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海河路(迎宾大道-清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市区110KV陈季II(陈狮)线及曹庄子充电桩迁移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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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海河路(迎宾大道-清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市区110KV陈季II(陈狮)线及曹庄子充电桩迁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海河路(迎宾大道-清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市区110KV陈季II(陈狮)线及曹庄子充电桩迁移工程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海河路(迎宾大道-清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 沧发改投资(2019)7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沧州市海河路(迎宾大道-清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市区110KV陈季II(陈狮)线及曹庄子充电桩迁移工程;(2)规模:线路本工程起于110kV陈季Ⅱ(陈狮)6#塔大号侧15米处新建双回电缆终端钢杆J1,止于110kV陈季Ⅱ(陈狮)8#塔小号侧125米处新建双回电缆终端钢杆J2,新建双回路电缆线路路径长0.31km;充电桩拆630kVA箱变一座、120kW充电机2套(一机两充)、60kW充电一体机4座;架空线路拆除两座杆塔及架空线路;(3) 建设地点:沧州市海河路;(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质量: 符合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7)工期要求:预计施工总工期60天(日历日);(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市区110KV陈季II(陈狮)线及曹庄子充电桩迁移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07 09:30至2021-12-1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2-2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御河西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
邮编:

061001

邮编:100000
联系人:

孟女士

联系人:王工
电话:

****-*******

电话:182*****33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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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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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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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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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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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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