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李桥、南国风情园道路桥梁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四李桥、南国风情园道路桥梁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住建局四李桥、南国风情园道路桥梁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JCJ〔2014〕15-1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
公告类型 竞争性谈判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4-16 10:30
采 购 人 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住建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水利水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7、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4-04-17 09:00到2014-04-23 18:00
备注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供应商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4-04-25 14:00到2014-04-25 14:3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 2014-04-25 14:3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地点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备注 无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额(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交款方式:现场以现金形式递交;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井研县住建局 卢先生 136*****66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井研县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曾先生 廖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井研县住建局 卢先生 136*****662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谈判文件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JCJ〔2014〕15-1号 谈判项目: 井研县四李桥、南国风情园道路桥梁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第二次)采购人: 井研县住建局采购代理机构(公章):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印制二O一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 谈判邀请第二章 谈判须知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第七章 体现满足谈判需求、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第八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第九章 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第十章 谈判内容第十一章 谈判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第十二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第十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十四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第十五章 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第十六章 报价函第十七章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第一章 谈判邀请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井研县住建局委托,拟对井研县四李桥、南国风情园道路桥梁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按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谈判项目编号:JCJ〔2014〕15-1号二、谈判项目:井研县四李桥、南国风情园道路桥梁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第二次)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四、谈判项目简介1、主要建设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行洪论证报告编制规程规范的要求,负责行洪论证报告的设计和编制工作,负责必要的基础资料收集,开展外业工作,并负责审查会上的汇报及会后对报告的补充完善工作。对四李桥、南国风情园道路桥梁桥设计方案的行洪能力及河势稳定进行论证,并负责组织及安排行洪论证报告的审查上报工作,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报告的审查。2、项目预算资金:80000元(含采购人预留金3000元)。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具有水利水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7、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由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在资格评审时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谈判时须携带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成交资格被取消,谈判保证金被没收。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1、时间: 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双休日除外)2、发售地点: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井研县新兴街30号)。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4年4月25日14:30(北京时间,下同)。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九、谈判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2、交款方式:现场以现金形式递交;3、交款截止时间:2014年4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4、交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交款单位和联系电话。十、谈判地点: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井研县新兴街30号)。十一、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谈判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二、采购人:井研县住建局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136*****662(技术)十三、采购代理机构: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30号邮编:613100联系人:廖先生曾先生联系电话:****-*******传真:****-******* 第二章 谈判须知一、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项目名称井研县四李桥、南国风情园道路桥梁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2谈判文件编号JCJ〔2014〕15-1号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元(含采购人预留金3000元)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6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7完成时间、地点时间:30天内完成。地点:施工地。 8联合体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9考察现场、谈判前答疑会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不召开谈判前答疑会。10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11分包履约不允许分包。12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4月25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14谈判有效期谈判后60天。15备选响应文件不接受备选响应文件。16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17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2份(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装订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分别装订)。19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谈判项目名称、谈判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20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谈判项目名称、谈判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2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3报价函报价函作为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二、总则1.适用范围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井研县四李桥、南国风情园道路桥梁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采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井研县住建局。2.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供应商”系指购买了谈判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按要求完成工程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谈判公告”第五条的基本条件;(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4)谈判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 谈判费用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5.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谈判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谈判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5.3 供应商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5.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谈判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谈判网上发布变更公告。6.响应文件的语言6.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6.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8.货币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9.市场价格比例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供应商本次报价中对同类工程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取消其成交资格。10.谈判保证金10.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 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以现金形式缴纳。10.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4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10.5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供应商在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收据)10.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1)如果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2)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4)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11.谈判有效期11.1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将被拒绝。11.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谈判活动。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谈判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2.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2.1 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2.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2.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经3次谈判后不能满足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2.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12.5 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且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经3次谈判后不能满足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2.6 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3.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谈判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13.2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二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并注明供应商名称、谈判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13.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或供应商印章。13.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由现场监督人员检查后交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评审,可能为无效文件。14.响应文件的递交14.1 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谈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14.2 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5.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15.3在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16.申请支付项目款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合格后15日内付款。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会,供应商代表应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须签名报到,出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身份并出席。2.对已按规定要求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原封退还供应商。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对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核查。4.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5.当场宣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以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在谈判结果中公示。6.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根据谈判需求,从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三家以上(含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通知邀请参加谈判。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具有水利水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7、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本次响应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5.水利水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提供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8.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9.参加本次政府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原件携带备查,如因未携带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1、主要建设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行洪论证报告编制规程规范的要求,负责行洪论证报告的设计和编制工作,负责必要的基础资料收集,开展外业工作,并负责审查会上的汇报及会后对报告的补充完善工作。