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时有权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幅度内对项目要求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7.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8.1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部分8.1.1政府采购公告8.1.2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8.1.3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8.1.4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8.1.5评标方法8.2第二部分:招标文件附件部分8.2.1投标人须知8.2.2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8.2.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8.2.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8.3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正文部分”与“招标文件附件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招标文件正文部分”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采购人及市资源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监督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9.2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均以在监督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为准,如果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10.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市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标的物或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3投标文件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1.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由符合性证明材料、资格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三章。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3.投标报价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价格应为折扣后货物价格、购买货物和相关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超过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13.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和货物价格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货物总价、投标报价及其它事项,并按照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13.3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4市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澄清。否则,市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3.5对于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开标时不予唱标,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中标的条件。13.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产品,还应填报投标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为便于评标,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采购人有权按照投标人的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报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14.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14.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函。14.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分项价格表中的“总价金额”保持一致。14.3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分项价格表,列明货物价格、运保费、税费及其它费用等。14.4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基本情况、来源、数量和价格。14.5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逐项对应填列,并将偏离情况在偏离栏中列出。14.6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投标的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投标人都必须一一对应填报,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栏中填写“无”。 15.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1投标人应提交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人关于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证明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外,还应在交货时提交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制造厂商的出厂合格证、装箱单等证明。 16.3 对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文字资料、产品样本、产品样品、图纸和数据等。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17.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单位账户电汇方式交纳,且需在电汇凭证上标注“投标保证金(政采ZH-2014-015-1)”字样,其他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拒绝。收款单位: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银行账号:****************678917.3投标保证金汇出人、投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法人,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时,必须准确填写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市资源交易中心只按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17.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市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虽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7.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于中标公告发布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携带其有效汇款凭证及投标人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到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9室办理。联 系 人:王晓坤联系电话:****-********17.6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6.1在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17.6.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7.6.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市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日,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19.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9.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除了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右上角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以保证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投标文件存档需要。19.2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9.3投标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手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19.4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9.5投标文件必须采用胶封,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20.2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20.3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印鉴。20.4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市资源交易中心对于投标文件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21.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人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正、副本数量提交投标文件。市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2.迟交的投标文件市资源交易中心拒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书面通知递交市资源交易中心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3.5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返还。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投标保证金被不予返还外,还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五、开标与评标24.开标24.1市资源交易中心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开标仪式。24.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开标一览表要求的其它内容。市资源交易中心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24.3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4.4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4.4.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投标文件的;24.4.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24.4.3未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24.4.4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5.1市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评标会议。25.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5.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人数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按照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委员会职责。26.投标文件的初审26.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2 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6.2.1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6.2.2 重大偏离系指投标人货物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6.2.3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6.4条的规定,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影响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26.2.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6.2.5 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6.3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3.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6.3.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规定到开标现场并签字确认唱标结果的;26.3.4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6.3.5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6.3.5.1 两家以上(含两家,下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同错误在3处以上(含3处);26.3.5.2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26.3.5.3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26.3.5.4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它情形。26.3.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时属于无效投标或者废标的其它情形。26.4投标文件中的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26.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的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6.4.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4.4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返还。27.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1综合评分法28.1.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8.1.2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方法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9.确定中标人原则29.1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及技术指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2评标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 确定中标人30.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3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31.1公开开标之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透露。31.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或市资源交易中心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政府采购合同32.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标准除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况外,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结果,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良好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的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资格后审33.1市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有权通过资格后审采取寻求外部证据的方式对投标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即投标人的财务和技术状况、资格、信誉等)以及其它有必要了解的方面做进一步的审查。33.2审查将采取实地考察、抽样检验、审查投标文件原件(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原件,经营业绩合同原件等)以及市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方式和内容。33.3市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进行资格后审。34.市资源交易中心宣布废标的权利3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4.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4.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即招标项目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4.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均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执行。35.中标通知书35.1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市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监督部门指定媒体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政府采购合同,但所有补充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金额的10%。37.中标服务费37.1 采购人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详见37.3)37.2中标服务费标准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一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2000—1000)万元×0.5%=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37.3本次招标按货物招标标准收取。七、其 他38.履约保证金38.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订立政府采购合同之前或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8.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投标人提交的货物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无息返还。 39.询问和质疑39.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进行询问。3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9.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9.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0.最高限价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的规定,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直接宣布为投标无效。41.其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附件2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市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郑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人、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人、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九、我方保证在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一经查实,我方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招标文件附件3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签订地点:(需方名称) (以下简称需方)和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商单位数量单价总计1注: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七、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 月日招标文件附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 “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4 “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5 “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1.6 “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1.7 “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8 “检验合格证书”指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1.9 “庄河市政府采购货物合同履约验收单”指采购人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人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10 “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11“保修期”指自《庄河市政府采购货物合同履约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4“招标文件”指市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招标文件。1.15“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2.技术指标 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2.3若技术指标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交货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4.付款 4.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验收5.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5.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庄河市政府采购货物合同履约验收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5.3货物保修期自《庄河市政府采购货物合同履约验收单》签署之日起计算。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6.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6.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包装要求7.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伴随服务 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8.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8.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8.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8.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质量保证期 9.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9.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0.质量保证 10.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11.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1.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庄河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意见》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11.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1.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1.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1.2.6保修期内,供方应根据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1.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1.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11.2.9供方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人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12.违约责任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2.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2.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2.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2.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2.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2.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2.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2.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3.不可抗力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 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5.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招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5中标通知书;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政府采购合同附件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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