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十八顷河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商都县十八顷河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C-SDSBQ-2014-SG)
1. 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十八顷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2013】221号文件批准,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商都县十八顷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十八顷镇。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1个标段。
建设规模:新建防洪墙6.8km,其中左岸3.404km,右岸3.396km,河道疏浚1.0km,新建过水路面3处。
计划工期:2014年 6月 1 日-2015年5月30日。
招标内容:新建防洪墙6.8km,其中左岸3.404km,右岸3.396km,河道疏浚1.0km,新建过水路面3处等施工。
3.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任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准入手续后方可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9: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2202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公司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
购买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购买人身份证;
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的准入证明文件(区外施工企业);
公章(需在报名登记表盖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都县十八顷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许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2202室
邮 编:010010
联系人:齐慧慧 王志星(财务)
电 话:****-******* 150*****964 186*****226(财务)
传 真:****-*******
邮 箱:nmgruichi@163.com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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