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信访局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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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信访局物业管理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信息

沈阳市沈河区信访局物业管理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沈阳市沈河区信访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阳市沈河区信访局物业管理"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沈河区信访局物业管理
2.项目编号SH(J)2014-0023
3.完成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4.完成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供应商具有物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服务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单位不得转包。
三、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行贿档案系统查询结果;
供应商请于2014年 4月16日至2014年4月21日9:00至11:30,携带以上相关资料到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经预审后方可报名参与投标,同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附件。
注:请供应商自备移动存储设备。领取文件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递交报价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如因故不能携带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须经资质审核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四、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玖仟元整。
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3.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五、接收报价文件时间与地点、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1.本项目接收报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4月22日09:00~9:30时,供应商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执行科,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4月22日9:30时整;
3.谈判时间:2014年4月22日9:30时整;
4.谈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执行科,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1.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信访局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22号
联 系 人:赵欣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23-8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产品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规范数量
技术规格及要求项目编号:年 月 日单价:元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制造厂名报价价格投标价格组成竣工(交付)日期市场价格产品总价产品单价特殊工具费备品备件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运费其他费用12345678910总计说明: 1、除填写本表外,供方还应提供货物主要部件及附件分项价目表全权代表(签字)    2、若有特殊工具费、备品备件费请同时填写清单及价目表单位(盖章)"    3、报价价格=产品总价(产品单价*数量) 特殊工具费 备品备件费     安装调试费 技术服务费 培训费 运费 其他费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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