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环卫基础设施智能压缩箱和环卫车辆购置项目(二期)——增购智能垃圾压缩箱-招标/资审公告

保定市莲池区环卫基础设施智能压缩箱和环卫车辆购置项目(二期)——增购智能垃圾压缩箱-招标/资审公告

保定市莲池区环卫基础设施智能压缩箱和环卫车辆购置项目(二期)——增购智能垃圾压缩箱

发布时间:2021-12-06 17:21信息来源:********2/********2001/********/4ac95674-1035-4a94-88de-********d8a6.html">原文链接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环卫基础设施智能压缩箱和环卫车辆购置项目(二期)——增购智能垃圾压缩箱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莲池区环卫基础设施智能压缩箱和环卫车辆购置项目(二期)——增购智能垃圾压缩箱招标人为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垃圾压缩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智能垃圾压缩箱,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2)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3)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如超过一家以先出具授权的为准,同一天出具的授权书以先报名的为准。(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07 09:00至2021-12-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2-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东盛路53号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文兴路99号悦活商业中心2号楼01-1702号
邮编:

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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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贾洪卫

联系人:刘惠杰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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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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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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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卫车辆购置 环卫基础设施 智能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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