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城关国有粮站机器设备第三次处置公告
(破产)城关国有粮站机器设备第三次处置公告
(破产)城关国有粮站机器设备第三次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6日 13:38
河北省临城县城关国有粮站破产清算案
拍卖公告
河北省临城县城关国有粮站(简称 城关粮站)管理人将于2021年12月21日10时至2021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存放于冯村库区(位于邢台市临城县冯村粮站院内)废旧机器设备包括:除杂机2台;通风片220片;输送机(皮带)2台;鼓风机2台;移动式清理筛1台;电动清理筛2套;罐1个;输送机2台;输送机1台;提升机(皮带)2台;抛粮机1台。
存放于镇内库区(位于邢台市临城县107国道东侧,临城火车站南行约300米路东石城粮油公司院内)废旧机器设备包括:灌包机1台;输送机1台;灌包机1台;振动筛2台;地磅1台(半面台面)。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未发现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权利人可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就其优先购买权向管理人提交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材料,逾期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的放弃。
本次拍卖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拍卖前竞买人应对标的物充分了解,成交后如有权属、数量争议等问题的应自行解决和承担,并不因此影响本次交易及成交价款。
二、咨询看样
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2021年12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电话:156*****781。
三、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形式及起拍价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为31000元(叁万壹仟元整),增价拍卖,增价幅度不少于100元。
五、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由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二)本次拍卖活动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六、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一)拍卖保证金5000元(伍仟元整)。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竞买成功后,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全额支付剩余竞买款项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
(三)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应在2021年12月23日17时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户名河北省临城县城关国有粮站管理人,开户行邢台银行冶金支行,账号为********140*****647)。
七、拍卖物的交付
(一)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买号。买受人应当在付清尾款后五日内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城关粮站管理人处签署《确认书》。
(二)买受人应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七日内(节假日后延)与管理人办理现场资产移交手续,双方对所列财产清单清点完毕,双方签字确认后视为交接完成。
(三)交接完成后,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需),如遇特殊需求,人民法院可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八、注意事项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向京东交纳保证金,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城关粮站财产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财产的瑕疵保证责任。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文字说明及照片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成交后如有权属、数量及因客观原因造成延期交付影响过户等争议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自行解决和承担,不影响本次交易及成交价款。
(四)竞拍成功后,标的物转让涉及的各项税费、以及交付过程中涉及的拆除、搬运、运输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借助京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的拍卖行为。相关事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就本次拍卖标的物相关事项可咨询河北省临城县城关国有粮站管理人,电话:156*****781。
河北省临城县城关国有粮站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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