对四李桥、南国风情园道路桥梁桥设计方案的行洪能力及河势稳定进行论证,并负责组织及安排行洪论证报告的审查上报工作,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报告的审查。2、项目预算资金:80000元(含采购人预留金3000元)。3.工程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成果。4、付款方式: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合格后15日内付款。第七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详见第六章要求。第八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资格部分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格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5)水利水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提供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7)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8)参加本次政府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9)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技术部分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1)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技术要求偏离表;(5)交付成果资料;(6)交付成果工作环境条件;(7)交付成果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8)交付成果验收清单(注明项目名称、数量、价格等到)。第九章 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1.谈判要求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会,供应商代表应准时参加,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代表须签名报到,出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以证明其身份并出席;1.2对已按规定要求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原封退还供应商。2.谈判程序2.1谈判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2 由监督人员检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2.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互相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2.4确认无误后,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将所有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2.5 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根据谈判需求,从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三家以上(含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通知邀请参加谈判,出具资格审查报告;2.7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拟出具体谈判内容;2.8组织谈判。按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资格响应文件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谈判的顺序,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集体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如果经过三轮及以上谈判后,供应商技术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报价。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2.9报价。每个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其上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10按最低评审价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有效响应文件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11编写谈判报告;2.12宣布评审结果。3.谈判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处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由法定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4.谈判所达到的目的通过谈判使供应商响应文件均能达成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并且响应本次谈判文件所提出的质量、工期、付款方式和期限等基本要求,经过反复谈判仍不能满足或接受上述条件的,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最后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也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5.成交标准采购人应当确定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6.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宣布后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如果报价最低者(即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不能履约、或放弃成交资格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则由采购人宣布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第二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与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差额比例超过15%的除外),并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7.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本项目约定,授权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第十章 谈判内容1.谈判内容为:供应商的实力、技术力量、工期、付款方式、服务、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的情况提出的事项等。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与供应商逐一谈判并确认。但在谈判过程中,不能涉及其他供应商的商业机密。第十一章 谈判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1.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3与供应商、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1.4向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1.5在谈判过程中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1.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2.评审专家、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工作纪律要求执行。3.保密制度3.1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属于保密的内容,不得泄露;3.2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泄露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第十二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井研县采购项目资格部分(格式)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014年月 日 一、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二、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谈判项目编号)响应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响应、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 (盖章)日期:四、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五、资质证书六、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现场缴纳不提供)七、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八、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九、提供近半年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确保政府采购“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促进井研县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10.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地址:电话: 十一、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如因未携带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井研县采购项目技术部分(格式)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014年 月 日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企业性质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资质 账号单位 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日期:二、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采购编号:               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  字)投标日期:               三、拟在本合同项目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专业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项目担任职务毕业学校年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学制年经历年—年参加过类似项目名称但任何职备注说明:(1)“主要人员”指实际参加本合同的项目管理、技术等方面的负责人。下列人员须填写此表(每人填一张):①项目负责人;②项目技术负责人;③从业人员。(2)每张简历后应附有身份证、毕业证和职称资格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第十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的实施内容(略)第二条项目实施技术依据(国家规范)第三条项目费用(成交价)第四条甲方的义务(双方另行约定)第五条乙方的义务(双方另行约定)第六条项目完成工期()第七条项目费用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约定)第八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申请井研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本调查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调查项目费用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第十四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1.签订合同1.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单位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4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五份)送采管办、采购中心、财政局业务股室备案。2. 合同分包2.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内容,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4. 履约保证金4.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4.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与退还。5.履行合同5.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6. 验收6.1供应商完成成果时,按要求验收。 第十五章 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终止的约定 ① 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人的采购预算价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宣布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终止;②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③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④ 当出现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时,按以下约定事项处理:A、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则本次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将重新组织采购。第二次组织采购时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时,可以根据情况而定,当有两家且经资格性审查合格的可以商请监管部门同意后办理。B、 参加报名的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的,但经资格性审查合格供应商尚有两家,并且其他情形符合相关规定时,采购单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继续实施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应当终止采购活动。C、 如果资格性审查合格供应商仅余一家,或者全部不合格,则应当终止采购活动。2.质疑和投诉36. 详细规定在四川政府谈判网法律法规模块见《政府谈判法》、《政府谈判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谈判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谈判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谈判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3. 解释权3.1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中心,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中心的书面解释为准。3.2谈判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中心对此所作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3.3未对谈判文件非实质性条款作充分有效响应的响应文件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其有效性。 第十六章 报价函致: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我公司(单位)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了贵方的谈判文件,决定参与谈判并报价,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单位全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一、报价项目总价人民币为:(大写) 元(¥元),含采购人预留金3000元。(附项目清单报价表)二、承诺1、一旦我公司(单位)成为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谈判时承诺以及合同的条款事项,认真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安全施工;并在30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该工期从本报价文件附录内写明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按时足额提交履约担保。2、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以及我方的响应文件、谈判承诺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3、我方完全同意贵方将合同授予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供应商的行为;同时也同意你单位不承担我们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任何费用。4、我方同意贵方在谈判文件中确定的付款办法。即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合格后15日内付款。5、按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要求)要求,提交成果。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收款单位: 年月 日 第二次报价函 致: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根据(JCJ[2014]15号)谈判文件要求,结合谈判小组在本次谈判会上所提出的新的条件和要求,我公司郑重承诺在本公司第一次报价总金额的基础上下浮后的总金额是(小写):元,(大写):。其他各项指标综合单价按相同比例调整。供应商代表签名: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报价时间:2014年月 日时分 注:不填写此报价函,只在[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处加盖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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