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二、四设计单元钢管制造招标公告(二次)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二、四设计单元钢管制造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项目名称: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二、四设计单元钢管制造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HBNSBDPT-SCYS/XT-02/04-GDCG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2013]217号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

所属地区:
邢台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二、四设计单元初步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河北水务集团,招标人为邢台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管道制造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多年平均分水量为33335万m3,共设6个分水口门向23个目标供水,分别为邢台市区(含邢台县直)、沙河市、沙河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金百家工业园区、南和县、任县、平乡县、巨鹿县、广宗县、南宫市、新河县、威县、清河县、临西县、内丘县、临城县、柏乡县、宁晋县、大曹庄管理区、隆尧县、兴泰电厂、华龙工业区、东汪工业区。供水由总干渠和邢清干渠口门通过地下管道输水至各县、市、区地表水厂,地表水厂经过水处理后进入城区配水管网,最终向用水户供水。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共分四个设计单元,本次招标涉及第二、四设计单元。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第二单元共布置输水线路2条,线路总长69.871km,其中重力流输水线路1条为宁柏线,长53.672km,设计流量0.89m3/s;泵站加压输水线路1条为新河线,总长16.199km,设计流量0.14m3/s。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四设计单元8条输水管线供水目标包括沙河市、南和、任县、平乡、巨鹿、广宗、威县和临西等共8个县(市)。其中沙河市包括3个供水目标,分别为沙河高新技术园区、沙河水厂、沙河金百家水厂。
第二、四设计单元划为一个标段,内容包含第二、第四设计单元中的钢管及管件的设计、检测、制造、运输、装卸等,主要为螺旋焊缝钢管DN300(钢管规格φ320×6,Q345B)、DN350(钢管规格φ370×7,Q345B)、DN500(钢管规格φ520×7,Q345B)、DN500(钢管规格φ520×8,Q345B)、DN1000(钢管规格φ1020×12,Q345B)、DN1000(钢管规格φ1020×14,Q345B)、DN1000钢塑复合管(钢管规格φ1020×20,Q345B),螺旋焊缝钢管DN400(钢管规格Φ400×6,Q345B)、DN500(钢管规格Φ500×7,Q345B)、DN600(钢管规格Φ600×8,Q345B)、DN700(钢管规格Φ700×9,Q345B)、DN800(钢管规格Φ800×10,Q345B)等钢管及管件。
供货期:自2014年5月起,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厂家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力钢管制造许可证;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简称“三标体系认证”);
(4)自2009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DN1000(壁厚14mm)及以上螺旋焊缝钢管供应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5)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2 本次招标设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在2011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16日均没有行贿犯罪(由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在资格后审时提交)。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4年4月16日至4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中兴西大街459号)一楼交易大厅进行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资料须装订成册: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压力钢管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4)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6) 2009年4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供货合同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12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中兴西大街45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邢台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邢台市钢铁北路552号 科技楼8楼
邮 编:054000
联 系 人:赵贵敏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人: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 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107号
邮 编:050021
联 系 人:付耀敏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z8096600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业主单位名称:
邢台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付耀敏
地址:
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107号
邮编:
050021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z80966009@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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