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电排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工程
卫东电排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工程
[2021-12-07]
卫东电排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东电排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市昌北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卫东电排站扩建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治涝片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卫东电排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工程。
2.4招标控制价:*******.55元。
2.5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邀请投标人为4家,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从2021年12月8日起至2021年 12月 27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4:00~17:00时(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6号中洋大厦10楼1003室)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号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出席开标会并亲笔现场签到,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有关说明
7. 1本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单位。
7.2 贵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确认已收到本函。
7.3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需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4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南昌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市昌北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卫东电排站扩建工程项目部(南昌市防洪排涝工程事务中心)
联 系 人:胡龙保
电 话:****-********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117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6号中洋大厦10楼1003室
邮 编:330038
联 系 人:王丽霞、刘琴、
电子邮件:********83@qq.com
监 督 部 门:南昌市水利局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五楼
电话:****-*******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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