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衡水分公司2021年部分区域通信设备施工集中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衡水分公司2021年部分区域通信设备施工集中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衡水分公司2021年部分区域通信设备施工集中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1-12-06 18:51:02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1-12-07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1-12-13 17:00:00 | ||||||||||||||||||||||||||||||||||||||||||||||||||||||||||||||||||||||||||||||||||||||||||||||||||||||||||||||||||||||||
终止: | 否 | ||||||||||||||||||||||||||||||||||||||||||||||||||||||||||||||||||||||||||||||||||||||||||||||||||||||||||||||||||||||||||
中国电信衡水分公司2021年部分区域通信设备施工集中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衡水分公司2021年部分区域通信设备施工集中招标项目(二次),(招标编号:LCHBHS-2021N04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衡水分公司2021年部分区域通信设备施工集中招标项目(二次)所需的施工服务,项目预估金额为160万元(不含税); 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实施区域:桃城区、枣强县、景县、深州市、安平县; 4.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5.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中标单位承担对外协调事项; 6.投标限价:本项目设有折扣报价最高限价及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如投标人某一分项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工程施工,评估产品编码:CP01717。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1名、质检员1名、材料管理员1名,所有人员不得兼职或重复,否则涉及人员按无效处理; 证明材料: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安全员证书复印件(如有,需包含证书有效期页)。需提供人员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以及缴费单位名称、缴纳保险人员姓名,若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投标人及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须共同出具证明材料说明缴纳保险的人员均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无效); 2.4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组施工队伍,每组施工队伍至少由6人组成,其中至少包含1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名资料员、1名专职司机、2名具备登高证人员和1名具备电工证人员,所有人员不得兼职或重复,否则涉及人员按无效处理; 证明材料: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安全员证书复印件(如有,需包含证书有效期页)、登高证复印件(如有,需包含证书有效期页)、电工证复印件(如有,需包含证书有效期页)、驾驶证复印件(如有,需包含证书有效期页)。需提供人员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以及缴费单位名称、缴纳保险人员姓名,若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投标人及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须共同出具证明材料说明缴纳保险的人员均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无效); 2.5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套仪表、工具、防护用具,3辆货车或客货车;每套仪表、工具、防护用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证明材料:仪表、工具、防护用具需提供实物照片(仪表、工具、防护用具中的每个种类的具体台数须在一张照片中体现,如投标人对同一种类提供多张照片,则该种类的数量按单张照片中数量最多的计数,实物照片须清晰可见)、购买发票或收据复印件(购买发票或收据的购买人须为投标人名称),仪表、工具、防护用具不允许租赁; (1)车辆如为投标人公司自有须提供具备公司名称的车辆行驶本(需包含车辆信息页、照片页)复印件。 (2)车辆如为投标人公司内部法定代表人自有,则须提供车辆行驶本(需包含车辆信息页、照片页)复印件和该车辆与公司的关系说明,缺一不可。 (3)车辆如为租赁,则须提供承租方为投标人公司名称的租赁协议复印件、车辆行驶本(需包含车辆信息页、照片页)复印件。 车辆行驶本未体现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的,则须额外提供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例如:车辆年检合格电子标等证明资料复印件(需体现出明显的对应关系),车辆类型以行驶本中的车辆类型为准。 2.6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通信设备施工同类业绩累计含税金额大于等于150万元人民币; 证明材料:(1)签订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依据)复印件(框架协议附件可不提供),缺一不可,日期、金额以订单(或结算依据)为准;(2)签订单一项目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附件可不提供),日期、金额以合同为准; 2.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日内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施工人员办理最高赔付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若逾期未办理妥当,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2.8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12月28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2月28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2月28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7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李龙、宋皓飞,联系方式:177*****705、********918。登录“【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https://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DX)】”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在平台登记申领招标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
(2)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注明“HS通信设备施工(二次)标书费”); (3)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购买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标书款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本章第8条相关说明),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09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衡水市昌明大街660号衡水电信公司综合枢纽楼6楼招标会议室。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https://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DX)】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但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 电子投标文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解密,投标人无需进行解密操作。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导入投标人递交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失效;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且未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的,视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6.1【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及CA证书办理 6.1.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https://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DX)】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未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首页完成注册。 6.1.2 CA证书办理 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CA办理”专区《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CA证书办理指南》。】 6.1.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支撑:【服务热线********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30,QQ********30,【服务邮箱zgdxztb@cnca.net】】。 6.2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6.2.1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 6.2.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供应商主数据操作手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昌明大街660号衡水电信公司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05号 邮 编:050000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王女士联 系 人:李龙、李晓、宋皓飞、任德 电 话:0318-5208757电 话:177*****705、151*****216、********91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blchs@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富强大街支行 户 名:/ 户 名: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账 号:130*****608********4 异议接收邮箱:hblch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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