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平吉镇)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钦北区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平吉镇)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6 16:08信息来源:*******a8dbb&categorynum=********3001">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编号:E****************001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钦北区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平吉镇)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自治区资金奖补及区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钦北区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平吉镇) 招标编号:E****************001 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北区境内 标段划分:分1个标段。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钦北区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平吉镇),其中:(1)钦州市钦北区横涡通组路道路建设工程,道路总长960m;(2)钦州市钦北区老村通组路道路建设工程,道路总长577m;(3)钦州市钦北区那关坪下队三叉路口通组路道路建设工程,道路总长2369m;(4)钦州市钦北区高坳至那古道路建设工程,道路总长2561m;路面行车道宽.5米,建设内容为20cm厚C30混凝土路面、10cm碎石垫层及30cm两边土路肩。 本标段投资*******.8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7个月【或210日历天】,计划于2022年 1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 质量要求:(1)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业绩要求: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成功完成过改建或新建公路工程施工。 3.3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9年度或2020年度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或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钦州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2018年度或2019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或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最新公布的的规定执行。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含广西)或广西交通厅或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评标办法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公路施工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7日 00:00 时至2021年12月29日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投标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时间:/,集中地点:不召开。 | |||||||||||||||||||||||||||||||||||||||||||||||||||||
6.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 |||||||||||||||||||||||||||||||||||||||||||||||||||||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 |||||||||||||||||||||||||||||||||||||||||||||||||||||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大街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3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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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6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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