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医疗集团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清徐县医疗集团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清徐县医疗集团拟对太原市清徐县医疗集团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1年12月5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清徐县医疗集团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清徐县医疗集团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1420万元

四、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徐县医疗集团

联系地址:清徐县康乐街16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采购人,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太原市清徐县医疗集团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人

清徐县医疗集团

采购项目内容

太原市清徐县医疗集团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1420万元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事项。

论证专家意见

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执行省县乡一体化信息化建设的标准、要求,执行国家卫生相关政策、医疗信息化建设标准,遵循电子病历评级、互联互通测评要求。

该项目软件为主,能够很好的落实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该项目软硬件功能和目标明确,满足项目需求。建议结合县域现状,进一步细化招标采购参数,细化软硬件的技术指标。

履约时间和方式明确,建议进一步细化验收方案和标准。

其他需要论证事项,无。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王瑞杰

主任

山西省数字健康指导中心

陈亮

主任

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袁媛

信息科长

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

郝志强

主任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张哲慧

主任

太原市数字健康保障中心

论证专家签字

王瑞杰、陈亮、袁媛、郝志强、张哲慧

2021年12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建设 智慧医疗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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