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粮检测中心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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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粮检测中心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穗粮检测中心室内装修工程设计。
1.2.2 工程位置:南沙区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办公综合楼五楼、六楼。
1.2.3 工程范围: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办公综合楼五楼、六楼共二层,约1963平方米装修工程,包括办公用房及档案室、实验室、计算机用房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规南地证﹙2010﹚39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粮食[2013]63号 。
1.2.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200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722.4万元(含:装修费用322.4万元,办公及检验跟踪系统70万元,检测仪器设备设施1330万元)。
1.2.8 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和修改、消防及相关专业报建的技术性工作、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招标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编制、结算配合和保修配合服务等。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的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东省国际咨询公司(可研编制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主体设计单位)。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有效期以网上公布的有效期为准。。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装饰设计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报名时间(工作日)为2014年 04 月 08 日 至2014年0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由申请人亲自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投标人自行考察 。
1.6.2 集合地点: 投标人自行考察 。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系数、附加调整系数综合考虑均取定为1.0。
1.7.1 本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为 49.8224 万元。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5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1.10.4 传真号码: ***-********
1.10.5 电子邮箱:jgzxgc@163.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1.11.4 传真号码:***-********
1.11.5电子邮箱:gzjiancheng_hz@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1455、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1.12.4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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